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8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4 |
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1000
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维护并管理全市经济运行和发展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小康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一产、二产、三产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8.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和地方调查队队长;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规范使用中央、省级拨付的统计经费。
9.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和研究各地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市内外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玉溪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1.紧扣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研判工作。2020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058.1亿元,同比增长2.1%,比全国(2.3%)低0.2个百分点、比全省(4.0%)低1.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7.3亿元,同比增长5.8%,比全国(3.0%)高2.8个百分点、比全省(5.7%)高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864.3亿元,同比下降0.6%,比全国(2.6%)低3.2个百分点、比全省(3.6%)低4.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986.6亿元,同比增长4.4%,比全国(2.1%)高2.3个百分点、比全省(3.8%)高0.6个百分点。
2.强化统计服务,提升统计监测预警能力。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的统计服务指导。编印《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领导干部手册》和《玉溪统计年鉴》,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推广“数据玉溪”应用客户端,及时做好数据服务。二是完善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建立反映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印发各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办法17项。建立“三新”经济核算制度拓展资料来源渠道,全面真实反映全市新经济发展态势。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七大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时效性。三是提升统计服务玉溪经济发展水平。加强信息上报,多篇信息被省统计局采用,共41篇信息被市委、市政府采用,2019年玉溪市小康监测预测评价分值未达满分指标的情况报告》《2018年玉溪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解析》《2019年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等多篇统计专报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
3.深化统计改革,做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作。一是做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培训学习,认真做好41项核算基础指标的月度监测,及时预警、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各行业发展动态,确保联网直报单位实现真实反映各行业发展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新兴服务业等统计改革,健全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统计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统计调查方法;健全主要农产品统计,特别是高原特色农业统计,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三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改进完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深化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系研究,研究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现代服务业等统计方法。四是连续有序开展5年度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试点,2019年度 GDP年报编制、小康监测、2018年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等工作。
4.认真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圆满收官。一是有序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9个县(市、区)政府、75个乡镇(街道)、709个村(居)委会全部成立人口普查组织机构。全市共落实普查经费2455.41万元,落实各级人普办工作人员1301人,落实普查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完成人口摸底972453户。截止11月17日,全市快速汇总总人口数239.9万人,上报进度100.4%。二是四经普后续工作圆满完成。召开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会,发布《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1-6号,各县(市、区)普查公报顺利审核通过。
5.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批示精神,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以红河州泸西县、建水县经济普查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集中宣讲学习。二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办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行政备案3件,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对106家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4起,完成对3起23个单位的统计违法处罚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了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三是高位推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玉溪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玉溪市统计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涉及我市的15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
6.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一是组织参与各级干部教育调训和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各级干部教育培训155人次,其中省级以上培训60人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要求。二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统计业务交流沟通,按季度通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及相关专业数据情况,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监督制度,定期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三是强化对县、市区统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业务培训17次,共计472人次参加各项统计业务培训,切实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7.抓好“爱国卫生七项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制定玉溪市统计局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织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做好办公场所清洁消毒工作。三是坚持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五的“众参与”大扫除活动。按照“双报到”“双考核”要求,督促在职党员主动参与小区“红色物业”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卫生大扫除、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四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全面主动参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8.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18次;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8次。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打牢基层组织基础,完成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能力强敢担当的5名同志任支委。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90余人次。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召开局党组会议31次,研究“三重一大”大决策92项,其中重大决策50项 ,研究重要干部任免事项23项,研究重大项目安排0项,研究大额度资金使用19项涉及金额377.59 万元。
9.完善机关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先后制定了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制度17项及《玉溪市统计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了玉溪市统计局请假报备、经费管理等多项内控制度,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二是严格执行精文减会有关规定。印发至县区文件16个、召开由县区统计局或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11次,确保年度文件会议下降30%。三是认真开展承诺践诺行动,压实班子和市管干部责任。班子公开承诺事项11项,7名市管干部公开承诺事项 24项,对上半年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有序推进承诺事项全年工作开展。四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95万元,同比下降30.1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统计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其他人员0人。(超编1人,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0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增长18.24%,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预算项目资金增加,2020年人口普查项目列入财政预算300万元,2019年经济普查项目年度结转36.78万元,当年列财政预算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3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41万元,占总支出的85.43%;项目支出238.49万元,占总支出的14.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同比分别增长13.59%、增长2.6%、增长205.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口普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8.41万元。与上年同期1,362.97万元对比增长2.6%,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9.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4%。人均日常支出24.97万元/人,人均人员经费支出21.42万元/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3.56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49万元。与上年78.06万元对比增长205.52%,主要原因2020人口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增加,2019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一是2020年人口普查项目经费227.8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两员”普查物资及意外伤害保险、培训9个县(市、区)及75个乡镇3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二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资金10.65万元,主要用于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同比增长13.59%,主要原因分析:2020人口普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增加,2020年人口普查项目支出227.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30.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3.34万元、津贴补贴379.42万元、奖金256.40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9.16万元,其中:办公费38.73万元,印刷费5.24万元,电费3.60万元、差旅费22.26万元,培训费7.56万元、劳务费20.61万元、其他交通费55.67万元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9.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3.58万元,公务员医疗32.2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5.34万元,购房补贴支出3.5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2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6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控制公车运行支出,出差尽量以自行乘车为主;2020年因为疫情,县区接待往来减少,接待费用明显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41万元,下降3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67.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合理控制公车运行支出,出差尽量以自行乘车为主;2020年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业务交流多以人口普查培训业务活动开展,县区接待往来减少,接待费用明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89.47%;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1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县区专项调查项目调研、汇报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统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16万元,上年同期217.40万元对比减少8.3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调查项目减少,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及退休人员活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94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96万元,固定资产858.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3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部门建立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了《玉溪市统计局项目调查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统计调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对照目标设定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单位绩效目标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0年,玉溪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重点工作和玉溪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将统计工作提质增效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二是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四是完善防范数据造假提高数据真实性长效机制;五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重点工作和玉溪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将统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100分,自评等级:优。2020年,玉溪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的坚强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重点工作和玉溪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将统计工作提质增效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2020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058.1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7.3亿元,同比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864.3亿元,同比下降0.6%;第三产业增加值986.6亿元,同比增长4.4%。有序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15000多位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玉溪市顺利完成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市人普办将依据省人普办反馈数据,按照要求整理计算相关人口主要指标,在逐级发布公报的原则要求下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我市人口普查公报。
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年末在职人员数控制在编制人数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该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通过对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评价,对调查产品的分析论证了统计调查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下一步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整体绩效支出绩效管理由于绩效评价水平和质量不高,绩效评价还有待进一步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结合起来。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玉溪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7.59分,等级:优。玉溪市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领导小组及各级政府的领导圆满完成,主要成绩:一是“四落实”工作到位;二是区域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工作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共标绘建筑物50.65万个,划分普查小区10901个;三是各项普查工作措施到位;四是各项工作任务都按国家时间要求顺利完成;五是“两员”培训100%达标;六是摸底、正式登记工作质量高。
(2)项目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100分,等级: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时足额缴纳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玉溪市统计局的法定义务。依据玉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玉人防缴[2020]68号)要求,及时足额补缴人防费,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维护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大局的具体措施。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我局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杨斌副局长牵头,各科室、中心,财务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中坚持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内容采用核查法核查2020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自评分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专项普查活动:是指为了全面掌握国家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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