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72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和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要、文秘、会务、信息、档案、保密、安全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管理全市统计标准,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城乡划分工作;负责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及统计执法业务培训。
(3)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组织对全市和各县(市、区)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城市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的抽样调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及销售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 GDP 能耗核算;组织编制全市及各县(市、区)能源平衡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能源消费以及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研发创新、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人才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1)普查中心。负责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经济、人口、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做好全市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管理全市普查、专项调查和基本单位统计信息及数据资料,做好统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预测研判、整理编辑、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负责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和统计地理信息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2)数据服务中心。承担市统计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辅助做好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专业应用软件的管理、使用、维护,为全市统计人员使用和维护统计软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实施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监测,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和重点产业数据。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统计监测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统计预测、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
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统计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3.事业单位:玉溪市统计局数据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三服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要求、市政府有安排、统计局见行动。切实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按时向市委报告重要工作。
2.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支持、配合纪检组有序开展工作。扎实抓好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深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经验教训,认真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要求,营造统计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关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成为常态。
3.着力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分析解读。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紧围绕市“两会”明确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服务好市委市政府决策。加强重点任务信息服务,紧紧围绕园区经济、重点产业推进情况、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敏锐把握经济运行全局性趋势性变化,提供及时可靠的决策信息支撑。要强化数据发布解读,聚焦提振发展信心做好数据发布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发布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展示数据、数说成就,讲好玉溪故事,提振市场信心,凝聚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合力。
4.稳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完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做好投入产出、资金流量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核算质量。健全“三新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增加值核算方法,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在“三湖”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试点工作,探索分领域数字经济和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做好市场主体、法人单位、“四上”企业统计监测工作,推动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消费市场、县域社会经济、科技创新统计,推行农业统计报表联网直报,持续拓展统计调查广度、深度。
5.精心组织实施好“五经普”。严格按照国家和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借鉴历次重大普查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培训,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及时摸清核实法人单位发展情况,进一步夯实名录库基础。做好设备配备、环境搭建、数据处理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普查环境。同时,认真做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科技、投资、消费、人口、就业、工资、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和重大专项调查。
6.全面加强统计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列出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统计数据自查自纠。进一步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推动统计监督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派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统计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9.9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403.61万元对比,增加136.36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12.51万元,比去年16.50万增加96.01万元,同比增长581.88%。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9.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403.61万元对比,增加136.35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12.51万元,比去年16.50万增加96.01万元,同比增长581.8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9.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79万元,与上年1,387.11万元对比增加10.68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人员下降4人;项目支出142.17万元,与上年16.50万元对比增加125.67万元,增长581.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以及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2010501支出925.84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2支出11.76万元;3.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支出30.00万元;4.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支出112.51万元;5.事业运行2010550支出34.01万元;6.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104.94万元;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06.55万元;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35.00万元;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45.47万元;1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1.34万元;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40.07万元;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支出5.03万元;13.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83.09万元;14.购房补贴2210203支出4.3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物业管理费12.98万元,采购复印纸2.00万元,保险服务0.55万元,印刷服务8.50万元,网络设备购置7.00万元,共计31.0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玉溪市统计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玉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完成单位5万多户,个体户27万多户的单位清查和普查任务,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玉溪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科学制定玉溪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玉溪市统计局办公和业务用房修缮工程资金项目
市统计局办公和业务用房修缮工程,符合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建设能较好地解决市统计局办公和业务用房的现状,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项目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及各项规范、标准的选择合理,各项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采取的各项措施及计划全面、科学,技术上是可行的;项目建设地点交通便利,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条件良好,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统计业务:为了解全国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调查工作。主要:第一产业调查,第二产业调查,第三产业调查。
2.专项普查活动: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主要: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02万元,与上年242.65万元对比下降13.8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下降4人,经费相应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84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9万元,固定资产835.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长17.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长9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27.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0111
玉溪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doc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