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614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1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着力从“数库”向“智库”转变。一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工作。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全年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统计信息154期、统计快报24期、统计工作专报14期,共55篇统计分析被云南省统计局采用,5篇被国家统计局采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党委、政务信息100余条,其中“两办”采用42条,领导批示或省级以上采用共计9条。二是深化重心前移,变事后统计为事前联动。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形势研判、业务培训、现场核查,发挥协同联动外延效果和价值。通过对接交流、会商分析凝聚共识,逐步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共享共赢”的“大统计”格局。三是丰富统计资料和统计产品,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统计社会服务水平。编撰印发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认真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法颁布40周年开展集中宣传,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工作重心,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严肃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统计造假履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专项治理行动完成企业(项目)自查9,635户,自查率100%;县(市、区)级完成企业(项目)抽查2,142户,抽查率22.23%;市级完成企业(项目)核查971户,核查率10.08%。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完成176户企业(项目)、4个乡镇(街道)农业现场执法检查,差错率均在10%以下。2023年组织27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通过8人,全市现有持证人员上升至26人。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印发《玉溪市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等,不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
3.稳步推进前期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打牢基础。一是完善“人、财、物资”保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抽调5名工作人员集中到市统计局办公。完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总预算597万元,目前市级到账7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76.68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区)。二是整合部门信息编制清查底册,完成单位清查。积极整合市场监管、民政、税务等部门的行政记录信息,导入部门数据3,406条,形成全市清查底册数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67,129户,比“四经普”32,908户增加1.1倍;有证照的个体户底册数为265,860户,比“四经普”102,483户增加1.6倍。全市法人单位清查登记54,782户,比“四经普”增长105.1%;全市个体经营户清查登记401,524户,比“四经普”增长72.3%。
4.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开发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试行)》,制定适合玉溪实际的开发区核算方案,做好开发区生产总值核算。二是做好高质量发展评价相关工作。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培训会,对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对《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计分指标评分测算方法》、《州市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解读。形成2022年玉溪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试评价指数分析材料,对2022年各项指数进行分析研究,针对落后指标提出做好高质量综合绩效试评价工作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要、文秘、会务、信息、档案、保密、安全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管理全市统计标准,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城乡划分工作;负责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
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对全市和各县(市、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抽样调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 GDP 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平衡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1)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做好全市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管理全市普查、专项调查和基本单位统计信息及数据资料,做好统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预测研判、整理编辑、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负责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和统计地理信息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2)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承担市统计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辅助做好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管理、使用、维护,为全市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软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实施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监测,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数据。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统计监测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统计预测、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统计局
2.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3.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
纳入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92,78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2,782.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5,430.00元,增长3.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5,430.00元,增长3.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092,782.8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8,984.86元,占总支出的92.82%;项目支出1,083,797.99元,占总支出的7.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5,430.00元,增长3.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9,128.99元,下降1.68%;项目支出增加814,558.99元,增长302.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08,984.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31,229.21元,占基本支出的86.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7,755.65元,占基本支出的13.40%。人均日常支出285,897.65 元/人,人均人员经费支出247,576.11 元/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38,321.54 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3,797.99元,与上年269,239.00相比增加814,558.99元,增长302.54%,主要原因是2023年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支工作情况如下: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755,161.1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227,557.00元,广告宣传费等206,096.00元,办公费68,799.1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66,500.00元,差旅费49,982.00元;玉溪市统计局办公和用房修缮项目支出253,686.89元;房产证登记项目支出14,200.00元;专项统计业务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23年基层统计人员综合能力培训班费用60,7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2,782.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4,517,352.85元相比增加575,430.00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2023年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10,88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527,087.54元,其中:人员经费7,669,128.09元,公用经费1,857,959.45元;项目支出1,083,797.9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9,89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8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3,310.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9,494.8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8,33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5,908.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84.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1,203.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3,6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862,427.00元,购房补贴支出51,23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104.00元,决算为23,898.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13,054.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62%,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8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38%,完成年初预算的54.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104.00元,支出决算为23,898.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13,054.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8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合理控制公车运行支出,接待费用控制较好。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89.82元,增长1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0.82元,增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49.00元,增长11.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因此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量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县区专项调查项目调研、汇报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7,755.65元,比上年减少437,266.35元,下降18.8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福利费、印刷费、劳务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3,855.64元,福利费113,083.24元,委托业务费442,880.00元,物业管理费77,880.00元,维修(护)费70,202.00元,印刷费58,378.00元,邮电费50,797.15元,电费25,267.51元,水费22,740.40元,差旅费142,709.00元,培训费10,170.00元、劳务费13,577.0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7,921,965.50元,其中,流动资产14,505.10元,固定资产7,877,892.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568.1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350,937.84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8,972.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5,897.4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1,1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3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3,2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39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9,39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专项普查活动:是指为了全面掌握国家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1111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004154007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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