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517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04 |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要求,在全面把握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针原则、总体要求、方法路径的基础上,按照“办公室、政策法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信访)、规划财务、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管理、拥军优抚和双拥工作、褒扬纪念、党务(人事)”等八项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8年11月29日,于2019年4月从民政局整体划入玉溪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及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于2019年5月成立玉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秘书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就业科、优抚褒扬科、双拥工作科,三个下属事业单位:玉溪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玉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局机关人员编制14人,至2022年12月实有人员16人;玉溪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编制17人,现有人员15人,机构退休人员12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44人,遗属生活补助人员14人;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编制3人,实有人数3人;玉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10人,现有人员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围绕以下工作目标来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荣誉激励、表扬奖励、违法惩戒等机制。发挥“组织起来”的优势,坚持思想教育管理与发挥作用并重,运用“党建网”将退役军人纳入组织管理之中;把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的组织体系,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抓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学习宣传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典型做好推荐表彰。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参加重大庆典活动。为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送喜报。培养塑造优秀“兵支书”典型,挖掘传承红色文化,激励永葆军人本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是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持续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引导退役军人树立依法享受权益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把贯彻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和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结合起来,制定符合玉溪实际的配套政策和具体落实措施。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制度,增强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权威性、实效性,形成推动维护权益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动从源头防范化解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积极构建与线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管控和正面引导,加强网上退役军人事务政策解读,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打击打着“退役军人”旗号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围绕新形势下安置工作政策法规,科学制定符合玉溪实际的安置工作方案,探索完善转业军官编制保障和职务职级安排办法、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保障办法,做好军官、军士和义务兵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退役安置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待遇保障。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归集专项岗位用于接收安置军官、军士和义务兵,计划分配军转干部100%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00%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它退役军人按照安置去向和属地管理原则100%接收安置。完善随调家属、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模式,优化交接流程、加快移交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严格落实退役军官、军士待安置工作期间,灵活就业退役士兵相关安置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相关补助资金。常态化开展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医疗保险补缴工作。
四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围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优化玉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和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制定符合玉溪实际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即退即训的原则,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组织开展当年移交退役军人开展不少于80学时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就业创业平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等帮扶作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促进广大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有所作为。筹办好退役军人技能大赛和创业创新大赛,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实体)认定,不断培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活动,促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是加强优抚褒扬工作。抢抓《“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建设的机遇,重点做好玉溪市优抚医院、光荣院项目、军人公墓和红塔区烈士陵园新建以及易门县烈士陵园的改扩建项目推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积极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以唐淮源、汤建荣、孙兰英等为代表,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烈士纪念设施;规范严格规范烈士陵园安葬管理,积极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烈士陵园申报工作。推进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整修专项行动,切实推进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做好1.7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待遇保障,及时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的核查、清理和年度确认工作。稳妥推进部分领取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生活困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工作、伤残关系转接、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等工作。
六是着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全面启动2022年第十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全市“八连冠”和各县(市、区)创建“满堂红”目标。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双拥主题公园建设,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继续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协调推进驻玉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三后”问题等工作落实。常态化做好春节和“八一”节的走访慰问工作、持续开展军人退出现役“六个一”活动。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试点,完成省级试点工作任务,做好社会化拥军企业的授牌工作。
七是提高管理保障水平。对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要求,持续抓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力争实现100%达标创建。按照《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玉溪实际,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的智慧化管理保障新格局。加快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设立,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保障,着力提高退役军人服务水平。深度融合“党建+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推动基层退役军人工作纵深发展。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加强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打造玉溪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八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紧紧围绕《玉溪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标“一极两区”发展要求,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深化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会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贯彻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正确方向;强化廉政教育,在全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检查督查,加强正风肃纪,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帜鲜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继续优化内控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内部运行,有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其中玉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未单独进行核算,并入局机关核算)。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在职实有16人,2021年退休2人,超编制原因是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人,此四人为政策性安置。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玉溪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3人,玉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56.95万元,比去年2583.92万元,增加573.03万元,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1、新增特定项目社2022004专项资金400万元,2、新增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专项经费66.37万元,3、特定项目社2022010专项资金2022年政策性增加1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56.95万元,比去年2583.92万元,增加573.03万元,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1、新增特定项目社2022004专项资金400万元,2、新增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专项经费66.37万元,3、特定项目社2022010专项资金2022年政策性增加1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1.38万元,比去年2844.15万元,增加577.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1.38万元(本级财力3421.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56.95万元,比去年2583.92万元,增加573.0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2022年新增搬迁办公室物业管理费及办公场所租金;项目支出2370.04万元,比上年1825.20万元,增加544.84万元,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1、新增特定项目社2022004专项资金400万元,2、新增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专项经费66.37万元,3、特定项目社2022010专项资金2022年政策性增加1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一)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双拥工作专项经费50.00万元,与上年50.04万元,减少0.04万元;
(二)2080801死亡抚恤,本年预算2个项目,1、补助县区三属定期抚恤经费3.71万元,与上年3.71万元,增加0万元;2、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专项经费66.3659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
(三)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068万元,与上年4.068万元,增加0万元;
(四)2080805特定项目社2022009专项资金67.21485万元,与上年28.83万元,增加38.38485万元;
(五)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特定项目社2022014专项资金30万元,与上年3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六)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预算项目共6个,合计金额607.87416万元,1、城镇无工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204.1344万元,2、市级军休人员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3.2万元,3、特定项目社2022010专项资金市县级军休人员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222.98976万元,4、特定项目社2022011专项资金20万元,5、特定项目社2022012专项资金150万元,5、县级军休人员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7.55万元;
(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预算项目2个,1、县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10万元,2、特定项目社2022017专项资金281.6822万元;
(八)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预算项目2个,1、特定项目社2022016专项资金7.78万元,2、特定项目社2022029专项资金210.4444万元;
(九)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特定项目社2022029专项资金0.7万元;
(十)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特定项目社2022004专项资金400万元;
(十一)2082801行政运行,县(市、区)配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补助经费135.10万元;
(十二)2082804拥军优属,预算项目4个,合计金额495.454万元,1、“八一”建军节慰问部队(市本级)专项经费55.50万元,2、春节慰问部队专项资金78.50万元,3、县级2022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157.418万元,4、重点优抚对象“八一”节慰问经费204.03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2082804拥军优属,县级2022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157.418万元;
2.2080899城镇无工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204.1344万元;
3.2080901县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10万元;
4.2080801死亡抚恤,补助县区三属定期抚恤经费3.71万元;
5.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068万元;
6.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特定项目社2022017专项资金281.6822万元;
7.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特定项目社2022029专项资金210.4444万元;
8.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特定项目社2022010专项资金市县级军休人员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222.98976万元;
9.2080805特定项目社2022009专项资金67.21485万元;
10.2080801死亡抚恤,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专项经费66.3659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2082804拥军优属,重点优抚对象“八一”节慰问经费204.036万元;
2.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县级军休人员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7.55万元;
3.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特定项目社2022012专项资金15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82801行政运行,县(市、区)配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补助经费135.1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1万元,较上年3.31万元,减少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2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187人次。
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公开重点项目23个(详见2022年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6.91万元,比上年758.72万元,增加28.19万元,影响原因如下:1、人员经费523.56万元,比去年599.95万元,减少76.39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2、公用经费257.11万元,比去年158.77万元,增加98.34万元,主要是2022年新增搬迁办公室物业管理费及办公场所租金;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4万元,与去年相比0万元,增加6.24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退休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252.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6万元,固定资产123.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5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2118.79万元,其他资产0.35万元。与上年2109.8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74.33万元,减少69.27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113.86万元,增加9.88万元,无形资产与上年4.87万元,减少0.3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与上年1916.43万元,增加202.36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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