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70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3 |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1000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24〕21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2.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4.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6.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
1. 玉溪市民政局(本级、行政单位)。
2. 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4.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6.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7.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2辆。其中:市民政局(本级)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市救助管理站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 2 辆,超编原因:车编办同意购车,但不属于财政供养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特色亮点工作抓创新。持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开展专项事务管理,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民生保障,社会救助更有力度。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面,认定和监测低收入人口19.76万人,将14092名脱贫人口、4566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261名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全市按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供养资金,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在全省首创建立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社会救助承诺制度和特殊救助对象款物代管协议制度,1085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签订承诺书,484名受托方与乡镇民政部门签订委托协议,推动社会救助监管方式优化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与17个部门共享41项信息,实现“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相互结合、双管齐下。深化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红塔区、新平县“物质+服务”试点持续累积服务类社会救助经验,江川区、易门县低保城乡统筹及新平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带动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质量提升。
二是持续改善养老服务,养老供给更有深度。以项目为支点,优化提升养老供给能力,争取中央预算资金6,000.00万元启动红塔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市老年养护院投入运营。争取省级支持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资金2,674.00万元,推动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5个、建设老年幸福食堂项目11个,实施9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54家老年幸福食堂和4个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升级,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养老机构覆盖目标,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00%覆盖、乡镇(街道)60%覆盖、社区日间照料设施100%覆盖。以事业产业相协同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作《玉溪市养老康养产业推介》招商项目宣传册,到北京推介玉溪市康养产业发展招商项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举办玉溪市养老机构中、高级护理员培训2期和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培训1期,举行第三届玉溪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按时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和100周岁以上长寿补贴资金,惠及58万余人次。探访全市1446名低保老年人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将符合条件有意愿接受集中照护的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照护。
三是强化社会福利保障,民生事业更有温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发放资金682.00万元保障428名孤儿等儿童基本生活。实施“添翼计划”项目第8期、第9期,救助帮扶50名儿童。创新儿童养育模式,玉溪市儿童福利院首次实现院内“集中养育”和“类家庭养育”两种模式并存,10名儿童进入类家庭养育。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投入145.00万元设立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玉溪市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以试点为契机搭建“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将部分福彩销售站点发展为求助引导点,福彩公益驿站发展为临时救助点,打通救助服务“最后一米”,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荣获全国民政先进集体。抓实“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制作“一老一小”分布图,适时动态更新,通过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包保责任机制、共同参与机制等措施,各级各部门用心用情用力兜底线、优服务。2024年9月启动“温暖玉溪·益路童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关爱活动,采取“物质+服务”的方式,走访慰问700名家庭困难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市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224万余元,走访慰问留守老年人1356人次,探访关爱覆盖率达100%,全市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日常生活有保障、遇困有人帮、生活质量有提升。
四是社会组织不断壮大,慈善社工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开展宗教团体规范运行指导。围绕“两壮两新”、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引导登记成立相关社会组织,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引导玉溪市银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助力慈善事业、乡村振兴,第一批与玉溪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各县(市、区)签约,全年开展帮扶项目10个。实施“五社联动”项目杻合多元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投入160.00万元在峨山、江川、澄江等县(市、区)实施“五社联动”项目,以社工示范站为平台开展服务基层“一老一小”、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活动。营造慈善事业发展浓厚氛围,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贯,市、县慈善组织联合开展公益市集,2024年筹集慈善款物1,310.75万元,云南省活发集团董事会主席李明定获评首届“云岭慈善奖”捐赠个人奖。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碧玉清溪”地方特色主题即开票于2024年9月7日面向全国上市发行,广泛宣传玉溪。
五是专项事务规范开展,行政管理更加高效。地名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发展,与楚雄州联合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暨平安边界创建,完成“楚玉线”及“红通线”、“江通线”、“通华线”界线联检。完成全市76个乡级行政区审核,“乡村著名行动”带动群众采集各类地名信息4100余条,发布玉溪市“每周学地名”41期,树立“七彩地名我来讲”玉溪品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积极推进生态安葬,全市所有墓区设立节地葬区域,强化调度保障清明节祭扫,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优化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对全市婚姻登记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在全市9个县(市、区)建立户外婚姻登记点,倡导婚育新风,组织100对新人举办“七夕”集体婚礼。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848,00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72,006.88元,占总收入的89.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860,136.4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0.8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860.00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88,854.57元,下降10.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50,853.55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局(本级)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是由于2023年支出数中包含2022年未付款项。另外社工人才奖励经费95.00万元、社会组织法人变更、注销清算审计项目7.68万元、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25.60万元、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3.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00万元、社会公益类福彩项目17.34万元较上年减少;二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1,008,748.18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是:老年公寓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46,749.20元,下降90.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其他收入包含公益性岗位补助,2024年不包含这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4,968,295.88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9,752.97元,占总支出的48.72%;项目支出23,058,542.91元,占总支出的51.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89,729.31元,下降10.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7,640.47元,下降4.27%;项目支出减少4,312,088.84元,下降15.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因此基本支出减少;民政局(本级)社工人才奖励经费、社会组织法人变更、注销清算审计项目、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三社联动”志愿服务项目、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社会公益类福彩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09,752.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71,170.82元,占基本支出的8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8,582.15元,占基本支出的1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58,542.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市民政局(本级):社会组织法人变更、注销清算审计项目经费73,21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对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8,082.00元,主要用于向 1 名职工遗属发放生活补助;市本级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项目经费8,184.00元,主要用于发放 60 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补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经费499,972.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工作者服务站建设、“五社联动”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为困境人群提供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项目经费36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项目经费296,5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培训;“温暖玉溪共护成长”关爱乡村留守儿童项目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关爱乡村留守儿童。
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163,525.00元,主要为流浪乞讨及其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基本食宿、寻亲返乡等救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救助管理站功能改造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区域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等,营造温馨舒适的救助环境;救助管理站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经费135,975.00元,主要用于购置救助房间内床、衣柜、椅子等家具用具,完善配套设施,满足求助人员居住需要。
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类项目支出6,121,621.90元,用于在院儿童、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就医、就学费用;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经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费用。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342,313.96元,用于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添翼计划项目补助、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玉溪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项目补助、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消防管网和防水修缮改造项目补助等费用。
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4,453,956.55元,主要用于彩票机构运转支出及彩票销售渠道拓展支出、福利彩票公益广告宣传支出、彩票站点标准化建设支出;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125,550.00元,主要为打击非法彩票支出等彩票机构相关业务费支出。
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玉溪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经费89,632.50元,主要用于通过党建引领和示范带动,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慈善事业发展工作平台,即:市级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县(市、区)慈善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慈善工作站、村(社区)慈善服务室,制作慈善元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助力玉溪共同富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8,325.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1%。与上年相比减少6,315,209.44元,下降21.39%,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02,69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7%,完成年初预算的23.84%。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本级)、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预算数未包含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较年初预算新增2名事业编制职工;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节约成本,减少非必要的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1,53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数超过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4,0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900.00元,决算为172,40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0,125.80元,下降66.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00.00元,决算为153,707.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1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00.00元,决算为18,695.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84%,完成年初预算的33.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71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688.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37.20元,下降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90.10元,下降4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95.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90.10元,下降4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9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89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224.68元,下降34.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00.00元,决算为110,65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00.00元,决算为17,23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量较上年大幅减少,省厅到玉溪调研检查减少、县级民政局到玉溪市汇报工作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71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12.58元,下降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02.10元,下降48.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23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导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2024年未购置公车,2023年购置公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减少;2024年接待量较2023年大幅减少,省厅到玉溪调研检查减少、县级民政局到玉溪市汇报工作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等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均为政府性基金支出。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44,512.38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1,463.0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43,049.38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317,413.50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2,651.0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314,762.50元(包括: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074.00元;2.公务用车购置费271,688.50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2023年下降272,901.12元。降幅85.98%,主要是2023年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3,040.41元,比上年减少730,317.01元,下降37.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4年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减少;机构改革,村(社区)干部培训职能划出,相关费用减少;2024年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204,187.06元、印刷费20,876.30元、水费6,432.92元、邮电费26,600.00元、物业管理费16,625.38元、差旅费95,605.00元、维修(护)费4,922.60元、租赁费37,452.00元、会议费2,541.00元、公务接待费2,350.00元、劳务费500.00元、委托业务费323,850.60元、工会经费80,660.64元、福利费3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645.73元、其他交通费用229,701.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0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4,0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44,560,333.29元,其中,流动资产1,419,241.57元,固定资产71,857,947.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686,368.82元,无形资产14,771,715.57元(净值),其他资产825,060.0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7,02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28,740.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57,155.1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6,152.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3,343.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8,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3,909.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6,152.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1,371.4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1111
玉溪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2025092312375717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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