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307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6 |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要、文秘、会务、信息、档案、保密、安全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管理全市统计标准,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城乡划分工作;负责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
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对全市和各县(市、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抽样调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 GDP 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平衡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做好全市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管理全市普查、专项调查和基本单位统计信息及数据资料,做好统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预测研判、整理编辑、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负责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和统计地理信息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承担市统计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辅助做好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管理、使用、维护,为全市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软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实施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监测,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数据。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统计监测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统计预测、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
玉溪市统计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着力从“数库”向“智库”转变。一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工作。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全年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统计信息154期、统计快报24期、统计工作专报14期,共55篇统计分析被云南省统计局采用,5篇被国家统计局采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党委、政务信息100余条,其中“两办”采用42条,领导批示或省级以上采用共计9条。二是深化重心前移,变事后统计为事前联动。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形势研判、业务培训、现场核查,发挥协同联动外延效果和价值。通过对接交流、会商分析凝聚共识,逐步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共享共赢”的“大统计”格局。三是丰富统计资料和统计产品,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高统计社会服务水平。编撰印发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认真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法颁布40周年开展集中宣传,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工作重心,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严肃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统计造假履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专项治理行动完成企业(项目)自查9,635户,自查率100%;县(市、区)级完成企业(项目)抽查2,142户,抽查率22.23%;市级完成企业(项目)核查971户,核查率10.08%。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完成176户企业(项目)、4个乡镇(街道)农业现场执法检查,差错率均在10%以下。2023年组织27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通过8人,全市现有持证人员上升至26人。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印发《玉溪市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等,不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
3.稳步推进前期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打牢基础。一是完善“人、财、物资”保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抽调5名工作人员集中到市统计局办公。完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总预算597万元,目前市级到账7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76.68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区)。二是整合部门信息编制清查底册,完成单位清查。积极整合市场监管、民政、税务等部门的行政记录信息,导入部门数据3,406条,形成全市清查底册数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67,129户,比“四经普”32,908户增加1.1倍;有证照的个体户底册数为265,860户,比“四经普”102,483户增加1.6倍。全市法人单位清查登记54,782户,比“四经普”增长105.1%;全市个体经营户清查登记401,524户,比“四经普”增长72.3%。
4.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开发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试行)》,制定适合玉溪实际的开发区核算方案,做好开发区生产总值核算。二是做好高质量发展评价相关工作。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培训会,对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对《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计分指标评分测算方法》、《州市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解读。形成2022年玉溪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试评价指数分析材料,对2022年各项指数进行分析研究,针对落后指标提出做好高质量综合绩效试评价工作意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6.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539.96对比减少123.26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少55.20万元,工作业务经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6.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6.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539.96对比减少123.26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少55.20万元,工作业务经费等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6.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1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74万元,与上年1,380.17减少50.43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福利费、工作业务经费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86.96万元,与上年142.17万元对比减少55.21万元,下降38.83%,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比2023年减少25.54万元,2023年预算含玉溪市统计局办公和业务用房修缮工程资金29.6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805.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2024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正常工作运转;2.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6.1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正常工作运转;3.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86.96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用于保障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常工作运转;4.2010550事业运行支出82.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人员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正常工作运转;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统计局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缴纳市统计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大病医疗保险;1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9.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13.2210203住房补贴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5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增长40.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5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增长102.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较上年增加1.34万元,增长102.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践行一线工作法,到基层调研指导、服务等工作增多,为保障公务出行,财政统一提高标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玉溪市统计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五经普将完成6.1万户单位,1.9万户个体户的清查和普查任务,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玉溪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为科学制定玉溪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玉溪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经普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立足五个“狠抓”,稳步推进五经普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是狠抓机构组建。二是狠抓宣传造势。三是狠抓市级试点。四是狠抓各类保障。五是狠抓部门联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统计业务:为了解全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调查工作。主要:第一产业调查,第二产业调查,第三产业调查。
2.专项普查活动: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主要: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31万元,与上年209.02对比下降15.17%,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市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实际对部分经费开支进行压缩。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和玉溪市统计局机关合并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792.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万元,固定资产787.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9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111
玉溪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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