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2488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文档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700000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全市烟叶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烤烟科学技术的研究与信息的收集、使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烤烟生产的整体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烟草工商企业支持和投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全市烤烟生产的扶持政策措施;协调烟草工商企业与县区政府、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关系,解决烤烟生产和烟叶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水利、烟草等有关部门,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督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对烤烟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落实全市发展烟叶产业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烤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及烤烟专卖执法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3月29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63号)明确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2名(副处级);设内设机构2个(正科级):综合科、产业发展科,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2019年7月8日,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领导职数的批复(玉机编〔2019〕6号),将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名副主任(副处级)领导职数调整设置为常务副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2019年11月,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按照市公务员局要求由行政人员工资转岗为事业人员工资,为解决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经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2019年7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其余4名干部于2019年7月31日调入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但工作仍然在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0年12月因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未获批参公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均分流到相关单位,现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仅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在岗在编,经过与市财政局、分流单位协调,其余2名人员工作仍然在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相关费用在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报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1年预期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烟叶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稳定核心烟区、提升发展水平、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为重点,计划种植烟叶57.6万亩,计划收购157.1万担(最终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下达年度烟叶种植收购计划为准),通过调优烟区布局、强化科技支撑等工作,确保红塔集团烟叶总量和结构需求,推进玉溪烟草生产工作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2)2021年重点工作及措施
1.强化责任担当,营造大抓烟草的氛围。强化各级干部抓烟责任担当,把抓烟的责任扛起来,深刻认识烟草产业对玉溪的重要性,坚持烟草产业支柱地位不动摇,继续高位推动烟叶生产工作,保障烟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工作谋划,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政策措施。筹备召开好全市烟叶工作会、烤烟移栽现场会、烟叶收购工作会,做好工作部署、任务交办、政策解读和宣传动员,营造好各级大抓烟草的工作氛围。要加大烟叶生产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部分地区人员指导不到位、服务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到位的问题。
2.优化调整全市烟区布局。紧扣稳定核心烟区战略,调整优化县(市、区)、乡镇、村组烟叶种植计划,将计划指标落实到生态条件优越、风格特色突出、生产管理水平高的优质烟区、特色烟区,加大轮作力度,更好地发挥优质烟田对优质烟叶原料生产的基础保障作用。深入基层调研,积极与市烟草公司、红塔集团原料部、各县区沟通,预下达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做到早安排、早落实。
3.完善烟叶生产扶持政策,提振种烟信心。积极向省烟草公司、云南中烟公司汇报争取政策及项目,与红塔集团、烟草公司沟通协调,整合烟草工商企业和政府投入,保障各级对烟叶生产扶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多举措确保烟农增收,恢复烟农种烟积极性,提振烟农种烟的信心。完善烟叶生产正向激励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导向,规范组织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狠抓烟叶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
4.推动烟叶原料供给与品牌需求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品种种植计划,从源头上杜绝和过程上严控非规品种,落实好计划品种面积的种植。围绕红塔集团需求,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对红塔集团特需品种 K326 的种植引导力度,提升优质烟叶原料保障能力。
5.进一步提升烟叶科学种植和管理水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全面构建以“烟田轮作、土壤保育、生物防治、地膜回收、节水节肥” 等为主要代表的烟叶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创新烟叶生产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推广烟叶生产机械化种植、信息化管理技术,为烟叶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6.加大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十四五”烟基规划落实。持续抓好以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建水库项目4个,即元江县陆家店水库(概算投资8577.61万元)、华宁县小箐水库(概算投资9639.95万元)、峨山县新街河水库(概算投资7841.6万元)、澄江市小冲水库(概算投资6200万元)做好协调、督促,下拨烟草援建资金。积极争取项目,督促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元江县那诺一库、新平县阿者河水库三件项目年内提报国家局评审,3件项目工程均属于小(一)型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25631.75万元,设计农村供水人口21200人,受益灌溉面积2.1128万亩。提前思考谋划,围绕《玉溪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按照高标准规划基本烟田、育苗设施建设和配套设备购置烟叶调制设施等建设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切实做好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烟田设施配套建设,着力夯实玉溪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2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0.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18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计划收购烟叶比2020年减少1.10万担,故农林水支出预算费用减少17.60万元 ;二是因单位干部住房公积金基层调整,住房公积金补助比去年减少,故住房保障费用减少;三是按市财政要求2021年单位工作经费压缩5%,故单位工作经费减少1.425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20.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20.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0.69万元(本级财力2620.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18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计划收购烟叶比2020年减少1.10万担,故农林水支出预算费用减少17.60万元 ;二是因单位干部住房公积金基层调整,住房公积金补助比去年减少,故住房保障费用减少;三是按市财政要求2021年单位工作经费压缩5%,故单位工作经费减少1.425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0.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2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8万,下降2.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单位干部住房公积金基层调整,住房公积金补助比去年减少,故住房保障费用减少;二是按市财政要求2021年单位工作经费压缩5%,故单位工作经费减少1.425万。项目支出249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0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计划收购烟叶比2020年减少1.10万担,故农林水支出预算费用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万元,农林水支出249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烤烟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496.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中:红塔区163.20万元,江川区342.40万元,澄江市248.00万元,通海县220.00万元,华宁县362.72万元,易门县260.80万元,峨山县325.92万元,新平县325.92万元,元江县247.0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5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7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233人次。
增加原因为:在使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编制2021年预算过程中,平台操作太过于复杂,2021预算工作经费细化中,预算编制人员预算数据在平台中计算不仔细,导致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系统取数时候多取0.0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烟草产业是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和财税收入主要来源,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开替代的支柱产业。受比较效益的影响,烤烟与非烟作物争地突出,当前种烟面积不断减少、农民种烟积极性下降,为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烟积极性,确保完成烟叶收购计划,保障地方财政收入和红塔集团优级质原料需求,我们必须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才能保持农民种烟积极性的相对稳定、调动基层抓烟干部种烟积极性。
2021年烤烟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要绩效目标:
1.全市计划种植烟叶57.5万亩。2.种植烟叶涉及县(市、区):9个。3.种植烟叶涉及烟农户数:≧6万户。4.县乡烤烟生产组织工作经费总额:(2+2)x156=6万元(县2元/担、乡2元/担)。5.村组烤烟生产奖励经费总额:(8+4)x156=1872万元(村8元/担、组4元/担)。6.烟叶收购均价:29.00元/公斤。7.上等烟比例:69%。8.计划实现烟农种植烟叶收入:22.6亿元。9.计划实现烟叶税收入:4.9亿元。10.完成烟叶计划量收购率:100%。11.烟叶商品化育苗率:100%。12.烟叶专业化育苗率:100%。13.烟叶种植品种:K326、KRK26。
通过不断努力,及政策扶持,最终保持农民种烟积极性的相对稳定、调动基层抓烟干部种烟积极性,最终稳定烟区规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保障红塔集团优质原料的需求,实现烟农增收、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促进玉溪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6.担:每担为50公斤。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办公费10.11万元,差旅费6.50万元,会议费3.58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万元,办公费0.88万元,租赁费41.00万元,公务接待费4.87万元,福利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劳务费5.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市财政要求2021年单位工作经费压缩5%,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700111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20708364633020211102051722258.xlsx
玉溪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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