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8096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6-09-20 |
玉溪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24〕21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2.玉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4.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
1.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行政单位)。
2. 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玉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4.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6.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1辆。其中:市民政局(本级)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市救助管理站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 2 辆,超编原因:车编办同意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购车,但不属于财政供养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兜底性保障水平实现提升。一是政策落实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发放救助资金3.74亿元,其中发放低保金、特困金34866.3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658.53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732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29.22万元。已将13495名脱贫人口、4892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433名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二是临时救助及时响应。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实施临时救助3932人次,发放救助金1011.19万元。三是保障标准稳步增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74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720元/人·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标准的75%,完成“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用心用情守护“一老一小”,普惠性福利服务得到加强。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聚焦“一老一小”两大重点群体,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一是项目建设支撑有力。2025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资金4045万元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9个;争取183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支持新建7个老年幸福食堂及48个食堂设备更新。截至目前,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51家,运营养老机构床位4268张,护理型床位3943张,占比92.39%;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8个,在运营老年幸福食堂44家。二是福利政策精准落地。严格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年内累计发放津贴4355.6万元,惠及77.83万人次。为80岁以上低保和特困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250.69万元,覆盖5.01万人次。累计完成3219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效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实施“温暖玉溪·呵护夕阳”关爱项目,以“物质+服务”方式为红塔区、通海县、华宁县、峨山县5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能力评估。广泛组织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以及适老化产品展示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全市参与活动企业4家共计29个门店,交易金额816.15万元,补贴金额238.81万元,交易2466笔。三是服务内涵不断拓展。积极探索“养老+”融合发展新模式,精心制作并推广“玉溪市养老地图”,加大“玉溪旅居养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有效提升玉溪养老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为银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玉溪市一个集体、两位个人入选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四是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有力。不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全面落实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5年7月1日起,集中养育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010元/人/月、1370元/人/月。截至2025年12月,有5785名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68名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25-2026学年,预计资助孤儿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名。五是创新丰富儿童关爱服务。统筹市级福彩公益金160万元,调动整合政府、社会组织、社工资源,探索推行“物质+服务”帮扶模式,打造“温暖玉溪”活动品牌,通过“添翼计划”、“益路童行”、“共护成长”、“福彩筑梦”等活动,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趣味课堂等公益课程100余场次,覆盖儿童4000余名,发放爱心礼包800份,印制发放宣传手册2万份。
(三)激发活力促进多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明显增强。一是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248个,通过年检、评估、执法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配合做好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全面精准摸排163个市属社会组织情况。《中国社会组织》杂志2025年第8期对“云南省玉溪市多措并举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大力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全面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慈善组织检查执法力度。2025年,全市慈善组织共接收捐赠1985.79万元,其中资金1842.42万元,物资143.37万元。三是福利彩票运行安全稳健。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市场营销,2025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74亿元,同比增长1.93%。
(四)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殡葬公益属性得到较好保持。取消经营性公墓收费项目60项,取消收费项目单价总额191.265万元,降低经营性公墓收费项目46项,降费项目单价总额35.045万元。着力做好民营殡仪馆收回工作。全市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490个,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天价墓”治理成效明显,经营性公墓墓位销售价格控制在10万元以内,公益性公墓全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积极推动“身后事一次办”落地见效,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帮代办服务专区”,配备熟悉帮办员10名,提供“一口告知、一次收件”服务。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以及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全市所有公墓均设有生态安葬区,印发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工作指引,在红塔区汇龙福寿世博园建设生态安葬纪念园,积极倡导殡葬文明新风。
(五)优化服务提升治理能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有序有力。一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序推进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有效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在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开设“玉溪地名故事”宣传专栏,深入挖掘、宣传玉溪传统村落及古建筑蕴含的丰富地名文化内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婚姻登记服务便捷高效。着力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完成29万余条历史婚姻数据的清洗与完善工作,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落细。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5共发放补贴资金4759.04万元,惠及残疾51.83万人次。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全面启动市级试点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8,859,21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99,375.20元,占总收入的90.2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751,843.7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77%;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11,215.61元,增长3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27,368.32元,增长32.84%,主要原因一是市民政局(本级)人员增加及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及“温暖玉溪 呵护夕阳”为老服务等政府性基金项目较上年增加;二是市救助管理站自2024年成为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中央、省级、市级项目补助资金逐年增加;三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入较2024年增加9,762,940.96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891,707.29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均较2024年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860.00元,下降49.56%,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捐赠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7,313,592.26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5,519.42元,占总支出的38.71%;项目支出35,128,072.84元,占总支出的61.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45,296.38元,增长27.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5,766.45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069,529.93元,增长52.34%,主要原因一是玉溪市民政局(本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及“温暖玉溪 呵护夕阳”为老服务等政府性基金项目较上年增加;二是市救助管理站自2024年成为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获得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逐年增加,且市级、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增加;三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支出均较2024年有所增加;四是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项目支出减少797,440.10元因2025年支出略低于2024年,受限于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部分合同进度款需跨年度进行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85,519.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62,922.35元,占基本支出的8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2,597.07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28,072.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5,350.00元。
市民政局(本级):残疾人福利类资金项目经费1,078,800.00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3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项目经费52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工站标准化建设、运营并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292,213.77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及其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基本食宿、寻亲返乡等救助服务;“温暖玉溪—益路童行”项目经费339,990.00元,主要用于为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及其他困难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开展心理健康课程等;玉溪市救助管理站机构建设项目经费245,350.00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机构防盗栏拆除、门窗更换、多功能室改造、墙面粉刷等装修改造以及智慧救助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全面营造功能齐全、温暖舒适、安全整洁的救助环境。
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1,064,209.85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日常生活、就医、就学费用,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19,105,254.92元,主要用于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运营项目,民政服务机构优化提质项目,圆梦孤儿助学补助,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添翼计划项目,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项目等费用;单位自有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214,217.06元,主要用于编外临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就医费用,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日常用品、设施设备采购、日常维修维护、水电费用,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员补助,捐赠款使用等费用。
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打击非法彩票补助资金支出95,000.00元,主要为打击非法彩票支出等彩票机构相关业务费支出;省级补助福彩综合体验大厅(公益驿站)运营经费专项资金支出454,135.75元,主要用于福彩公益驿站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开支及第三方公益宣传服务项目采购;省级补助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专项资金支出3,232,930.70元,主要用于彩票机构运转支出及彩票销售渠道拓展支出、福利彩票公益广告宣传支出、彩票站点标准化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0,79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64%。与上年相比增加1,232,471.41元,增长5.31%,完成年初预算的28.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6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人才公寓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无人才引进计划。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06,01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2%,完成年初预算的25.88%。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时填列本级财政预算数,含补助县区的经费预算,决算时填列到账资金,有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补助下级资金不过账就不填列;二是人员调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增、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8,00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超过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1,4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数超出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400.00元,决算为208,46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062.50元,增长20.9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00.00元,决算为184,197.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24,2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64%,完成年初预算的44.9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490.00元,增长1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72.50元,增长29.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572.50元,增长29.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4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174.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83.05元,增长4.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00.00元,决算为114,342.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元,决算为18,8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83.55元,增长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99.50元,增长9.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99.50元,增长9.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研及检查工作任务增多,公务出行频次与接待批次相应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同步上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等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防汛救灾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及其他州市救助站护送人员到玉溪市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5,291.83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779.45元,增长69.1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9,855.8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436.00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无市本级年初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806.45元,增长6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73.00元,增长271.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73.00元,增长271.5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上年支出数低,接待频次少,2025年因省中心带队外省福彩机构对玉溪考察调研次数有所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接待费有所增长。二是2025年因对县区彩票销售管理检查业务增加需要,向上级部门及财政部门申请,2025年年初预算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000元/车/年,两辆公务用车预算总计70,000.00元,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故较2024年支出数有所增长。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对县区彩票销售管理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县区彩票销售管理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721.70元,比上年减少42,318.71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156,099.81元、印刷费29,166.60元、水费7,748.36元、邮电费27,387.36元、物业管理费14,706.77元、差旅费111,793.50元、维修(护)费2,280.00元、租赁费32,497.01元、会议费13,043.00元、培训费1,470.00元、公务接待费4,416.00元、劳务费2,400.00元、委托业务费271,447.20元、工会经费59,650.32元、福利费29,238.7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7,83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2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玉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70,921,713.61元,其中,流动资产4,800,253.42元,固定资产150,253,794.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500.00元,无形资产15,249,338.32 元(净值),其他资产609,827.0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63,23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079,591.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套,账面原值63,325.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0,0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6项,账面原值920,431.9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217.08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53,916.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1,347.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61,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1,068.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81,528.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7,186.8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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