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31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301000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拟订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按照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玉溪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11.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
12.负责管理玉溪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推进党建、党风廉政与主责主业融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2.办公用房管理有序推进。市级后勤保障周转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完成棋阳路114号办公楼产权办理工作。接收管理3处闲置办公用房,调剂5家市直单位办公用房并为27家单位出具了办公用房调剂意见。完成全市82家市直机关(不含高新区)155个下属单位以及11家市属国有企业,共计133个办公地址的办公楼超标准亮化专项整治工作。指导76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工作,扎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
3.公务用车管理不断规范。配合市车改办向省车改办进行请示汇报,对红塔区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范围进行了调整,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单位留用车辆管理。审批配备公务用车,充分保障疫情防控用车配备需求。
4.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有序开展。扎实推进玉溪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等4家单位申创2019—2020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市政府一办公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以“三年计划”推动市本级党政机关争创节约型机关。
5.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集中办公区会务、餐饮、物业服务保障高效运转,公务出行服务保障更加规范,市级交流干部周转住房日常管理服务更加到位,各项服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6.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的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玉溪市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于2020年11月6日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推动我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为规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2.玉溪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整建制转隶。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65辆,在编实有车辆6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15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0.1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对比增加8,640.20万元,增长343.14%,增长主要原因是履行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以及组织实施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收入较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17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3.95万元,占总支出的47.46%;项目支出5,872.81万元,占总支出的5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11.98万元,增长416.3%,增长主要原因是履行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以及组织实施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7.58万元,增长181.1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2019年5月由市政府办分离独立核算,2019年5月-12月的基本支出纳入决算编报;二是履行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职能,各项服务保障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7%。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2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94.40万元,增长2,009.41%,增长主要原因是组织实施的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全省留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支出3,88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留置场所相关费用。
2.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周转房项目支出1,304.7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后勤保障周转房。
3.棋阳路114号办公楼产权办理项目支出217.4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市政府一、二办公区社会化购买餐饮服务和一办公区公共会议室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支出150.52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等工作。
5.玉溪市政府一办公区视频会议室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支出41.4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118.72万元,主要用于审批的公务用车购置。
7.2020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37.41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周转房项目前期建设等工作。
8.市政府一办公区配套用房改造项目经费支出91.32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配套用房改造等工作。
9.2020年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
10.人行道闸及公安警亭设施建设支出19.28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等工作。
对于项目支出,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把支出关,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8%。与上年对比增加7,710.10万元,增长361.3%,增长主要原因是履行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以及组织实施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5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52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0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万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等)521.5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周转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费支出。其中: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万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3.0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支出。其中:缴纳局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23.41万元,缴纳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2.14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5.0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房改政策条件职工的购房补贴。其中:缴交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57.90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0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6.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9.07万元,完成预算的6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8.83万元,完成预算的6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4.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完成年初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55.57万元,增长1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5.76万元,增长12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44.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职能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统一购置和玉溪市公务用车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保障公务出行的公务用车运转开支等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83万元,占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6.02万元,购置车辆5辆。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2020年使用预算资金共购置公务用车4辆,统一调配玉溪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玉溪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使用上年结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购置公务用车1辆,用于保障市级参改单位规定范围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局属事业单位玉溪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保障市级参改单位规定范围公务出行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加强与各州市工作交流,县市区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8.30万元,增长313.3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2019年5月由市政府办分离独立核算,2019年5月-12月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纳入决算编报;二是履行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职能,各项服务保障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房屋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539.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58万元,固定资产1,627.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9.57万元,无形资产3.28万元,其他资产0.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7.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72.6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80万元(3辆公务用车拍卖);出租房屋2,006.75平方米,账面原值178.6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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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支出责任,提高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实施的财政支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印发《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围绕部门职能,结合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设置明确、具体、可量化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要求进行公开,注重加强绩效跟踪,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为良好等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财务经费、后勤服务保障、领导服务保障等七个方面12项主要职能职责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产出指标设置7项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2项时效指标,2项成本指标,用于反映职能活动主要支出效益。效益指标设置1项经济效益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可持续影响指标,用于反映支出效果,满意度指标设置1项机关单位满意度,用于反映单位整体管理服务保障满意程度。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预算执行有效,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基本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中仍存在绩效目标反映支出效益不够全面、项目预算资金编制不够精准等问题。下一步根据职能职责不断调整和优化部门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科学合理设置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跟踪,提升产出效果,提高部门整体依法履职效益。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共有5个项目纳入绩效自评,项目资金支出5,598.08万元,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一全省留置场所建设补助项目绩效情况:项目实施对市纪委监委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有力支持和后勤服务保障。项目资金3,884.00万元专项用于支付留置场所相关费用,本项目覆盖租赁房产建筑面积39,087平方米,租赁房屋幢数6幢,项目验收均按规定完成,满足使用要求,服务单位满意度达95%。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程度不高,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全面。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程度。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2.项目二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周转房项目绩效情况:本项目建设周转住房数40套,建筑面积7,437.82平方米,满足保障领导干部入住,采购项目符合招投标要求,按合同要求和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跨年结转项目资金1,781.24万元,2020年完成人防、地下车库和主体工程建设。因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未竣工验收,未开展满意度调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年度实施成效,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5.23分,评价等次为良。
3.项目三棋阳路114号办公楼产权办理项目绩效情况:完成棋阳路114号办公楼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和土地权籍调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证照办理等权属办理登记工作,不动产权统一登记至市机关事务局名下,推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因项目涉及归档整理资料内容较多,档案整理资料未能移交城建档案馆,跨年度结转资金5.51万元。下一步加快建设资料归档整理,尽快整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加强项目结转资金使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75分,评价等次为优。
4.项目四市政府一、二办公区社会化购买餐饮服务和一办公区公共会议室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绩效情况:规范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满足市政府一、二办公区餐饮服务和一办公区公共会议室的服务保障需求,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项目满意度调查达80%。因项目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款项,跨年度结转资金107.52万元。下一步加强项目结转资金使用,分年度做好资金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33分,评价等次为优。
5.项目五玉溪市政府一办公区视频会议室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按期完成市政府一办公区三楼1、3、5号会议室视频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实现1、3、5号会议室同时召开对上对下视频会议的目标,满足采用视频会议需求,较好完成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86分,评价等次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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