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8148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9-21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查抚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查、监督实施星云湖、杞麓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审查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建设项目;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和权限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查处重大或者跨县(市、区)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湖泊保护治理目标,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三湖”保护职责,对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湖泊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调查分析、科学研究,为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制定抚仙湖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厅级。设有机关党委、综合处、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中,综合处下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规划与生态建设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6个科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分别下设综合科,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所属单位1个,是:
1.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玉溪市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3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市湖泊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和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任务,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出发点,以深化职能转型为突破点,以强化运行管理为关键点,以推动保护治理为落脚点,认真履行抓监督指导、抓规划管控、抓基础研究、强协调督促“三抓一强”职责,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推进“三治一改善”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优,星云湖水质 V 类向好,杞麓湖实现脱劣。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强化协调督促抓落实。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目标,协调督促湖泊保护治理任务落实。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抓治理。以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核心,聚焦“三治一改善”,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是全力减污控污抓防控。坚持源头管控,统筹推进“减污控污”各项措施,全力“清除污染存量、遏制污染增量”。四是深化依法治湖强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湖泊保护条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及制度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攻坚,切实加强湖泊流域监管执法。五是夯实治湖基础强保障。统筹推进基础研究、空间管控、安全生产等基础工作,着力强化管湖治湖基础保障。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强素质。以干部示范引领为牵引,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6,421,31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21,317.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531,870.68元,增长163.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531,870.68元,增长163.99%。收入增加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6,421,317.78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6,440.32元,占总支出的16.04%;项目支出106,144,877.46元,占总支出的83.9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531,870.68元,增长163.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229,553.02元,下降44.46%;项目支出增加94,761,423.70元,增长832.45%。本年支出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4年9月撤销四个执法大队编制,单位行政人员分流安置,2025与之相比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76,440.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93,721.56元,占基本支出的8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2,718.76元,占基本支出的1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144,877.46元。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遗属补助项目经费67,152.98元,主要用于发放3名遗属的生活补助。
“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99,2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报道“三湖”保护治理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效,形成立体宣传态势,扩大传播面与影响力,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湖”行政执法监督项目经费120,343.00元,主要用于印制条例、宣传笔记本、环保袋,同时开展条例宣讲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美丽玉溪守护有我”活动,走进沿湖中小学开展湖泊保护治理专题宣讲,提升沿湖群众、企业、单位的守法和自觉参与湖泊保护意识。
星云湖杞麓湖底泥清淤可行性技术咨询项目经费182,700.00元,主要用于收集杞麓湖、星云湖底泥调查报告,并对报告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形成杞麓湖、星云湖底泥是否适合清淤的建议。
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8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
玉溪湖泊研究中心院校合作及科研经费3,622,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引进国内优秀科研院所,并启动合作共建“玉溪湖泊联合研究中心”,围绕“三湖”定期开展基础调查和问题分析研判的工作机制,每月每湖形成《水质数据分析报告》,涵盖本月数据分析、逐月数据的比对分析、主要超标因子和潜在风险指标分析,每半年针对“三湖”现状形成专项研究建议。
“三湖”研究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经费215,201.50元,主要用于提升“三湖”研究管理中心在水质监测、污染物溯源及生态评估等方面的科研能力采购设备。
“三湖”健康评价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三湖”水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监测,包括流域概况的气象、水文水系、水资源、湖泊和入湖河道的水质、浮游动植物,并建立了基础数据,为“三湖”的科学治理、精准治理提供依据支撑。
星云湖、杞麓湖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经费84,3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尾款、造价审计费、监理费。
综合执法三大队业务用房除险加固项目经费566,4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修缮执法业务用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执法人员办公住宿需求,提高职工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明星船舶维护维修设施改造项目经费119,700.00元,主要用于船艇岸上维护维修,铺设轨道、支架、拖车(滑轮)、水泥墩子。
抚仙湖水下污染物清理专项经费190,665.00元,主要用于打捞定置漂网、其他网具、地笼。消减抚仙湖水下污染负荷,最大限度发挥非工程措施减排效力。
抚仙湖管理监督项目经费1,232,750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监督管理员劳务费用。
抚仙湖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经费55,593.29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的质保金。
抚仙湖界桩和宣传牌更新项目经费59,422.00元,主要用于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界桩167颗、标牌更新共107块,按照现行条例规定更换一级保护区标牌提示内容,修护损坏的标牌,移动和新增标牌。
抚仙湖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编制项目经费115,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玉溪市抚仙湖202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
执法船艇吊架、执法设备设施搬迁安装项目经费87,301.65元,主要用于抚仙湖象鼻子沟执法船艇吊架搬迁至星云湖大河咀的安装及船港维护。
“三湖”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船燃油日常保障支出。
2024年玉溪市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项目经费485,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现场调查,编制形成《玉溪市“三湖”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成效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估验收。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渔政码头建设项目经费193,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的质保金。
明星执法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228,800.00元,主要用于明星执法工作点房屋屋顶、墙面、门窗、下水管道、电路、生活污水收集以及一些附属设施的修缮。
“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保障项目资金147,100.30元,主要用于执法船艇、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支出。
“三湖”基础研究资金项目经费3,500,000.00元,主要用于抚仙湖流域水资源量变化成因研究报告(初稿)、星云湖流域面源污染关键源区识别及防治技术研究报告(初稿)、杞麓湖枯水期有机质特征、COD来源定量解析及底质改善技术研究报告(初稿),申请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的支出。.
玉溪市“三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20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完成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
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第二批)资金620,000.00元,主要用于杞麓湖放流鲢鱼、鳙鱼、杞麓鲤鱼苗。
2024年抚仙湖杞麓湖渔业增殖放流经费2,340,000.00元,主要用于抚仙湖放流抗浪鱼、金线鲃鱼苗,杞麓湖放流鲢鱼、鳙鱼、杞麓鲤鱼苗。
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5,889,895.74元,主要用于购买抚仙湖渔政执法船,改造提升杞麓湖渔政码头,杞麓湖智慧渔政监控系统建设以及海口热水塘鱼类栖息地修复支出。
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272,332.00元,主要用于采购无人机、执法艇,用于抚仙湖执法巡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21,31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76%。与上年相比减少6,468,129.32元,下降1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9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人才公寓房屋物业管理费及租赁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依据《玉溪市市级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办法》(玉党人才办[2025]4号)相关工作安排,年中追加该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6,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72,319.7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2,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2,229.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2,086.04元,死亡抚恤67152.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度增加2人,导致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7,23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04,367.77元,事业单位医疗335,701.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4,289.1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880.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础调整及补缴医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462,85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9%,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260,541.10元,即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62,107.05元,用于编外临聘人员和工作业务经费的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636,951.07元,用于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日常公用和人员经费的支出;水体11,703,253.74元,用于支付“三湖”保护治理专项项目及三湖保护运转项目的开支。主要包括“三湖”研究中心设备购置、“三湖”健康评价、湖泊研究中心院校合作及科研经费、星云湖杞麓湖标识牌制作安装、综合执法三大队业务用房除险加固、明星船舶维护维修设施改造、抚仙湖水下污染物清理、抚仙湖管理监督、抚仙湖标识牌制作安装、抚仙湖界桩和宣传牌更新、抚仙湖2025年水量调度计划编制、执法船艇吊架、执法设备设施搬迁安装、“三湖”执法船艇车辆燃油保障、2024年玉溪市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渔政码头建设、明星执法业务用房修缮、“三湖”综合行政执法船艇、车辆维护维修保障、“三湖”基础研究资金、“三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并补发以前年度费用;二是水体部分项目为年中新增预算项目,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122,22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2%,完成年初预算的87.63%。主要用于抚仙湖放流抗浪鱼、金线鲃鱼苗,杞麓湖放流鲢鱼、鳙鱼、杞麓鲤鱼苗。购买抚仙湖渔政执法船,改造提升杞麓湖渔政码头,杞麓湖智慧渔政监控系统建设以及海口热水塘鱼类栖息地修复支及采购无人机、执法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均为中央结转资金,或当年新增中央资金,因此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2,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1,260,805.00元,发放购房补贴72,01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标准调整并补缴以前年度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相关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600.00元,决算为80,26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21.95元,下降14.8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00.00元,决算为77,724.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4%,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5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6%,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28.95元,下降1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7.00元,增长19.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07.00元,增长19.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600.00元,支出决算为8026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21.95元,下降14.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00.00元,决算为77,72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日常车辆运维成本,严控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428.95元,下降1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7.00元,增长19.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07.00元,增长19.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日常车辆运维成本,严控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上年无此项工作安排。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沿湖辖区内开展宣传、监管、检查、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三湖保护和治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2,718.76元,比上年减少1,728,705.56元,下降41.05%,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职能发生变化,人员分流安置,支出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单位日常运行成本,严控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开支,如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物业费,维(护)修费等。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9,790.77,行政运行支出1,214,540.4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1,893.36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60,974.47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519.7元,水体15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资产总额22,731,495.57元,其中,流动资产2,556,843.10元,固定资产12,557,305.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45,069.87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572,276.9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6,56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29,336.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486,385.4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7,050.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1,596.4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3,483.7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1,970.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1,623.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81,623.6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撤销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玉编办〔2024〕154号)2024年7月撤销玉溪市湖泊管理局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9月大队的在职在编人员分流。因此,2025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支出金额变化较大。
(二)2025年我单位对5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包括了32个本级项目和25个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其中25个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别是:星云湖退田环湖及湖滨带生态恢复工程(一般债券)经费、杞麓湖流域2025年种植结构调整项目(一般债券)专项资金、抚仙湖“十五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编制经费、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项目运行管理省级补助资金、玉溪市江川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奖补资金、《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经费、2025年度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生态补水、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项目(一般债券)资金、通海县杞麓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流域已建治理设施2025年运行管护项目资金、2025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2025年抚仙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抚仙湖流域保护治理项目运行管护项目)资金、星云湖流域污水截污治污工程临湖村落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2025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奖补资金、2025年抚仙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农业绿色发展转型项目)资金、杞麓湖拦蓄带闸门泵站调度优化项目、姜家冲水库连通及泵站提水应急工程、一进七清行动项目专项资金、2025年新增抚仙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澄江市已建生态环保设施水质监测项目经费、星云湖主要人湖河道湖滨带拦蓄带、湖滨缓冲带管护(一般债券)经费、抚仙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2025年度补助资金、杞麓湖拦蓄带闸门泵站调度优化、姜家冲水库连通及泵站提水应急工程、一进七清行动项目(一般债券)专项资金、星云湖北部近岸蓝藻生态阻控项目专项资金、湿地提升改造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025年度杞麓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生态补水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一般债券)专项资金、抚仙湖环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2025年抚仙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1个本级项目,即2025年云南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八期)转贷资金。以上26个项目的资金支出属于债务偿还,支出数据均不纳入市湖泊管理局项目支出统计计算。
(三)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部署,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于2024年9月完成机构改革。随着机构职能调整、人员分流、等改革事项落地,我局将部分固定资产无偿划转至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澄江分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玉溪市机关服务中心,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本次共计划转资产1734项,账面原值19,898,606.34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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