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45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1000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0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 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玉溪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福彩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玉溪市行政区划图。
(3)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玉溪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有力。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500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达到832元/人·月;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定额补贴,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按835元、418元、251元三个档次补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按151元、88元、50元三个档次补助。2020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33亿元,保障城市低保11261户15720人,农村低保22836户41891人的基本生活;发放4057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440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80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6514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5.21万人次2595.38万元。突出重点兜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核查扶贫系统中已脱贫需巩固的建档立卡户883人、边缘户3862人、脱贫不稳定户2642人相关数据,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2306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排查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2125人,重病患者1251人,将符合条件的1204名重残人员、390名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5281人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95人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申请低保,优化低保积分制流程,缩减低保办理时限。重点排查大额存款建档立卡户享受社会救助基本情况及“一兜了之”情况,及时整改存在脱贫攻坚存在问题。
2.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推进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云南省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玉溪市开展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三级一有”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鼓励社会多元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全市在建和已运营养老服务机构64个,在建和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39个,共拥有养老服务床位13894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服务床位已达37张。及时下拨省级高龄津贴补助金409万元,下拨市级财政预算高龄保健补助金800万元,发放高龄保健补助金4000余万元。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信息、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信息全部纳入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平台管理。
3.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动态管理336名困境儿童、3656名农村留守儿童,发放336名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479.6万元,签订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书。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29名孤儿纳入资助范围。与玉溪市心理学会、玉溪义工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合作,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心理疏导、生活照料等服务。落实残疾人保障制度,累计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910人发放4215.84 万元,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富康工程”、“添翼计划”等残疾人康复项目。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因早婚早育辍学13人全部复学。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发行管理,完成福利彩票销售3.26亿元。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认定慈善组织6个,积极探索“党建+公益”行动计划,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等慈善活动。实施“小桔灯夜校”、“四点半课堂”、“壹乐园”“乐老汇”等儿童和老年人服务项目,服务人数达2000余人次。动员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全市52个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活动,投入扶贫资金182万元,投入物资折合人民币33.8万元,开展扶贫项目70多个,投入志愿服务者3947人,培训贫困人口5037人,帮助贫困人员3293人就业。
4.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巩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制定下发《玉溪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5个村(社区)及华宁县华溪镇确定为2020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及时下拨省级2020年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专职人员生活补贴补助经费1344万元及教育培训补助经费28万元,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和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14.36万元和29.9万元,村(社区)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经费168.72万元,保障村(社区)平稳运转;持续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下拨2020年市级第一批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0万元。举办全市村(社区)干部、民政信息员培训班,全市150余名村(社区)干部、民政信息员参加培训。扎实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5.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完成市本级148个社会组织完成年检工作,对36个社会团体和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换届提醒通知,发出整改通知7份,要求24个社会组织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办理成立登记4件,变更登记37件,注销登记14件,公开募捐资格发放1件,行政处罚3个,开展自主抽查和跨部门抽查,对30个社会组织进行日常抽查和双随机检查。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全市具有4A、3A级社会组织分别达5个、12个。建立社会组织信用承诺机制、社会组织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制度。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299个行业协会商会免收会费400余万元,82个行业协会商会减收会费240.4万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640.4万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436个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推动“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公益创投大赛、社区“金点子”提案大赛,投入160.03万元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在8个社区试点推广“三社联动”工作,引进恩派社会创新发展中心指导“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及社会组织孵化工作,成立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全市注册志愿团体1928个,实名认证志愿者296364人,申报的志愿项目25953个,项目总时长6002415.5小时。
6.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澄江撤县设市、星云—宁海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稳步推进阳宗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江川区、华宁县有关街道析置工作、通海县撤县设市基础性工作。推动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采集地名词目814 条,修订2019版《云南省行政区划简册·玉溪》;命名地名94条。修正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地名信息共计178条。投资172.96万元经费设置各类地名标志牌646块。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文件归档工作,全市建成专门地名档案室10间,完成11大类25844条地名普查成果档案归档工作。深化殡葬制度改革,修订完成《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提升殡葬信息化水平,实现火化信息与统计、医保等部门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预计全年共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1万人4778万元。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571人次。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累计办理国内居民婚姻登记20571对(其中,结婚登记14298对,协议离婚登记6273对);涉外、涉港澳、华侨婚姻登记14对(其中,结婚登记11对,离婚登记4对),国内收养73件。
7.扎实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执行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落细落实防控责任,疫情期间,全市60个养老服务机构、1个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福利彩票等服务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分类实施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福利彩票等服务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分类开展疫情防控。强化兜底保障救助,简化临时救助程序,对因疫情无法复工、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进行及时救助;自2月14日起开通救助热线,落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坚决做好城乡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村(社区)做好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推动出台《关于印发玉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1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落实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10条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民政局。
2.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2)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3)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4)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5)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6)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其中:局机关2辆、救助站2辆、市福利中心3辆、市福彩中心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84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8.95万元,占总收入的91.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38.73万元,占总收入的7.5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39%。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1,181.180万元,增长25.3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增加市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570万元,减少了福彩发行费收入、提取分配及上级补助的福彩公益金(2020年受疫情影响,福彩销售收入锐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98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2.97万元,占总支出的63.57%;项目支出1,451.40万元,占总支出的3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6.66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福彩中心增加维生堂福彩体验大厅购置及装修支出,市福利中心增加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88万元,下降4.45% 。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出部分职责职能,局机关划出人员8人,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合并局机关核算)调整隶属关系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单位,2019年决算数包含机构改革划出人员、机构1-4月人员、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7.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1.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4.54万元,增长34.78% ,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福彩中心增加维生堂福彩体验大厅购置及装修支出,市福利中心增加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在市本级开展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民政项目工作。1.局机关项目支出394.31万元,主要是开展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2.00万元、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建设支出147.38万元、民政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支出17.49万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机构培育、社会组织孵化补助经费支出88.85万元,中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支出60.07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2.07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施 设备购置费54.01万元、救助站视频监控项目支出12.43万元。2.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528.18万元,主要为儿童福利类项目支出58.63万元,用于列支院内儿童日常生活、就医、就学等;老年福利类项目支出34.52万元,用于列支院内“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就医、娱乐等费用;老年公寓运营费用项目支出147.65万元,用于维护老年公寓正常运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230.28万元,用于列支残疾“孤儿助学”、业务用房维修改造、救助站改造项目、老年养护院综合建设等费用;防空地下室建设费57.10万元,用于支付市社会福利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补缴款缴纳。3.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528.91万元,主要为维生堂福彩体验大厅购置及装修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72%。与上年对比减少356.69万元,下降12.85%,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有防震减灾救灾经费(购应急包)380.61万元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具体款、项级科目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委托重庆大学编制《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建设规划(应对老龄化规划)》,合同总额20.00万元,2020年支付第一笔约定资金12.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7%。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00万元,资本性支出243.65万元。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75.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
(2)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274.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业务费、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建设、民政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开支;
(3)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107.61万元,主要用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13.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离休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5.97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91.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调动转出和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科目支出43.20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孤儿生活开支;
(9)社会福利-老年福利科目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城乡社会福利院在院老人生活开支;
(10)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923.24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
(11)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支出144.94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开支等;
(12)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医疗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行政单位医疗26.0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8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100.02万元、购房补贴科目支出10.0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万元,完成预算的6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单位未预算(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5.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再加上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大幅下降,“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38万元,下降35.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54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59.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再加上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大幅下降,且2020年度无出国经费,“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占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占8.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等诸多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诸多民政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2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加强了出差任务的统筹安排,减少了因公出差批次,故差旅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根据“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故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福利费、办公室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5,30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12.38万元,固定资产9,357.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33.94万元,无形资产1,502.8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5.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7项,账面原值67.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出租房屋1,194.65平方米,账面原值327.1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306.75 | 4112.38 | 9357.61 | 8394.41 | 76.41 | 0.00 | 886.79 | 0.00 | 333.94 | 1502.81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5.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9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并制定实施《玉溪市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资金管理科室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追踪、绩效自评,2020年我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市民政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总体上已如期实现年度目标、达到预期产出效果。评价结果显示,年初专项资金预算时均制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下达时限、保障范围、实施效果均做出明确规定。年中通过专项资金综合检查,落实有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项目资金专项专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申报的绩效目标,资金的管理使用合规合法,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正确执行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了各项民生保障,并取得了良好效益。通过绩效管理,强化了单位制度建设,提升了预算管理质量,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有效提升了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政事业发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自评为优。
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确。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丰富和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加快项目预算执行的及时性,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民政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提升民政系统视频会议转播质量以及系统的稳定运行,促进民政部门运用现代化视频通信手段开展工作,保障会议、培训正常开展。2020年设备安装完成,资金支付17.49万元,已能正常使用。
2.项目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经费(市本级)项目绩效情况:妥善解决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10名老职工的生活。2020年共对10个原市直部门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补助资金2.0724万元。
3.项目三第十届双拥模范表彰对象奖金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配合双拥办完成双拥相关工作,但我单位2020年没有符合双拥相关工作条件的项目,资金未使用,年终额度结余财政收回。
4.项目四福彩公益金“三社联动”项目补助资金绩效情况:项目实施方式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全流程管理,因资金年底下达,2020年未支付资金,但按照项目进度完成了招投标和“三社联动”项目征集。此项目计划在相关县区至少1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工作,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共同协作进行社区服务,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让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5.项目五福彩公益金社会组织孵化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玉溪市社区金点子提案试点项目的通知》,经组织评审、公示,对16个项目进行签约补助经费24.40万元。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
6.项目六玉溪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补助(设施 设备购置)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下达60.00万元,及时进行设施 设备购置相关工作,2020年资金已按购置合同支付54.01万元。项目的实施保证了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的办公条件,为基地正常运转提供了基本保障。
7.项目七流浪乞讨人员中央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开支60.07万元,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221人次,为救助对象中的年老年幼、精神或肢体障碍者提供接护送返乡服务101人次,有效的保障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对17名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8.项目八救助管理站视频监控项目经费绩效情况:2020年支出12.43万元,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建标171-2015)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公共区域、观察室和智障及残障等特殊受助人员居室设置监控设施,实现站内重点区域全覆盖、站外周边区域覆盖,视频图像清晰,可长期保存。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市救助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9.项目九福彩公益金福利中心(救助站)改造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47.00万元,实际支出11.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大厅维修改造提升,1-3楼救助对象住宿区域改造,食堂、车棚、过道等维修改造。改造后救助站基本做到功能完善、配置合理、条件适宜,为求助人员提供更人性化的窗口服务、更好的站内照料服务、更安全的人身财产保障。
10.项目十市本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市福利服务中心在册28个孤儿的生活补助(153元/人.月)。
11.项目十一城乡福利“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生活补助经费绩效情况:2020年支出6万元,该项目资金充分保障了福利中心城乡福利院在院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提高了其生活质量。
12.项目十二中央、省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42.52万元,实际支出20.49万元,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科学落实养育、医疗救治、康复、特教等业务支出。
13.项目十三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新冠肺炎防控一次性补助资金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45.72万元,因资金下达晚,2020年该项资金全年执行数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能力,改善机构环境及室外设备设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此项目的实施旨在更好地为入住中心的老年人提供养、治、教、康及休闲娱乐服务场所,进一步提高中心服务水平及办院质量,保障服务对象及服务人员人身安全。
14.项目十四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1.00万元,实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对1名年满18周岁、在校孤儿发放2020年秋季第一学期助学金,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15.项目十五玉溪市社会福利项目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补缴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支出57.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市社会福利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补缴款。
16.项目十六公益金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420.00万元,该项资金全年执行数0.0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5756.6平方米,初设批复总投资为5,993.81万元。因项目开工需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2020年到位资金不能满足开工建设条件,所以未形成资金支付。
17.项目十七公益金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经费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40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养护院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未形成资金支付。
18.项目十八2020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玉溪市老年养护院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资金2,57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养护院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未形成资金支付。
19.项目二十福彩中心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经费绩效情况:年初预算87.00万元,实际支出72.28万元,主要用于福彩中心在职在编及长期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
20.项目二十一福彩中心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预算42.78万元,实际支出23.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福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因疫情影响及下半年中福在线销售厅暂停营业,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21.项目二十二彩票销售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预算482.20万元,实际支出210.57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中心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及销售渠道建设费等业务开支,因疫情影响且下半年中福在线销售厅暂停营业及年初预算彩票营销推广(销售渠道建设)费100.00万元未能按照计划支出,故2020年支出大幅减少。
22.项目二十二福彩中心北斗定位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项目绩效情况:预算62.14万元,实际支出0.00万元,该项目是按照省中心对全省福彩站点定位监控需要预算的配套项目经费,2020年由于省福彩中心延迟该方案的开展,未开支该项目经费,年末财政进行额度调减收回。
23.项目二十三县区销售渠道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年初预算200.00万元,实际支出0.00万元,2020年由于彩票销售总体收入因疫情影响锐减,发行费收入少于上年同期,故未安排经费至该项目。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委托云南瑞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玉溪市2020年福彩公益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范围、内容:2020年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民政局分配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共2,066.40万元,补助项目的重点方向有以下几类: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敬老院建设等;2.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包括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3.儿童福利类,包括儿童之家建设、困境(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4.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5.城乡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6.“三社联动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结果:玉溪市福彩公益金2020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86.6分,绩效等级为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较规范,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使用范围与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相符,符合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工作重点。产出完成质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1.县(市、区)对绩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绩效观念和前瞻性意识、责任意识不强。2.存在第三方社会力量不愿承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情况。3.部分县(市、区)财政困难,导致县(市、区)资金对下拨付率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民政专项业务专用名词解释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益为目的的社会救助制度,简称低保。即凡是中国公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二)城乡特困供养制度: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 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的不能自理的机遇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维护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临时救助: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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