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5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1000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经济指标,抓实发展进度。2020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3213.84万人次,同比下降31.85%;旅游总收入266.21亿元(测算数),同比下降41.11%,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增速下降15.7%,排全省第10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6%,全省排名第一,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长15.1%,排全省第5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8亿元,同比增长39.8%,完成目标任务的120.37%(目标任务53亿元);完成承诺目标任务的149.27%(全年承诺目标任务42.74亿元)。
2.加强疫情防控,遏制疫情蔓延。疫情初期及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取消大型文艺活动和旅游团队,集中安置滞留游客、协助做好高铁站防控筛查工作,持续做好境外入滇集中隔离人员的生活食宿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抽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34名干部职工,轮流到酒店参与集中隔离保障工作,分七轮接转境外入滇人员到玉溪集中隔离观察4649人。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文化旅游场所,积极落实戴口罩、扫描健康码、检测登记、错峰入场、间隔就座等措施。
3.落实上级政策,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在全省率先实行全景区超时长免票感恩“抗疫英雄”回馈活动,开展“来到玉溪,购物无忧”活动;组织了2045个旅行团队参与景区免费入园政策;暂退28家旅行社401万元质保金;为7家安置酒店落实奖补资金90万元;上报690家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优惠用户名单;上报183家文旅重点企业贷款融资需求50余亿元。组织华宁县国际陶都等7个项目申报抗疫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国债,申报资金达69.42亿元。
4.推进创建活动,丰富产品业态。2020年共有29个项目创建省级以上旅游目的地品牌。其中,国家级品牌1个,澄江小湾村入选2020年“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品牌28个,分别是澄江市获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城市、旅游强县;红塔区大营街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平县创建省级旅游强县;红塔区大营街街道、澄江市龙街街道、新平县戛洒镇创建省级旅游名镇;红塔区大营街社区、江川安化社区、澄江禄充村等9个村(社区)创建省级旅游名村;澄江同尘院度假酒店通过省级精品饭店验收;古月宿清民宿、云逸度假酒店、云觅栖舍海景度假酒店、通海元享客栈4个五星级民宿和瑞德度假酒店、拾方度假酒店、方寸间多萝西特色民宿、云海山居度假民宿、寒舍度假酒店、安吉拉的家6个四星级民宿,共10家民宿(客栈)通过省级验收。成功创建了14家A级景区,我市A级旅游景区数量突破了10多年一直未达20家的困境,上升到了33家。推荐上报2家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评定了7家市级旅游扶贫示范村。
5.建设重大项目,夯实产业基础。纳入到国家旅游项目统计系统的71个项目全年共完成144.09亿元,同比增长40.64%。寒武纪乐园欢乐大世界、果香四季国际旅游度假区2个项目纳入省级20个重大文旅项目库;抚仙湖三百亩村汽车旅游营地综合体、玉溪青花街、新平戛洒金湾花腰田间纳入省级50个新业态项目库;仙湖湾、太阳山网红小镇成为游客打卡点,海豚湾酒店、翡翠湾酒店、华美达酒店投入运营;打造文旅商业新名片,青花街、花涧里相继开街,玉溪中心城区夜市经济新地标全面开启;华宁碗窑村、华宁陶云上艺术博物馆等项目已初见成效。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发展机遇,计划建设46个高品质半山酒店,预计总投资119.58亿元。2020年建成半山酒店10个。全市旅游厕所已完工56座,完成率112%。其中旅游部门牵头建设完工28座,完成率116.66%。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易门县绿汁镇滇铜古镇项目、元江泽畔温泉康养项目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列为省级20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完成开发策划包装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30个。完成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合同协议4个,合同投资额65.9亿元,其中世博旅游集团江川星云湖项目已完成概念性规划等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市外文化旅游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活动7次;对接洽谈企业35户,全面圆满完成市政府和市招商引资委员会对我局提出的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6.发展公共文化,完成小康指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覆盖,改造建设2个文化馆分馆、2个图书馆分馆、16个文化站,建设、提档升级5个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县级区划建设覆盖率均达到133%,乡级文化站行政区划建设覆盖率达122%以上,超额完成小康指标。提前完成了公共文化领域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公共文化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四项”改革工作任务,拓展公共服务渠道,增加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文化的需求。7个国有文艺院团和优秀业余文艺队“深入基层.扎根人民”,多形式开展“结对子、种文化”艺术普及帮扶活动,培训约计3000余人次,帮扶策划近30项旅游节庆文化活动。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组织开展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获“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云南省诗词之乡”称号,编印出版了《玉溪市诗词集》。
7.繁荣文艺创作,推进艺术创优。做好花灯剧《山茶花红》、滇剧《王者江上》修改升级;新编重点剧目花灯剧《花腰飞虹》、《马帮红颜》,滇剧现代戏《一湖春水》,廉政滇剧《一夜乾坤》;完成滇剧小剧场戏《红盖头》、《马克白夫人》,滇剧折子戏《三口岔》《阴阳河》等创作编排录制工作;新创“当米线邂逅青花”等10台地方特色歌舞晚会。创作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为主题的“战疫”作品169件,举办“同舟共济战疫情”玉溪市美术作品网络展4期。组织参加第八届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花灯剧《山茶花红》获得“云南省戏剧山茶花奖·剧目奖”,易门县文化馆花灯小戏《谷花鱼》获得“云南省戏剧山茶花奖·剧本奖”,市滇剧院优秀演员李娜获得“云南戏剧山茶花奖·表演奖”。举办了“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青年演员比赛”决赛,荣获1个戏剧类表演一等奖等共7个奖项。组织参加“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活动,荣获2个小戏奖、2个单项奖、5个青年演员演唱比赛奖共9个奖项。组织完成云南省“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和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展演工作,获得得了2个“彩云奖”和2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积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滇剧《马克白夫人》赴北京参加“第七届当代小剧场戏曲艺术节”展演,赴上海参加“2020年中国小剧场戏曲展演”。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精品艺术作品资助项目。恢复开展“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系列文化演出活动,策划建设城市小剧场项目。逐步恢复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全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共计940余场,观众达235万余人次(含线上观众)。
8.强化文物安全,加大保护力度。加强革命遗址保护的立法保障,按期完成了《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送审稿)》起草,并按程序报送相关部门,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于2021年1月日正式施行。强化文物安全,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62项,发出整改通报,及时督促整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红塔区明清时期和民国时期的近700张碑刻进行了拓片整理。加大文物保护工程修缮力度,对通海秀山古建筑群(三元宫、清凉台)、新平县“陇西世族庄园”、通海河西圆明寺、玉溪李鸿祥旧居等修缮工程。开展文物考古调查研究,完成研和宋官村大坟墓地考古勘探,确认青铜墓葬36座,出土青铜器、陶器、石器、银器等标本共13件。完成抚仙湖国际旅游健康谷、寒武纪乐园建设项目、澄华高速公路后续文物考古调查。完成澄江市海口镇蒿芝箐小组小路南明代墓葬抢救性清理保护。完成9个文物保护单位和5个备案博物馆在“游云南”平台上线。博物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智慧导览”建设。
9.完善智慧旅游建设,加大宣传推广。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工作。完成了聂耳文化广场、青花街、花涧里三家特色景区上线“游云南”APP;推进我市知名文化旅游商品上线销售,上线商品25件;做好慢直播维护保障,组织开展了第十六届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事件直播。建立信息员队伍,提高文化旅游信息报送质量,加大对全市旅游资源的宣传报道力度,采访发布文旅信息3000余篇次。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文明旅游手册等。完成玉溪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及旅游形象宣传片VR的修改和验收工作。策划、启动《玉溪风光风情摄影大赛》。组织10家旅游商品生产商参加了“2020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组织7个县(市、区)、4家文旅企业及演艺人员赴上海参加2020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做好智慧旅游新基建工作,加强玉溪市智慧景区建设、大营街省级旅游度假区智慧化建设、澄江寒武纪小镇数字化建设、澄江广龙旅游小镇智慧化建设工作。
10.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等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开展多项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共受理处理各类投诉228件,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1023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545家次、受理举报17件、立案调查33件、办结案件33件;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检查525批次,其中暗访137批次,出动执法人员2113人次,联合执法检查80批次,参与单位达到223家次,检查涉旅企业1470家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1.明确目标定位,紧盯发展短板。积极谋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编制我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玉溪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构建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以打造国际一流健康旅居目的地为目标,紧盯“品牌产品未形成,产业规模未聚集,要素供给不充分”的短板,积极利用发挥“自然风光多样性,生态环境宜居性,历史亘古独特性,民族文化丰富性”的优势。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方向和“一核两翼”的发展思路,创新业态,高端引领,提升供给,优化环境,全方位推出玉溪文化旅游新气象、新名片,提高玉溪知名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3.事业单位:玉溪市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4.事业单位: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5.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馆
6.事业单位:玉溪市图书馆
7.事业单位:玉溪市文物管理所
8.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
9.事业单位:玉溪市博物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中: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在职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玉溪市博物馆在职人员29人;玉溪市图书馆在职人员38人;玉溪市文化馆在职人员30人;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在职人员12人;玉溪市文物管理所在职人员11人;玉溪市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在职人员74人;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在职人员74人;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33人。
离退休人员207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20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58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3.39万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06万元,占总收入的0.1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2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023.28万元,增长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15.57万元,增长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及中央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事业收入增加18.06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本年新增演出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10.36万元,下降79%。减少的原因是上级拨款及国家艺术基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4,28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8.94万元,占总支出的62.13%;项目支出5,410.98万元,占总支出的37.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56.13万元,增长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0.66万元,下降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数据包含机构改革前市广播电视局1-4月份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以及办公楼租赁费106万元等;项目支出增加2646.79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8.9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90.66万元,下降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数据包含机构改革前市广播电视局1-4月份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以及办公楼租赁费106万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4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0.9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646.79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及中央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支出300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
2.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支出20.56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组织我市参加“奋斗杯”云南省群众文艺作品大赛。
3.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支出6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保障我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4.疫情期间省级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资金9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的奖补资金。
5.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6.12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局“十四五”规划的编制。
6.省补文化活动经费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的文化活动。
7.玉溪市博物馆项目资金支出1122.93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的馆藏文物的登编、修复、展示、保管等工作,打造精品文物展览,优化场馆内外环境,提高讲解接待服务水平,坚持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展览。其中: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99.84万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132.42万元;资产处置相关税费765.68万元;“厕所维修费用”支出20万元;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支出5万元。
8.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项目资金支出116.8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其中:文化惠民活动经费实施完成,支出10万元;参加“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创作、演出支出12万元;第九届“云南文艺精品工程”支出7.5万元;花灯演员传承项目9.76万元;创作及演出、设施改造项目支出77.54万元。
9.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项目资金支出144.25万元,主要用于创演优秀精品剧目、搜集、整理、充实、传承和保护“滇剧”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滇剧的影响力及受众面,继承和弘扬滇剧艺术事业;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等。其中: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支出9.19万元;文化惠民补助经费支出10万元;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活动支出7.42万元;2020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支出2万元;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支出10.49万元;《一夜乾坤》演出经费5.14万元;录音棚建设30万元;剧目创作及演出经费支出70万元。
10.玉溪市图书馆项目资金支出200.93万元,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总分馆制建设、图书馆图书采购及日常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等。其中: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地方配套)经费支出10万元;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经费支出60万元;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中央补助)支出40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清缴专项资金75.62万元;云岭大讲坛、全民阅读等其他资金支出15.31万元。
11.玉溪市文化馆项目资金支出80.6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非遗项目申报工作、群众性文艺辅导、培训活动工作及对外交流展览等。其中: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5.5万元;文化馆免开放补助-地方资金10万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2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中央资金31.67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支出(数字文化建设)24.27万元;建设聂耳音乐之都建设经费7.2万元。
12.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支出353.79万元,主要用于聂耳大剧院、文化广场舞台演出,聂耳竹乐团全国巡演,会议服务,美术展览,聂耳大剧院、聂耳文化广场舞台维修维护,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推出、引入演出交流活动,深入推进“聂耳音乐之都”工作,助力城市文化繁荣。其中:“两馆一院”运行经费支出185万元;“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经费支出113.69万元 ;聂耳大剧院劳务派遣人员经费44.1万元;其他活动经费11万元。
13.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项目资金支出16.06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及艺术作品征集及创作。
14.玉溪市文物管理所支出171.7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研究、文物保护、考古发掘与研究等相关文物工作。其中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出150.03万元、抚仙湖览海工程文物考研调查勘探支出5.88万元、澄华高速文物调查11.18万元、其他文物考研调查勘探支出4.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对比增加2944.2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经费增加,本年新增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5%。主要用于支出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6.12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82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9%。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文物、旅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各类专项业务经费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059.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0.44万元、图书馆654.98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393.9万元、文化活动7.13万元、群众文化562.09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09.16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9万元、旅游宣传90万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7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157.43万元、文物保护150.03万元、博物馆1585.87万元、其他文物支出197.32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6.2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财政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金的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的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37.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98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5.5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3.6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0.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549.94万元、购房补贴39.0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出国经费由财政统一预算,单位无出国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以及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13万元,下降4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4万元,下降1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4万元,下降50.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致使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以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5万元,占54.65%;公务接待费支出11.41万元,占45.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我局无出国出境人员及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2020年我局无新增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市场执法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旅游专项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剧目的编创人员、专家、演出接待、旅游发展、招商引资等接待工作。其中开展文化旅游相关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接待107批次,1294人次;图书馆、博物馆、剧院、文艺创作、交流展览、演出接待等业务工作接待50批次,38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9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的数据包含机构改革前市广播电视局1-4月份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以及办公楼租赁费106万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保障正常机关运行支出的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409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3.8万元,固定资产594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8万元,在建工程206.7万元,无形资产180.2万元,其他资产584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2.26万元(2020年流动资产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玉财会〔2018〕50号两个文件要求,将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屋”科目调整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处置房屋建筑物1457.36平方米,账面原值23.22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5.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3项,账面原值158.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6.42万元;出租房屋1652平方米,账面原值284.8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0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二)2020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实际,制定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预算明细表等,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科学的计量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对照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持续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提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不断加大“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力度;推进文化馆站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和不达标的问题;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持续深入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抓好剧(节)目创作;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交流并将我市的优秀剧目对外进行巡演,传播玉溪的优秀文化,提升了玉溪的知名度;加强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及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确保了全市文物安全保护稳步提升;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推进古籍和少数民族文献整理与保护,提升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水平;加大旅游宣传推广,拓展玉溪旅游影响力,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夯实旅游基础;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能力。2020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评价结论为优。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一是各相关科室、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今后我局将加强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运营管理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了博物馆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完成博物馆展陈提升改造(展陈提升、智慧语音导览),完成博物馆室外附属工程提升改造(绿化提档升级、游客接待中心提升改造等);2020年博物馆参观客流量>=35万人次,社会教育活动次数>=10次,临展次数>=1次,文创产品收入>=10万元,球幕影院入>=10万元;提升了公民科学素质,参观群众满意度>=80%。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2)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工作经费20.56万元。组织参加“奋斗杯”云南省群众文艺作品大赛是玉溪文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推选出代表玉溪群众文艺创作较高水平的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大赛。完成报送节目7个,参赛队伍26支,参赛人数267人,获得3个奖项。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疫情期间省级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90万元。负责做好安置酒店的确定及其疫情防控人员协调、联络工作等。督促安置酒店落实消毒工作,对入住游客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就近送定点医院诊治。为疫区滞留游客提供住宿条件的同时做好就餐安排保障。切实做好疫区滞滇游客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控疫情蔓延风险,以优质贴心的服务让滞滇游客在我省期间安心、顺心、开心。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4)玉溪市2020年公共文化云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依托本地公共文化云,实现文化馆服务的数字化,截止2020年底,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玉溪市文化馆完成发布内容255条、红塔区文化馆完成123条、澄江市文化馆完成140条、峨山县文化馆完成121条、华宁县文化馆完成142条、江川区文化馆完成136条、通海县文化馆完成132条、新平县文化馆完成175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5)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专项经费161万元。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演出场次共计达到了72场,大剧院演出平均上座率达到70%,共发放50份问卷调查,收回50份,通过问卷调查反馈,虽然场次减少,但是市民观众的满意度均能达到80%以上。开展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的系列演出活动项目。让市民能够提升艺术审美以及文化消费意识。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6)第三届中华诗人节专项经费91万元。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第三届中华诗人节暨第八届华夏诗词奖授牌仪式推迟到2021年6月8—10日举行,因此产出指标未能完成。但是社会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圆满完成。全市发展中华诗词学会会员53名,省诗词学会会员100多名,县(市、区)诗联学会会员1200多名,全市74个乡镇有48个建立了诗联组织。先后举办各级各类诗词培训班和诗词知识讲座达数百场;打造玉溪市地标建筑兰溪桥、在小区设置诗联文化教育区、玉溪古今诗联文化展示区等200多块展示牌;组织学校开展诗词赏析、朗诵比赛。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7)繁荣美术人才培训活动19万元。支出10.79万元,结转8.21万元,本次活动于12月24-28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活动,授课教师8人分3组授课,共培训学员30人,并邀请了省内名家及玉溪画院画家10人进行交流,通过此次培训活动加强了玉溪市社会各界专业美术创作人员培养,充分带动玉溪的美术发展和学术研究 ,对推动云南文艺的繁荣,服务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8)两馆一院运行经费185万元。成立了“两馆一院”管理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两馆一院”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协调修缮,招标采购。2020年内,对接协调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对“两馆一院”场馆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合规合理运用“两馆一院”运营,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场馆基本运行等工作,为音乐之都建设提供有力的平台和载体,全年两馆一院平稳运行,项目资金支出185万元,执行率100%。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9)玉溪滇剧院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项目70万元。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的成效:新创廉政现代滇剧《一夜乾坤》微信及现场直播,9.47万人观看,受到市委领导及观众的一致好评,该剧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一次难得、难忘的廉政教育机会,在潜移默化中灌输廉政意识,给广大干部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课,让戏曲艺术更加广泛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氛围。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0)玉溪滇剧院云南省2020年花灯滇剧艺术周活动经费7.42万元。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的成效:参展剧(节)目、演唱比赛从数量、质量都比往届有了较大提升,组委会对奖项数额较往年有大幅压缩,含金量更高,竞争精彩激烈。在本届比赛中,我院殷永萍、李娜荣获青年演员演唱比赛滇剧组二、三等奖,滇剧小戏《信号》荣获剧目类三等奖、岳阳获最佳导演奖。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1)玉溪滇剧院文化惠民补助经费10万元。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的成效:晚会以歌舞、戏曲、小品等多样的艺术门类,为群众呈现一台思想向上,内容丰富的晚会节目。演出所到之处受到当地领导及观众的一致好评,圆满完成演出任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2)玉溪滇剧院2020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传习活动补助资金2万元。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的成效:传承和弘扬古老的滇剧艺术,加强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滇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遵循戏曲艺术的发展规律,圆满完成演出任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3)玉溪滇剧院录音棚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的成效:建设专业录音棚,利用本中心优秀音乐创作、制作人才,完成今后各类文艺作品的音乐制作;创作出更多体现时代精神、彰显玉溪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14)玉溪花灯戏院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参赛经费12万元。全年执行率100%。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展演于11月16日—22日在楚雄州元谋县举办,本届花灯周共创作了花灯歌舞1个,花灯小戏4个。3、获奖情况:刘缙诺获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青年演员演唱一等奖;吴学臻获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青年演员演唱三等奖;李彪获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青年演员演唱优秀奖;花灯小戏《犟人匠心》获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剧(节)目展演小戏二等奖。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15)玉溪花灯戏院文化惠民活动.戏曲进校园补助资金10万元。全年执行率100.00%。全年惠民演出81场,其中“奋进新时代,全面建小康”玉溪市聂耳大众文化小分队主题文艺巡演的演出范围覆盖了玉溪市的9个县(市、区)。及时创作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让党的政策通过文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进校园演出8场,让在校学生能近距离的观看、了解、学习玉溪花灯。观众覆盖面广,涵盖各县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及大、中、小学的学生代表,该项目已按时按量圆满完成。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16)花灯演员传承项目补助资资金10万元。全年执行率97.60%,给学习花灯专业的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的实践机会,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见习学员共参与我院2020年度的日常演出活动共计70余场,并在玉溪市青年演员比赛中,分别获市级二等奖,三等奖的好成绩。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17)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作及演出补助项目资金70万元,全年执行率100.00%,2020年开始进入了大型花灯剧《花腰飞虹》的创作阶段,2021年4月底在聂耳大剧院进行公演,并如期参加“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通过创作、参与展演,提高了主创、主演人员的专业水平,创作生产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展示玉溪风情、体现玉溪精神、抒发玉溪情怀的优秀文艺作品。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18)花灯剧《花腰飞虹》创演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全年执行率0.00%,大型花灯剧《花腰飞虹》创演项目属2021年度实施的项目。此项目总金额50.00万元,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7日下达到我中心账户,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项目支出为0.00万元,由于项目实施将在2021年度完成,所以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尚未完成,所有应支出项将结转下一年度,按照2021年度《花腰飞虹》创演项目绩效严格实施。该项目评价等次为差。
(19)玉溪市博物馆中央对地方免费开放经费220万元,支出184.34万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推进文博事业科学持续发展,做好馆藏文物展示保管,打造精品文物展览,优化场馆内外环境,提高接待水平,坚持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展览,注重发挥科普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社会功能,负责馆际间交流,加强设防设施建设,加强安保力量,确保文物安全和观众安全等工作。该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0)玉溪市博物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30万元,支出132.42万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本项目依据国家文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有关文物防震的规范标准要求,在我国博物馆文物系统防震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成功应用经验基础上,针对馆藏珍贵文物开展预防性保护工作,解决青铜器展厅和陶瓷展厅防震预防性保护问题,青铜器展厅和字画展厅的展柜预防性保护(非安全玻璃)问题。针对珍贵文物进行科学量化的系统性设计和措施配备,实现馆藏珍贵文物防震能力提升及改善。该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1)玉溪市博物馆资产处置相关税费1750万元,支出765.68万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委第188次常委会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产权转移工作,按照成熟一宗办理一宗的原则,切实做好税费缴纳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税局要求,剩余税费要2021年才能缴纳。该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2)玉溪市博物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支出5万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公共文化宣传教育和文化实践活动;推进宣教活动室改造项目,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举办学术会议及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验活动;有计划的开展志愿者文化活动,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职能。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23)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40万元 。项目完成举办免费开放读书活动、公益讲座、展览、书画展、免费电脑培训等活动,业务设备更新等发生的费用支出。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加群众参与性项目,增强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推动图书馆免费开放,提高国家公共服务满意度,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24)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补助经费10万元。项目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通过吸引更多的读者走进和利用图书馆,开展各类特色活动,满足读者多样化需求,免费开放工作更加充实、更富有成效。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推动图书馆免费开放,增强社会效益,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25)聂耳图书馆事业运行经费5万元。项目保障了聂耳图书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市民的舒适、安全的阅读环境。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化服务功能,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26)玉溪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业务建设专项经费项目60万元。绩效情况项目完成玉溪市1个中心馆、9个总馆、76个分馆、96个服务点四级总分馆网络的统一平台、统一编目、统一培训、通借通还、资源共享的建设。搭建全市图书馆服务数据信息模型,挖掘采集总分馆服务数据,运用标准算法进行全局运算,将分析结果用于本地文化发展决策。并针对图书馆采访、编目、典藏、流通、期刊、系统管理、检索等核心工作环节进行管理方式升级,实现管理编码化,节约馆内管理成本,为图书馆提供精准决策参考。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27)玉溪市图书馆人防易地建设费清缴专项资金项目75.62万元。绩效情况项目完成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从而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该项目评价等次为优。
(28)玉溪市文化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5.5万元。对市级非遗传承人进行补助5000元/每人,共计5.5万元。通过对非遗传承人的补助,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金补助,通过一个人或一些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来带动一个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为代表性传承人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积极开展传承、培训和展示活动,创新保护方式、为文化玉溪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29)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中央专项资金31.67万元。绩效情况实施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培训,提供3个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实施全市文化工作发展计划,指导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群苑周末小舞台20余场;管理辅导社区及镇乡群众文化工作和文艺活动;对乡镇文化干部业务辅导、培训。把公共文化的普及型推向更深更广的群众中间,深深根治于深厚的群众文化情意之中。满足玉溪市群众各年龄层次文化需求,合理调配资源,发挥阵地文化服务效能。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0)2020数字文化馆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玉溪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系列微视频》微视频拍摄,第一部分(1—8集)是玉溪8个世居少数民族概况;第二部分(第9-13集)是玉溪8个世居少数民族节庆(群众文化)特色活动。微视频拍摄制作完成后,利用以“文化云南云”为主的网络、手机、移动电视 、数字电视 、触摸媒体等新媒体,进行项目的资源推广宣传。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1)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举办开展优秀作品展览作品展览,以及澄江通海华宁等地巡展,管理辅导社区群众文化文艺工作;对文化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提供3个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免费书赠春联等活动。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2)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0年度共拨付资金55万元,该项资金全年执行数0万元。为落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文物工作责任书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工作,根据市文旅局对市级文物保护现状及修缮方案可研情况分析研究,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对市级保护单位“玉溪李鸿祥旧居、东村郑开文故居”进行修缮,修缮资金未能支付的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未达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良。
(33)玉溪市第七届青年演员比赛专项资金10万元。该项目资金加强了各县区艺术表演工作者的交流协作与了解,发动了参赛人员80人以上,完成了4场以上演出比赛活动,未完成一场原因是疫情防控取消了最后一场汇报颁奖演出,完成了原创作品收集并参赛至少一件以上,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并推荐到省级参加了全省比赛。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4)玉溪市艺术作品征集暨人才培训专项资金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丰富了各艺术门类创作者舞台经验,拓宽视野,提供了人才输送的条件,提高了艺术创作能力,推动了我市文艺工作者、创作者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作品、人才“双丰收”。宣传指导,参训人员75人以上,作品征集60件以上,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并作为我市文艺作品储备,并推荐到了省市比赛及大小文艺活动中。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35) 聂耳大剧院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经费44.1万元。该项目资金全年保证了15名编外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到位,保证各类会议、演出、展览接待工作顺利完成,到聂耳大剧院参会、观演、参展的群众对提供的服务满意度达70%以上。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度我局对中央、省、市级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对目前尚未实施完成及形成支付的项目,查找原因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未完成绩效目标和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需找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检验了资金的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1111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11030414022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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