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81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06 |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24〕21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2.玉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 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4.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民政事业发展方向。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民生保障的重大部署,紧盯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纠治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增强民政干部业务素质,以更严标准、更硬举措、更实作风推进正风肃纪。科学谋划发展。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省、市的衔接配套,前瞻性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未来五年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绘就好蓝图、提供强引领。
二是坚决守住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底线。完善救助机制。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加强与金融、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救助对象识别的精准度。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救助对象退出机制,确保救助资源合理分配。健全动态监测。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现救助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将兜底保障对象由低保、特困人员,逐步扩大到其他相对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加强对救助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强化救助保障。引导基层干部,加大“铁脚板”摸排力度,多渠道发现困难群众,精准实施救助。推动各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救助,构建“大救助”格局。加强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对基层救助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级惠民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最大的救助保障。
三是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建设。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强化以提升失能照护能力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级失能照护示范机构投入使用,加快红塔区养老服务中心、澄江市老年养护院、华宁县老年养护院建设进度,提升县级机构综合服务和示范带动能力。按照“提质改造一批、转型一批、撤并一批”实施乡镇(街道)敬老院分类改革,整合优化基层养老服务资源。围绕县级机构失能照护能力提升、乡镇(街道)级设施改造升级、村(社区)设施补点扩面等重点方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专项资金等支持。丰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引导支持各类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发展医养结合、旅居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等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的多元养老服务。落实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综合责任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或服务企业,发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品牌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优化老年幸福食堂布局,加强监管引导,提升助餐质量。抓实老年人关爱服务。严格落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待遇保障政策,强化信息比对和动态核查机制,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和便捷性。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及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温暖玉溪·呵护夕阳”等活动,发动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深入实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之“护老人”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安全监管。抓好《云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动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持续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同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工作信息互通,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协同,全面筑牢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加强救助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统筹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其他儿童纳入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范围。加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配合做好精康融合行动,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主动发现,持续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流浪乞讨救助质量。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推动救助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扎实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
五是构建社会组织、慈善社工事业有序发展格局。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严格行政执法,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支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法宣传贯彻实施,推动建立慈善工作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慈善阵地建设,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发展社区慈善事业,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开展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推动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学、合理、适度布局原则,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先行先试、积极创新,迈出渠道拓展新步伐,积极探索“其他业态+彩票”融合发展。强化市场管理服务。加强对市场管理员日常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继续联合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非法彩票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秩序。
六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巩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凝心聚力抓好巡察、审计、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攻坚克难,保持殡葬公益属性,指导各地规范回民公墓管理制度,推进回民公墓管理规范化。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经营性公墓成本核算工作,促进经营性公墓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持续做好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持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着力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具有专业知识的心理辅导师等,推动婚姻家庭教育落细落实。抓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结婚落户“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2个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住建、卫健、人社、医保等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联办协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切实让群众享受到政务服务改革红利。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扎实提升服务能力,确保经办人员“懂政策、熟流程、会操作、能解答”。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昆玉线”“玉思线”及市内“易峨线”、“新元线”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选取红塔区、澄江市、通海县3个县(市、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县,围绕“五个有”基本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乡村地名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开展好“玉溪地名故事”专栏,加强地名文化宣传。
七是筑牢安全底线,维护民政领域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场所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化解消防、食品、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4,511,798.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800,798.96元,政府性基金18,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收入2,68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742,462.47元,下降4.4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不包含上级提前下达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11,780,000.00元、中央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9,000,000.00元、省级高龄津贴补助5,310,000.00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330,000.00元且上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7,820,000.00元;二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0元;三是上年结转数较2025年增加1,227,359.46元;四是2026年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67,010.0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4,511,798.96元,其中:本年收入331,830,798.96元,上年结转收入2,681,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800,798.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742,462.47元,下降4.4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不包含上级提前下达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11,780,000.00元、中央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9,000,000.00元、省级高龄津贴补助5,310,000.00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330,000.00元且上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7,820,000.00元;二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0元;三是上年结转数较2025年增加1,227,359.46元;四是2026年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67,010.07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4,511,798.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4,511,798.96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2,162.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7,010.07元,增长16.46%,主要原因:2026年人员增加7人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324,129,63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09,472.54元,下降5.0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不包含上级提前下达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11,780,000.00元、中央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9,000,000.00元、省级高龄津贴补助5,310,000.00元、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330,000.00元且上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7,820,000.00元;二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0元;三是上年结转数较2025年增加1,227,359.46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9,335.06元,主要用于市级人才公寓租赁使用。
2080201行政运行4,169,566.04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5,5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业务费支出。
2080209老龄事务1,423,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慰问、敬老爱老宣传报道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01,960.12元,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45,58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3,106.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0,000.00元,主要用于已去世职工家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406,08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8,662,8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789,572.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五保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877,184.00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补助、春节慰问城乡特困户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0,529.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7,769.8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4,262.0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持。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333.86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95,692.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32,52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711,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儿童福利事业、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等。
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38,960,0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提前下达的到各县(市、区)的项目资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类)—02(款)—09(项)”老龄事务支出1,323,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节、春节慰问支出。
2.“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支出406,08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3.“208(类)—10(款)—02(项)”老年福利8,662,800.00元,主要用于对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保健补助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4.“208(类)—11(款)—07(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789,572.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支出。
6.“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2,000,000.00元,其中: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00,000.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7.“208(类)—20(款)—01(项)”临时救助3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临时救助补助。
8.“208(类)—21(款)—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
9.“208(类)—25(款)—02(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869,000.00元,主要用于特定项目补助664,000.00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115,000.00元、春节慰问经费90,000.00元。
10.“229(类)—60(款)—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030,000.00元。市级民政部门留成使用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殡葬事业发展,支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6,830,000.00元,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类6,100,000.00元,其他社会公益类3,10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37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374.8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具体为采购复印纸20,000.00元,采购车辆保险、维修和加油服务46,374.80元,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2,000.00元,采购印刷服务2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7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因公出国(境)预算数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编制,管理模式为市财政集中编制、总额控制、集中管理,由市财政统一编制预算,单位不再细化到年初预算中。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50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市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县级单位汇报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706,080.00元
1.2026年度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用于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具体开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情况好转的及时调整补助档次或退出保障,并按时足额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其生活压力。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乡镇民政部门=100.00%;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95.00%、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95.00%;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0.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0.00%。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6,030,0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用于资助以老年人、困难儿童、困难群体等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基本设施建设、设备购置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福利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包括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和社会志愿、婚姻登记能力提升等,提升玉溪市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8个,社会组织助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9个,“物质+服务”项目≧4个;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80.00%;社会效益指标,养老服务能力品质=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85.00%。
(三)老年人福利补贴经费8,662,800.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依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本市户籍的所有百岁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90-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所需费用除上级补助外,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老年人补助人数≧60000人,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补助人数≧4100人;质量指标,补助准确度=100.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00%;效益指标,带动人均增收≧50元、政策知晓率≧90.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85.00%。
(四)残疾人两项补助市级补助资金4,789,572.00元
1.2025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6〕153号),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绩效指标:数量指标,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覆盖率≧95.00%;质量指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兑现准确率=90元/人*月,补助社会化发放率=100.00%,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元/人·月;效益指标,帮扶残疾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5,222.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2,222.10元,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口径调整,上年仅包含人均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本年将工会经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机关后勤购买服务经费等全口径计入;二是按照要求至少压减10%工作业务经费预算49,5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6,552,699.00元,其中,流动资产182,133.84元,固定资产14,009,47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51,266.47元,其他资产609,827.0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2,807.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4,45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民政局2026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公开文本.doc
玉溪市民政局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补助项目公开文本.doc
玉溪市民政局2026年老年人福利补贴补助经费项目公开文本.docx
玉溪市民政局2026年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公开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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