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284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07 |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500000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财务收入总表
七、部门财务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对下)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负责协调、联系驻玉监狱、戒毒所、省监狱管理局玉溪监狱管理科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政务公开、消防等工作。
(二)、依法行政与立法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市局机关依法执政。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本局“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其他专项工作:诚信体系建设。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国家安全防线。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承担玉溪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禁毒、防艾、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特殊人群专项办、反恐怖工作,防风抗旱、森林火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其他专项工作: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河(湖)长制。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示范,农民工服务。
(九)、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其他专项工作:“双拥”(主要是军民纠纷、法律服务),统战工作。
(十)、装备财务科。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财务、预结算、工资、福利、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对口援藏工作。
(十一)、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其他专项工作:综治维稳,反邪教。
(十二)、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受县区委委托,协助县区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县区司法局选调人员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党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分解立项,“挂帮包”和扶贫攻坚工作,依法执政。
(十三)、党建办公室。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法律援助中心。除本职工作外,承担局机关涉法涉诉相关统计上报工作。
(十五)、玉溪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接受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做好庭审前和庭审的组织工作,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做好仲裁调研宣传工作;按照不同行业组织建立仲裁员名册,联系协调与仲裁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司法局内设14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依法行政与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科、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政治部(警务部)、党建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2、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3、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载体。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其他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3、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三)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严格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执法卷宗,推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3、要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以安置帮教基地为依托,着重解决“三无”、生活特别困难等重点帮教对象过渡性安置问题,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基地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心理咨询、就业指导、评价奖惩等工作制度,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运转有序,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
1、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积极为知识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城乡发展一体化、环境治理等提供法律服务。2、加强公证工作。要着力服务创新发展。找准公证在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和切入点,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着力服务协调发展,要研究公证工作服务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做好涉及“三农”、经济结构调整等领域的公证工作。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建设。4、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5、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6、继续加强与驻玉监狱和强制戒毒所的协调联系,切实协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1、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1、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2、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3、强化制度执行力度,要严格遵守、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各种制度规范,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
第二部分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玉溪仲裁委秘书处编制数2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4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9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1.86万元,增率为3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初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入玉溪市司法局,并入人员6名,2019年3月玉溪市政法委调转3名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通过审核并获得预算额度的项目金额为200万元,2020年项目通过预算审核的项目增加,加上特定项目分配的资金,因此增加200万元,为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97.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297.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297.37万元(本级财力2210.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6.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费成本补偿78.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玉溪仲裁委秘书处因机构改革并入玉溪市司法局,增加金额皆为仲裁委预算。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97.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9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1.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初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入玉溪市司法局,并入人员6名,2019年3月玉溪市政法委调转3名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通过审核并获得预算额度的项目金额为200万元,2020年项目通过预算审核的项目增加,加上特定项目分配的资金,因此增加200万元,为4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86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1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97.37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41.29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922.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5.41万元,住房公积金103.2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63.8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50.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49.7万元,委托业务费144.9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维修(护)费9.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2.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1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0.8736万元,离退休费106.65万元),转移性支出280万元(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专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项目,金额18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市150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工资。每年安排资金180万元,由市、县(区)按1:1比例承担,市级承担180万元,其中:红塔区司法局30万元、江川县司法局18万元、澄江县司法局13.2万元、通海县司法局22.8万元、华宁县司法局15.6万元、易门县司法局16.8万元、峨山县司法局18万元、元江县司法局20.4万元、新平县司法局25.2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资金161.7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6.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初机构合并,法制办经费预算并入司法局,金额为8.18万元,2020年因财政困难,按财政要求缩减人员经费预算重新核定人员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预算将公务用车租车费也纳入三公经费统计,2020年按财政要求剔除公务用车租车费不予纳入三公经费统计,因而经费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897.37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565.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原因为2019年初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入玉溪市司法局,并入人员6名,2019年3月玉溪市政法委调转3名人员,因此虽按财政要求缩减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但由于人员增加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仍然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支出合计400万元,其中专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180万元,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100万元,七五普法工作经费10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70万元,三个特定项目合计40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支出合计200万元。其中,专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180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0万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
变动原因,特定项目增加3个合计40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增加60万元,减少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增加人民 调解“一案一补”经费,增加七五普法工作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范围。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
主要用于安排全市150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工资。每年安排资金180万元,由市、县(区)按1:1比例承担,市级承担18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0.8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中维修(护)费2万元,差旅费27万元,办公费43.4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合计83.41万元;工作业务经费中邮电费13万元,劳务费3万元,办公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培训费31万元,维修(护)7.4万元,合计7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9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初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入玉溪市司法局,并入人员6名,2019年3月玉溪市政法委调转3名人员,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020年按财政要求缩减人员经费预算重新核定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五普法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既定目标,紧抓全市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对象,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切实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范围。1、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4]33号;2、制定下发了《玉溪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玉财行[2016]109号;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下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4、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0年打造完成人民调解升级版,实现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2021年扩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矛盾不上交。2022年建立特色的个人调解室,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专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协勤人员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0年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和保障,为社区矫正协勤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确保项目长期持续实施。2021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辅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辅助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提升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水平和质量。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拟定好玉溪市“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使公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县区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打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当好法律顾问。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有3名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15个以上、“四室一站”建设全部达标,争取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3—5名,装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和加强。开展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办公条件。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第三部分: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财务收入总表
七、部门财务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本级)
十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对下)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500111
玉溪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20200207033229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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