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2842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07 |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000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财务收入总表
七、部门财务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对下)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玉溪市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0号)文件,玉溪市民政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玉溪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福彩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玉溪市行政区划图。
(3)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玉溪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玉溪市民政局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等7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
2.市委编办核定民政局直属单位5家,分别是:
(1)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2)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3)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合并局机关核算)。
(4)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抓好民生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整治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逢进必核”,从源头上把好对象认定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纠正和整治低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做好各项政策衔接,高效便捷救助困难群众,确保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面推广低保积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低保规范管理。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规范基层社会救助流程。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面实施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抓好试点目标建设。加快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省政府2012年以来十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的整改成果,综合利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方式,加大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日常运营规范化管理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谋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3.逐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升人民幸福指数。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完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发行管理,提升福彩公益金筹集能力。抓实各县区福彩管理站及市场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升销售员素质,提高全市福彩服务水平。完成市级福利彩票综合体验大厅建设运行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4.加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化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移入移除制度,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工作,制定《玉溪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互联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搭建社会工作、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孵化服务型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做好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5.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地名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指导各县区做好《地名志》编纂工作。做好“玉红线”州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界线联检任务。继续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广生态葬法,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创新殡葬服务方式。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降低群众殡葬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监管,改善救助服务水平,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权益。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不断提高登记和管理水平。
6.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干部向心力凝聚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党性锻炼,不断巩固和拓展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畅通诉求渠道,化解信访积案,解决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全市民政领域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4人。玉溪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现在职24人(含工勤2人);市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7人,现在职6人;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编制5名,现在职5人;玉溪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现在职3人(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现在职29人;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人,在职4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6人。其中:玉溪市民政局机关退休31人,离休1人;市救助管理站退休4人;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退休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9辆。其中:局机关2辆、救助站2辆、市福利中心3辆、市福彩中心2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7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74.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99.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调整,局机关人员调减及2个下属单位(市军干所、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划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较2019年有所减少。二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减少了2019年预算的优抚安置、老龄事务、救灾等经费共计1,141.65万元。三是2019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预算安排640万元,已补全到位,2020年不再预算安排此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71.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71.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7.53万元(本级财力7,985.5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收入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4,474.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99.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职能职责调整人员调减、原隶属民政的2个下属单位(市军干所、烈士纪念园管理所)调整隶属关系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单位,2020年的预算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较2019年有所减少。二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减少了2019年预算的优抚安置、老龄事务、救灾经费共计1,141.65万元。三是2019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预算安排640.00万元,已补全到位,2020年不再预算安排此项经费。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471.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职能调整及原隶属民政的2个下属单位(市军干所、烈士纪念园管理所)调整隶属关系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单位,2020年的预算在职人员同比减少23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较2019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10,24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2.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减少了2019年预算的优抚安置、老龄事务、救灾经费共计1,141.65万元。二是2019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预算安排640.00万元,已补全到位,2020年不再预算安排此项经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经费减少43.79万元;三是民政部分项目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存在自然减员情况,相应的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65.16万元,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478.81万元、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15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76.2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6.24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5.4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5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2,319.43万元,其中:2081001儿童福利58.02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806.00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044.46万元,2081006养老服务410.95万元。主要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用于福利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养老服务的补助支出。
4.“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284.05万元,其中: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84.0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5.“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0.00万元,其中: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00.00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124.53万元,其中: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0.00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4.5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及流浪。
7.“208(类)-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0.00万元,其中: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0.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五保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8.“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42.36万元,其中: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42.3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及春节慰问城乡特困户的支出。
9.“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41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9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1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103.35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93.20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10.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11.“229(类)-08(款)”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874.12万元,其中: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874.12万元。主要用于福彩中心业务费用支出。
12.“229(类)-08(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600.00万元,其中: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60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购买养老服务、贫困残疾患者“义肢助残”项目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等民政本级分管业务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27.43万元,项目支出10,244.22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40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83万元,项目支出87.00万元),用于工资福利、社保缴费。包括:基本工资251.70万元、津贴补贴337.40万元、奖金118.68万元、绩效工资369.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3万元、住房公积金102.2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32万元,项目支出531.45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福利经费支出等。包括:办公经费64.49万元、印刷费3.00万、手续费0.50万元、水费12.50万元、电费19.00万元、邮电费34.60万元、物业管理费235.88万元、差旅费22.60万元、维修(护)费17.00万元、租赁费0.50万元、会议费3.50万元、培训费26.64万元、公务接待费8.10万元、劳务费497.06万元、委托业务费134.60万元、工会经费18.07万元、福利费1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7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8万元,项目支出7.24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支出等。包括离休费16.55万元、退休费109.92万元、生活补助6.95万元、救济费2.10万元。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00.00万元),用于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
5.310资本性支出15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141.67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85.14万元、信息网络化期软件购置更新2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53万元。
6.399其他支出8,07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076.86万元)。主要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270.00万元、其他支出7,806.86万元。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5,756.86万元,主要用于:
1.社会福利费1,303.83万元。
(1)孤儿生活保障补助经费52.88万元。(2)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800.00万元。(3)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维护补助经费400.00万元。(4)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运营维护补助经费10.95万元。(5)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补助经费40.00万元 。
2.最低生活保障金3,500.00万元。(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00.00万元。(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经费2,000.00万元。
3.城乡困难临时救助经费30.00万元。
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经费330.00万元。
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40.26万元。
(1)专项补助经费72.00万元。(2)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15.00万元。(3)提高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离职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14.36万元。(4)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费29.90万元。(5)春节慰问经费9万。
6.(社区)民政信息员生活补贴经费168.72万元。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4.05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说明,主要用于:
1.“208(类)-10(款)”社会福利(孤儿保障经费)支出52.8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2.208(类)-19(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52.8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2.“208(类)-11(款)”残疾人事业支出284.0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支出。
3.“208(类)-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
4.“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40.26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离职脱产干部、农村离职村办干部生活补助,春节慰问经费城乡特困户、低保对象家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市级福彩公益金)收支预算4,474.12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预算3,600.0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预算874.12万元。
1.福彩公益金预算3600万元:市级民政部门留成使用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①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150.00万元。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1,000.00万元。③城乡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100.00万元。④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地试点项目300.00万元。⑤补助共青团玉溪市委青少年留守儿童项目经费20.00万元。⑥儿童之家建设经费300.00万元。⑦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规范化提升项目(玉溪市救助管理站)经费47.00万元。⑧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视频监控项目经费13.00万元。⑨“三社联动”项目补助210.00万元。⑩社会组织孵化补助经费60.00万元。⑪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经费1,400.00万元。
2.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预算874.12万元。主要收入来源为福利彩票电脑票发行业务费收入以及“中福在线”即开型视频彩票发行业务费收入,支出情况预算如下:①人员经费支出87.00万元:用于福彩中心在职在编员工及无固定期限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的支出。②日常公用经费42.78万元:用于中心日常开支的办公费、交通运维费和接待费等中心日常办公运转支出。③销售业务工作经费482.20万元:用于福彩销售业务工作及中心自营的中福在线销售厅日常运营支出,包括劳务派遣费、安保费、日常办公费等。 ④销售渠道建设费200.00万元(补助县区):用于补助县区民政局彩票销售业务相关支出。⑤福彩中心北斗定位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经费62.14万元:为达到福彩投注站的规范化经营管理及有效监管,2020年福彩中心需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监控系统,需采购资金62.1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福彩公益金投入加大,预算增加400万;二是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预算预计受销量影响比上年减少345.8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资金505.04万元。局机关共涉及采购项目6 个,采购预算资金57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预算资金10.00万元,救助站工程改造预算采购资金47万元;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130.70万元,其中:采购多功能一体机0.60万元,采购教学用平板电脑3.60万元,采购台式电脑3.60万元,采购院孤残儿童服装(含鞋子)费11.10万元,采购儿童福利院视频监控系统改造50.00万元,采购儿童福利院无障碍设施改造46.00万元,采购城乡福利院老年人床上用品7.00万元,采购城乡福利院老年人服装(含鞋子)费8.8万元;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共涉及采购项目7项,采购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317.34万元,主要为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审计法律咨询采购等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20.07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90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减少14.04万元,下降67.05%。主要原因分析是我部门结合2019年的实际支出数和2020年的工作计划,重新确定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减少及各单位严格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管理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数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编制,管理模式为市财政集中编制、总额控制、集中管理,由市财政统一编制预算,单位不再细化到年初预算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3.17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1728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减少4.5572万元,下降25.70%。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局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市区以外用车需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二)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2,227.43万元,2019年为2,725.09万元,比上年减少497.66万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职能职责调整及原隶属民政的2个下属单位(市军干所、烈士纪念园管理所)调整隶属关系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下属单位,2020年的预算在职人员同比减少,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较2019年就有所减少。
(三)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0,24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2.14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减少了2019年预算的优抚安置、老龄事务、救灾等经费共计1,141.65万元。二是2019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预算安排640.00万元,已补全到位,2020年不再预算安排此项经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经费减少43.79万元;三是民政部分项目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存在自然减员情况,相应的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四是政府性基金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54.12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益为目的社会救助制度,简称低保。即凡是中国公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城乡特困供养制度】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的不能自理的机遇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维护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临时救助】
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5.21万元(人均公用经费35.06万元和工作业务费110.15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作业务费等支出。其中人均公用经费为35.06万元,主要细化为办公费11.71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5万元、邮电费2.80万元、差旅费11.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工作业务经费为110.1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社会救助、民政宣传培训等工作。按经济科目分为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委托业务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74万元,减少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局机关人员划转减少8人,我局2020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变小;二是机构改革后2020年工作业务费部门调整减少22.50万元;三是财政困难,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00.00万元。
(1)2020年度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开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全市城市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各县区严格实行低保金100%按月社会化发放。按照省级发布的标准,市民政部门制定本年度城市低保标准,县区民政部门按照市级文件完成提标工作,对需增加补助金的补助到位,进一步提升城市低保保障水平。
(2)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城市低保保障人数指标值为16190人;质量指标,城市低保对象准确率≥95%;时效指标,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率100%,低保金在每月15号前发放到低保户;成本指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级城市低保标准(610元/人月);社会效益指标,城市低保政策知晓率≥95%,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享受城市低保对象满意度≥95%。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000.00万元。
(1)2020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凡本市范围内,具有玉溪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全市40000人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
(2)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农村低保保障人数指标值为40000人;质量指标,农村低保对象准确率≥95%;时效指标,农村低保社会化发放率100%,低保金在每月15号前发放到低保户;成本指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级农村低保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脱贫标准;社会效益指标,农村低保政策知晓率≥95%,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享受农村低保对象满意度≥95%。
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经费330.00万元。
(1)2020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全市4049名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救助。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保障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打赢脱贫攻坚战,使玉溪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保障全市4049名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生活质量逐步提升,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时效指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照料补贴按时发放率≥90%。质量指标:生活不能自理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集中供养率≥25%;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知晓率≥80%;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5%;满意度指标:工作满意度≥85%。
4.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经费800.00万元。
(1)2020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2)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约为49000多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助;时效指标,2020年8月前按时下达市级高龄保健补助;社会效益指标:让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养老、生活、医疗、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条件得到改善,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民生工作、养老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的关爱。满意度指标,高龄补助项目实施后,主要是完善玉溪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让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享受到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老年人的满意率在85%以上。
5.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维护补助资金400.00万元。
(1)2020年度绩效目标:为全市各县区养老服务机构下达运营维护补助,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能力,更好为老年人服务。
(2)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补助公办养老机构≥54个,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0个;质量指标,项目服务质量达标率≥60%;社会效益指标,让当地老年人休闲、娱乐、学习、集会有场所、有服务,当地养老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服务水平的提升有了经济保障;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主要服务当地老年群体,让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项目享受到更多的关心照顾,老年人的满意率在75%以上。
6.公益金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经费1,400.00万元。
(1)2020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5月开始正式建设玉溪市老年养护院项目,2020年6月——2021年6月按照施工进度要就进行玉溪市老年养护院主体建设。本项目建成床位350床,使养老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全面增强,行业标准更加科学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功能和范围进一步拓展,更好满足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批复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1587.87平方米;社会效益指标,容纳养老人员≥200人;满意度指标:入住老年人的满意率在85%以上。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是根据玉溪市民政局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各级政府要求编制的,主要内容包含:
1.民生保障方面: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保障好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与脱贫开发制度两项衔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着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玉溪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实现对孤儿等困境儿童的“兜底”保障,提高困境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
2.养老服务方面:开展覆盖社会各阶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三级一有”目标,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供给予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相衔接,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覆盖社会各阶层特别是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
3.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基本生活、帮助安享晚年。
4.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完成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升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在线办理,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快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5.区划地名工作方面: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做好后续向省级和国家的对接汇报工作,全力推进澄江县更名和撤县设市工作。
6.社会组织管理、培育工作方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组织公益创投、公益大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使社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
第三部分: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财务收入总表
七、部门财务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对下)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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