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382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日期 | 2022-02-28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47100000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产业重大项目规划;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提出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盐业行业管理,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议;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拟订信息产业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产业的管理;负责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订工业、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科、经济运行科、工业园区科、消费品工业科、原材料工业科、装备工业科、军民融合与安全生产管理科、中小企业科、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信息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科、无线电管理科(云南省玉溪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机关)。
2.玉溪市无线电监测站。
3.玉溪市工业互联网中心。
4.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培训中心(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5.玉溪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玉溪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按玉室字〔2019〕66号和玉编办〔2019〕22号文件(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独立政府机关编制机构数1个(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3个:玉溪市无线电监测站、玉溪市工业互联网中心、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培训中心(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自收自支单位1个:玉溪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玉溪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独立核算机构2个,其中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2个单位:玉溪市无线电监测站、玉溪市工业互联网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经费并入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机关核算),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实工业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产业迭代升级和制造业数字化赋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努力提升工业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定不移贯彻“稳字当头”的总方针。千方百计惠企助企,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把国家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等,以“真金白银”换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力争各项政策直达企业;同时要准确把握中央、省政策取向,主动向上汇报衔接,努力争取更大支持。千方百计落实央行2022年的“一号文件”聚焦小微企业,持续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促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千方百计加强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全力科学做好煤、电、油、运、气等保障工作,避免不切实际的“拉闸限电”等行为,增强经济调控、项目调度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全力推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按照“九个一”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卷烟及配套、新能源电池、绿色钢铁等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力做好补短板拉长板的大文章,把重点产业总量做大、链条做长。卷烟及配套、绿色钢铁、绿色建材要以产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升级改造为核心,抓好新型烟草培育、卷烟配套企业集群发展、钢铁和建材产业整合提升、以制造高端高品质钢材和绿色建材为重点,带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加快打造铂族、铯、铷等稀贵金属点、线、面、体的建设步伐,实现军工与民用双向发力;数控机床要聚焦“基础”和“高端”,布局建设数控机床研发中心,重点推进数字化改造,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新能源电池、数字产品制造要突出全产业链、上中下游项目齐头并进快速精准招商,以锂资源开发、锂电产业基地建设、新技术产品开发等为重点,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实施“云药”品牌培育行动,加大疫苗研发和产业化力度,尽快突破疫苗批签发等瓶颈,支持沃森生物等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生物医药研究中心、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疫苗产业园等建设。电力装备制造要围绕一个“新”字、在风电、光伏、储能等新型电力装备制造项目上下功夫。绿色食品围绕“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这个核心,首先突破细分领域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和招商引资。
3.聚焦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做大经济总量。加快实施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在“进”字发力,特别是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提升其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一要提升认识抓实培育,培育“独角兽”企业和一大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要准确把握形势和要求,对还没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县(市、区)要深入做工作。三要明确路径和目标,突出10个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产品,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入库,形成梯度培育体系。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占全省比例20.00%,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家、占全省比例17.00%,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200家、占全省比例10.00%以上;3家“专精特新”企业实现首发上市,3—5家“专精特新”企业进入省级“金种子”企业,5-10家企业在云南股交所挂牌。四要强化措施抓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加快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五要加强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对接,开发“小巨人”企业专属金融产品。六要加强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明显成效。
4.把纳规升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实施工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落实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把企业纳规升规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按照“规上企业抓增长、上规企业抓入库、近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强分类指导,进行梯次培育,“一企一策”精准扶持,推动“个改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建立完善企业纳规升规责任制,督促县(市、区)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工业市场主体变化情况,建立纳规升规企业培育库,明确纳规升规时间进度表,加强跟踪服务,确保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目标任务的完成。
5.千方百计抓项目增投资。发挥投资对稳定工业增长的关键带动作用,围绕重点产业,抓紧谋划实施一批强优势、补短板、盘存量、促整合的全产业链重点支撑项目,尽快壮大产业规模,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和要素保障,鼓励竣工投产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加快建设进度,按期竣工投产。加强对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玉昆钢铁、仙福钢铁产能置换技术升级改造等在建项目的协调和服务,确保在建项目快速推进。协调服务好太标精工、滇泉啤酒、南恩糖纸、滇雪粮油等新开工项目,指导企业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尽快形成增量支撑。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完善产业配套体系、补齐产业链条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网络招商。
7.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赋能。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鼓励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企业赋能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集群化发展。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企业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实施智能制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积极争取易门大椿树智能制造项目、宏斌食品发酵蔬菜ERP数字化生产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省级验收。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在不同行业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形成一批较成熟、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带动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8.强化创新驱动。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实施核心技术攻关等八大工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搭建科技研发平台,组织开展重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支持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大力引进、吸收、转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围绕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基础技术,加快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大力推动昆钢耐磨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赛灵药业恒古骨伤愈合剂质量标准提升、智能化生产线、药物工程中心建设等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建立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培育推广一批质量标杆企业。
9.提升产业园区聚集能力。加快推进开发区优化提升整合,积极争取省级部门尽快审查批复园区方案及园区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力争盘溪、东溪哨两个化工园区通过省政府确认。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澄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于年初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红塔工业片区建筑工业化集成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实现红塔工业片区科技孵化中心、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公鸡山主干道等项目竣工投运。积极支持绿色钢城铁路专用线、红塔工业片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通海产业园区双创产业园等项目争取获得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
10.坚持绿色发展。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分类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以钢铁、建材、有色、化工、机械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推动实施一批基于诊断结果的节能改造项目。强化节能监察,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耗能设备淘汰情况、项目能评执行情况和能源利用情况等进行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加强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努力创建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培育绿色产品,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独立财务核算单位1个,未独立核算单位2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5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 离休5人,退休1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21.5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5.60万元,增长22.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项目支出(人才工作奖励补助资金55.00万元)和本年安排的项目支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930.00万元)不是同一项目,项目资金用途和规模不同导致比上年增长;按预算编制玉财预〔2021〕23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工作业务经费按10.00%压减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2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1.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1.51万元(本级财力3,321.5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5.60万元,增长22.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项目支出(人才工作奖励补助资金55.00万元)和本年安排的项目支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930.00万元)不是同一项目,项目资金用途和规模不同导致比上年增长;按预算编制玉财预〔2021〕23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工作业务经费按10.00%压减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21.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9.40万元,下降10.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编制玉财预〔2021〕23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工作业务经费按10.00%压减比上年减少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下降。项目支出93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5.00万元,增长1,590.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项目支出(人才工作奖励补助资金55.00万元)和本年安排的项目支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930.00万元)不是同一项目,项目资金用途和规模不同导致比上年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1,226.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公用经费;
20104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960.0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补助和保障工业经济发展支出、工业信息科技人才培训支出;
20104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263.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35.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性补助、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6.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性补助、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承担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承担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7.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4.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
215080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4.58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窗口平台运营管理;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2.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没有参加房改的职工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91.51万元,项目支出930.00万元):
1.基本支出2,391.51万元,包含:(1)工资福利支出1,313.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6.95万元、津贴补贴307.61万元、奖金180.15万元、绩效工资115.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32万元、住房公积金112.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18.99万元,其中:办公费41.94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9.00万元、邮电费4.15万元、物业管理费43.90万元、差旅费91.00万元、维修(护)费8.00万元、租赁费65.64万元、会议费8.00万元、培训费58.00万元、公务接待费9.49万元、劳务费24.50万元、委托业务费88.16万元、工会经费15.48万元、福利费1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22万元,其中:离休费65.23万元、生活补助393.98万元。
2.项目支出930.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用于依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玉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发展新动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达规企业库,制定纳规升规月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表,强化对拟纳规升规目标企业和竣工投产项目达产达标的跟踪服务,确保完成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目标任务,壮大工业经济骨干力量。对各县(市、区)进行调研,拟定具有纳规、升规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监测预测重点工业企业,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政策宣传工作,达到纳升规条件的企业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及时将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纳升规。激励企业做强做大,督促县(市、区)做好工业企业纳、升规服务工作,做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夯实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基础。对2021年开工建设,并于当年建成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对上年结转项目,于2021年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对2021年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2022年纳规升规补助资金共计93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930.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依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玉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发展新动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达规企业库,制定纳规升规月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表,强化对拟纳规升规目标企业和竣工投产项目达产达标的跟踪服务,确保完成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目标任务,壮大工业经济骨干力量。对各县(市、区)进行调研,拟定具有纳规、升规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监测预测重点工业企业,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政策宣传工作,达到纳升规条件的企业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及时将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纳升规。激励企业做强做大,督促县(市、区)做好工业企业纳、升规服务工作,做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夯实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基础。对2021年开工建设,并于当年建成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对上年结转项目,于2021年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对2021年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2022年纳规升规补助资金共计930.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机关购买餐饮后勤服务、会议系统维护、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网络软件维护、车辆运维、办公用品等支出。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2万元,与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2022年预算编制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省有关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严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继续保持“三公经费”预算总体下降趋势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要逐年递减,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本部门制定了接待管理相关规定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局内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吃请,坚持节约、热情、真实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预算安排相应减少。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9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86%,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5次,共计接待949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按2022年预算编制要求“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要逐年递减,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本部门制定了接待管理相关规定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局内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吃请,坚持节约、热情、真实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预算安排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持平,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部门制定了出差管理规定从源头控制支出,并按2022年预算编制要求“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市区以外用车需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从严控制支出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930.00万元),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好《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玉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发展新动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达规企业库,制定纳规升规月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表,强化对拟纳规升规目标企业和竣工投产项目达产达标的跟踪服务,确保完成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户以上的目标任务,壮大工业经济骨干力量;对2021年开工建设,并于当年建成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对上年结转项目,于2021年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对2021年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增加规范性统计台账管理工业企业户数30户。通过补助资金的方式激励企业做强做大,督促县(市、区)做好工业企业纳、升规服务工作,做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夯实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总产出,反映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21万元,下降7.78%;下降的原因是按玉财预〔2021〕23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按要求工作业务经费按10.00%压减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含日常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所属单位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办公费41.94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9.00万元、邮电费4.15万元、物业管理费43.90万元、差旅费91.00万元、维修(护)费8.00万元、租赁费65.64万元、会议费8.00万元、培训费58.00万元、公务接待费9.49万元、劳务费24.50万元、委托业务费88.16万元、工会经费15.48万元、福利费15.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资产总额28,291.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11.80万元,固定资产4,174.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05.06万元,其他资产0.1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6.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9.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7.71平方米,账面原值109.6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9.6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4.0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843.0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05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47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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