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4052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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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司法局主要职能为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其他专项工作: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承办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玉溪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禁毒、防艾、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司法局共设置15个内设科室(含编办2021年12月批复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二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三科),分别是办公室、依法行政与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一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二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科、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政治部(警务部)、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两个: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1、15个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1)办公室(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负责协调、联系驻玉监狱、戒毒所工作。
(2)依法行政与立法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3)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本局“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4)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立案登记;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经行政复议后市人民政府为单独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协助承办未经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或者协助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赔偿补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补偿案件;承办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工作。
(6)行政复议与应诉三科: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经行政复议后市人民政府为单独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协助承办未经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或者协助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赔偿补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补偿案件;承办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玉溪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8)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1)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装备财务科: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财务、预结算、工资、福利、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13)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14)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受县(市、区)委委托,协助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县(市、区)司法局选调人员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15)党建办公室。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1)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宣传贯彻中央、省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并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玉溪仲裁委秘书处:负责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接受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做好庭审前和庭审的组织工作,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做好仲裁调研宣传工作;按照不同行业组织建立仲裁员名册,联系协调与仲裁工作有关部门的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司法厅(局)长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依法治市为总抓手,以创建法治玉溪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会精神,为玉溪“一极两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依法行政,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紧扣市域现代化治理,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民生保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五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六是把握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目标,持续提升保障能力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46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5.8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22.1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53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分析加强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工作,2022年增加七个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05.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5.87万元,(本级财力2,230.5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5.3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自有资金122.15万元。与上年对比本级财力安排增加79.50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加强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增加了项目资金。
收费成本补偿增加23.47万元,增加45.23%。主要原因分析预计案件数量增加,办案成本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8.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01 万元,减少了5.7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单位有两名同志退休、有三名同志转隶到市纪委监委,人员减少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42.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2.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加强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工作,2022年增加七个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894.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07.6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6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00.00万元,普法宣传23.40万元,律师管理15.0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33.37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2.00万元, 社区矫正185.00万元,法治建设104.99万元,事业运行1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79.5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0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9.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4.31万元,购房补贴3.0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100.00万元,项目名称为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其中红塔区红塔区司法局10.00万元、江川县司法局11.60万元、澄江市司法局14.00万元、通海县司法局11.00万元、华宁县司法局6.50万元、易门县司法局12.90万元、峨山县司法局12.50万元、新平县司法局18.50万元、元江县司法局3.0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实务180.00万元,项目名称为专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红塔区司法局30.00万元、江川县司法局18.00万元、澄江县司法局13.20万元、通海县司法局22.80万元、华宁县司法局15.60万元、易门县司法局16.80万元、峨山县司法局18.00万元、新平县司法局25.20万元、元江县司法局20.4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2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减少3.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万元(其中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减少5.88%。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节约资金的要求,下降公务接待次数,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节约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预计补助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案件数量大于等于9000件。市委政法委、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将对各县区兑现工作、资金配套情况进行严格督促检查,确保考核奖励经费兑现到调解人员。案件补贴每年发放两次。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前,将调解案卷及《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申报表》报辖区司法所。司法所按照要求初审合格后,上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核。案件补贴经审核认定后,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分别在当年的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发放,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增加基层调解人员报酬待遇,增加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基础,筑牢司法行政根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完成180.00万元专项资金下发。2021年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和保障,为社区矫正协勤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确保项目长期持续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辅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玉司发[2021]20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提出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组织开展2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全面加强刑事执行工作,抓实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管控,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552人,累计解除13655人,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552人,累计解除13655人,现在册1897人。本项目与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教帮工作的职能职责相符。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度目标: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次以上,预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再850人左右。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把握法治人才选拔培养的正确方向,继续强化对法律职业立场、伦理和技能的考查,促进提高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应试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崇尚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圆满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任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是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使地方各级普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
维护烟叶秩序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为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法治保障,为玉溪市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普法工作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度预算年度目标:根据中央、省普法规划,及时启动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玉溪实际,开展普法工作。2022年4月,计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5月-7月,运行维护好普法新媒体平台:玉溪司法局网页、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和云南法治报合作开办“走进玉溪司法”栏目,全年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全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宣传工作需要,计划拍摄法治宣传短视频、微电影,全年计划印制2批法治宣传资料。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社区矫正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保障等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特别是引进具有法律知识和心理咨询知识的专业人才,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衔接与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与考核,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制度。坚持专群结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实社区矫正力量,确保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业务增长相适应,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法治政府专题研修班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预算年度目标:组织培训1期,预计参加培训人数在45人以上,参加培训县(市、区)或单位大于等于35人,开设的课程数量8门以上,通过理论学习、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现场教学等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阔眼界,全面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计划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到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一期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通过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史与党情、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乡村振兴、互联网与经济转型等,适当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创新发展等现场教学。理论学习、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现场教学等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阔眼界,全面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主要支出律师值班费用及律师办案补贴费用2022年预算为70.00万元,市级按照总人口人均每年不少于0.30元、县区按照总人口每年不少于0.50元的标准,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以上、援助符合受援条件的对象300人以上。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用于支付办案补贴和律师值班费用。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并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一极两区”的定位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预计组织市级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400余人次,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对全市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抽查案卷50份以上,每个县(市、区)不少于5卷,市级有执法案卷的不少于1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参与法律意见采纳率大于60.00%,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执法实践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更加有力。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察,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监督机制。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玉溪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玉溪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急新增行政复议办公室2间,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扫描仪、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办案专用设备和其他保障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需增加工作人员13名,为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辅助服务。确保改革后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为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辅助服务。确保改革后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律师党建培训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预算年度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省级一般专项规划。省司法厅制定了《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机制和管理体制,推进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红欧诺个有效全覆盖,2022年,律师党建培训经费项目实施,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保障体系,使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法治素养、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提高服务人员和群众进行全面、充分和有效的沟通效率。开展会议培训次数2次,预计参加培训人员在130人左右,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尽快完成“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务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的目标。
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经费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技术用房二期建设施工用地面积按照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达到4934.02㎡;按照施工许可证达到1792.39平方米;前期工作经费完成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作;保障建设工期后续顺利开展,不超过一年,工程应在2022年竣工;围绕“建设一个平台、绘制一套地图、打造一支队伍、完善一套方案、拓展一项功能、提升一项服务”的“六个一”工作思路,完成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二期)建设。深入推进指挥中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强化风险收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各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功能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坚持把司法所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来谋划和推进,将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范围。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
主要用于安排全市150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工资。每年安排资金180.00万元,由市、县(区)按1:1比例承担,市级承担18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6.88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322.14万元(租赁费112.00万元,办公费细化-电费3.00万元,办公费细化-维修(护)费2.00万元,办公费细化-差旅费20.00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56万元, 公务用车租车经费5.19万元,党报党刊2.88万元,物业管理费112.00万元,办公费细化-水费3.00万元,福利费14.58万元,办公费细化-会议费2.50万元,办公费细化-办公费43.42万元),工作业务经费62.66万元(办公费20.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邮电费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17万元,增加19.5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有预计新搬办公楼的预算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2,13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7万元,固定资产550.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73.63万元,无形资产1.88万元,其他资产1.9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87.47平方米,账面原值45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4.5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5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万元,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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