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80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直接管理“三湖”,制定“三湖”保护管理措施,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对提请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的“三湖”保护管理、试验区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等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管。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直接负责“三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大案要案查处、执法监督、执法巡查。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的监管执法;负责监督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涉湖保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三湖”水资源、水产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周边的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名木古树和渔沟、渔洞的保护工作,维护“三湖”生态系统。负责“三湖”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负责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制度;负责在“三湖”一级保护区设置界桩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直接管理“三湖”,制定“三湖”保护管理措施,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对提请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的“三湖”保护管理、试验区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等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管。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直接负责“三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大案要案查处、执法监督、执法巡查。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的监管执法;负责监督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涉湖保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三湖”水资源、水产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周边的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名木古树和渔沟、渔洞的保护工作,维护“三湖”生态系统。负责“三湖”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负责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制度;负责在“三湖”一级保护区设置界桩、标识标牌。负责制定水量年度调度计划,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执行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实施取水许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资源保护费。负责制定渔业发展规划、捕捞控制计划,登记、检验渔业船舶,发放捕捞许可证、垂钓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负责非机动船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发放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负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专项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和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 年,市湖泊管理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管湖治湖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综合统筹,加强跟踪落实,以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核心,统筹推进“三治一改善”工作,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实现新变化。今年 1—10 月,“三湖”国控断面水质总体稳定,抚仙湖湖心水质为Ⅰ类,星云湖湖心水质为Ⅴ类,杞麓湖主要指标COD同比呈下降趋势。主要推进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加大项目资金筹措及绩效管理,帮助指导三县(市、区)抓好项目包装。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督促指导三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三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 84 个项目,已完工3 个、在建63个、开展前期 18 个,开工率 78.57%,资金到位率 23.94%。谋实“三治一改善”项目 62 个。目前,已开工 40 个、开展前期 19 个、完工3 个。二是严格管控流域空间。强化“两线”“三区”管控,完成“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全面梳理“两线”内 4 个事项清单。统筹督导“两违”整治,完成“两违”整治向事项清单管控转段。严格规划项目审查,共完成审查“三湖”流域建设项目 11 个,出具审查意见10 份。 三是切实加强资源管理。严格“三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向抚仙湖放流抗浪白鱼 33.98 万尾、抚仙金线鲃2.49 万尾,云南光唇鱼 5.21 万尾。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管理,依法办理活动和船只入湖许可 21 件,完成236 艘非机动船换证。四是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抓好“三湖”保护条例修订同时严格执行“三湖”保护条例,加大全域监管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28 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06 起。抓实抓细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对28 个水上安全重大风险和 1 个重大隐患实施清单化管理,积极创新“三湖”水上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划定娱乐性非机动船活动区域,推动企业购买保险,探索安装使用电子围挡和船只定位,探索企业积分制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完成全省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应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水平。五是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上海交通大学玉溪市湖泊联合研究中心科技支撑作用,持续抓好“三湖”及主要入湖河道日常监测分析,形成《“三湖”水质分析报告》、《水质检测数据报告》14 期。积极引入中国环科院、中国水科院、南京水科院、珠江委水文水资源局等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研究,目前已拟定与各单位合作框架协议。包装策划3 项科研项目争取省科技厅资源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资金支持,目前3 个项目已申报入库,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和拟立项公示。完成2019—2021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产产品清单建立和价值核算,核算成果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核。六是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强化“统筹、督导、会商、提醒、预警、通报”六项机制,全力推动中央和省级巡视督察检查反馈涉及“三湖”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市湖泊管理局5 个牵头问题整改。持续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涉及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及上报工作,完成中央审计委员会立项督查抚仙湖2个问题涉及市湖泊管理局措施整改,牵头整改国家移交2022年长江经济带抚仙湖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玉溪市、澄江市两级自查自验,正在申请省级牵头部门验收销号。持续抓好2021年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未完成整改的2 个问题;市委“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基本完成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综合处下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规划与生态建设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下分别设综合科;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各大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相应执法中队,延伸派驻沿湖乡镇(街道)和重点执法区域。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玉溪市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13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5,222,865.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22,865.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0,364.15元,增长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0,364.15元,增长3.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为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与上年对比,2023年收入总数增长变化较小,增长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一是退休人员增加,单位离退休费用增加;二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单位缴纳部分费用增加;三是职工去世,增加了死亡抚恤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5,222,865.09元。其中:基本支出43,768,572.16元,占总支出的67.11%;项目支出21,454,292.93元,占总支出的32.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06,861.55元,增长3.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3,148.06元,增长12.82%;项目支出减少2,766,286.51元,下降11.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总数增长变化较小,但基本支出变化明显,主要原因是协管员(编外临聘人员)经费在2023年全部纳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而2022年该费用的4,863,699.70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因此,2023年基本支出增长,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68,57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50,355.81元,占基本支出的8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18,216.35元,占基本支出的1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54,292.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云南省2022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技术高级研修班经费63,776.70元;遗属补助经费23,460.00元;“三湖”水量调度计划编制经费176,000.00元;星云湖急难险重问题解决经费36,000.00元;执法船艇燃修经费100,000.00元;“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190,000.00元;监督员劳务派遣工亡赔偿经费65,005.00元;水上安全监管资金9,230.00元;挡拆云南澄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围挡项目经费2,000.00元;一大队象鼻子机沟吊船架及禄充执法点码头架建设项目经费231,200.00元;星云湖、杞麓湖蓝藻治理经费297,000.00元;综合执法大队业务用房除险加固项目经费350,000.00元;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0元;抚仙湖管理监督项目经费2,138,600.00元;“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经费4,440,000.00元;玉溪湖泊研究中心院校合作及科研项目经费3,081,799.98元;抚仙湖保护治理应急经费318,651.34元;新综合行政执法服饰配发专项经费150,000.00元;抚仙湖“玉泉滩”清水入湖生态修复项目经费75,000.00元;渔政码头建设项目经费948,207.30元;“三湖”保护条例修改专项工作经费390,500.00元;玉溪市“湖泊革命”指挥部运转保障经费486,600.00元;“三湖”保护条例配套措施编制经费40,000.00元;“三湖”执法保障项目专项经费1,576,112.61元;星云湖、杞麓湖标识牌制作安装项目经费401,490.00元;“三湖”健康评价项目经费400,000.00元;抚仙湖径流区休耕轮作农业面源污染检测及效果评估项目经费244,040.00元;“三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400,000.00元;“三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经费984,000.00元;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三湖”渔政执法船艇专项资金1,679,760.00元;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7,400.00元;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2,048,4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42,70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1%。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1,080.57元,增长4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21,547,385.94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资金仅为6,580,162.88元,其余项目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此增长变动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2,12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9,710.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005.4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52,032.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200.00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3,776.70元,死亡抚恤226,401.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36,25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72,197.36元, 事业单位医疗298,620.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21,462.3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976.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234,05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9,742,194.15元,即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55,476.06元,用于编外临聘人员和工作业务经费的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425,547.42元,用于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日常公用和人员经费的支出;水体8,510,838.35元,用于支付“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项目、抚仙湖“玉泉滩”清水入湖生态修复项目、抚仙湖保护治理应急项目费用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19,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94,000.00元,渔业发展3,735,62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000.00元,包括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购置执法船艇、三湖水生物监测的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0,6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74,061.00元,购房补贴186,58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136.00元,决算为113,61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936.00元,决算为107,462.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58%,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元,决算为6,1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136.00元,支出决算为103,422.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936.00元,决算为97,26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元,决算为6,1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86.59元,下降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96.59元,下降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10.00元,增长102.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92.2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107,462.01元,并未超出年初预算金额。因日常监管工作繁重,监管范围较大,车辆数量较少,使用频率较高,维修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各大队在派驻辖区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三湖保护和治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8,216.35元,比上年减少4,387,671.06元,下降39.87%,主要原因是2022年编外临聘人员经费5,347,082.52元在公用经费的劳务费中核算列支,2023年把此项费用调整到人员经费中列支,因此本年变动幅度较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开支,如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维(护)修费等。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4,757,361.05元,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0,866.90元,21101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69,736.4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632.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资产总额30,672,087.79元,其中,流动资产855,188.65元,固定资产净值27,820,53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96,362.88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净值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5,586.65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0,863,443.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57,91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5,50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52,411.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17,912.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17,912.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根据《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更名的通知》(玉机编〔2023〕23号),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更名为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更名后未重新下发“三定”方案,因此,涉及机构设置及单位职能职责的内容中单位名称仍然使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二)2023年我单位对5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包括了40个本级项目和10个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0个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别是:抚仙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通海县杞麓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鸡脖子水库防渗处理及泵站建设项目、市对下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星云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市对下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抚仙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杞麓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市级杞麓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抚仙湖流域农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二期)。这10个对下转移支项目的资金支出由澄江市、江川区和通海县具体负责,相关支出数据不纳入市湖泊管理局项目支出统计计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其功能科目主要用于市级“三湖”保护治理资金的收支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201111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2024091905295407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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