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835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3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200000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直接管理“三湖”,制定“三湖”保护管理措施,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对提请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的“三湖”保护管理、试验区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等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管。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直接负责“三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大案要案查处、执法监督、执法巡查。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的监管执法;负责监督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涉湖保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三湖”水资源、水产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周边的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名木古树和渔沟、渔洞的保护工作,维护“三湖”生态系统。负责“三湖”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负责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制度;负责在“三湖”一级保护区设置界桩、标识标牌。负责制定水量年度调度计划,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执行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实施取水许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资源保护费。负责制定渔业发展规划、捕捞控制计划,登记、检验渔业船舶,发放捕捞许可证、垂钓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负责非机动船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发放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负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专项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和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机构规格副厅级,以玉溪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保留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直接管理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以下简称“三湖”),设4个内设机构(副处级),分别是综合处、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所属单位1个,即: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7人。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均为财政全供给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2023年预算编制在职职工139人(其中:行政104人,事业35人),离退休人员28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抚仙湖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三治一改善”工作,推动流域绿色发展,实现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全力确保“三湖”保护治理取得实效。2023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强力抓实问题整改。聚焦各级巡视督察等反馈问题,进一步完善统筹整改、防止问题反复出现的长效机制,坚决全面彻底抓实整改;二是加快推动项目实施。统筹加快“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扎实开展中期分析评估、调整纠偏。持续深入推进“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应用。加大“三湖”增殖放流力度,强化以渔净水效果,不断完善生态系统结构;三是统筹措施任务落实。强化“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污”的理念,以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核心,持续深入开展“湖泊革命”,推动“三治一改善”任务落实,坚决打好“三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四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争取加快理顺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湖泊革命”上下联动网格督导机制,加强全域监管执法,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争取完成“三湖”条例修订,推动出台入河排污口及拦蓄带管理办法等条例配套措施;五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共建,一以贯之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深入分析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结构,开展职务职级晋升、业务培训学习、平时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担当作为的“湖管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57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5,事业编制32名。在职实有138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0人,含机关工人13人,事业人员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2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80.2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拨款242.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658.68万元,增长15.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收入增加,而项目收入略有减少。基本支出预算4778.28万元,比2022年增加414.26万元,增长9.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89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7.11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增加19.6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租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244.42万元,比上年预算398.30万元减少153.88万元,下降38.63%,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收费成本补偿支出项目预算减少,2023年收费成本补偿支出预算242.43万元(8个项目),比上年398.30万元减少155.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022.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22.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2.70万元(本级财力4780.2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42.4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658.68万元,上升15.09%,增减原因同上述财务总收入增减情况,主要是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收入增加,而项目收入略有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22.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2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8.2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812.56万元,增长20.4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协管员(编制外长聘人员)经费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而2022年为年度预算追加,年初无预算;二是遗属生活补助纳入预算申报。项目支出244.42万元,比上年预算398.30万元减少153.88万元,下降38.63%,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费成本补偿支出项目预算减少,2023年收费成本补偿支出预算242.43万元(8个项目),比上年398.30万元减少155.8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45.79万元、农林水支出9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1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393.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59万元,增长10.2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85.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8万元,增长28.57%,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及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7.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10.5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3万元,下降41.86%,预计2023年有2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229.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35%,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行政单位医疗(项)10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11.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28.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10.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7.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0.9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4045.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正常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抚仙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个项级支出科目。行政运行(项)2112.69万元,比上年预算2180.41万元减少67.72万元,下降3.11%,主要用于市抚仙湖管理局行政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下降原因是2022年部门职工退休后形成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减少,2023年预算人数比2022年预算人数减5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54.00万元,比上年预算440.34万元增加913.66万元,增长207.49%,主要是执法协管员(编制外长聘人员)经费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579.10万元,主要用于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湖泊研究中心办公用房租金,比上年预算491.17万元增加87.93万元,增长17.90%,主要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2023年新增湖泊研究中心办公用房租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98.43万元,比上年预算69.50万元增加28.93万元,增长41.63%,主要用于反映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主要为土著鱼增殖放流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56.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2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今年预算编制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256.1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38.06万元、购房补贴18.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778.28万元,项目支出244.42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4778.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3.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1.69万元,增长28.74%;商品和服务支出692.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8.81万元,下降12.49%;对个人家庭的补助8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8万元,增长29.29%;资本性支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租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项目支出244.42万元,比上年预算398.30万元减少153.88万元,下降38.63%。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费成本补偿支出预算242.43万元(8个项目),比上年398.30万元减155.87万元。2023年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水上安全监管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三湖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应急演练1次,印制宣传册3200张,制作宣传牌42块,制作警示牌16块。在沿湖重点地段、景区、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旅游旺季到来时制作各类宣传牌、警示牌,发放宣传单,开展应急演练,时刻提醒入湖人员注意安全,加强水上安全自我防范意识,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克服麻痹思想,防范遏制重大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从源头上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率,当年无水上重特大事故。
2.“三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经费98.43万元,专项用于三湖土著鱼增殖保护,通过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恢复“三湖”土著鱼种群数量,净化湖泊水质,保持水生态良性循环,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提供水产品供给,增加沿湖渔民收入,实现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3.抚仙湖封湖禁渔渔船归港专项经费20万元,专项用于抚仙湖禁渔期渔船集中停放管理,全面落实珠江禁渔制度,实行禁渔期渔船集中停放,专人管理,原则上实现“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的工作目标,将抚仙湖全部渔船集中归入沿岸16个渔船归港点停放,为抚仙湖水生生物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繁育环境,提高水生生物的繁育能力,提供稳定的渔业产量,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抚仙湖水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4.“三湖”水量调度计划编制专项经费20万元,专项用于编制形成《玉溪市抚仙湖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玉溪市星云湖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玉溪市杞麓湖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文本,明确“三湖”年度可调度水量,核定年度可取水量。优化三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保障生态、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促进湖泊周边及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水资 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5.星云湖捕捞专项经费15万元,专项用于星云湖开展开湖捕捞,投放小的鲢、鳙鱼,达到以渔控藻、以渔净水、以渔保水,减缓水体富营化的目的,促进渔业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持水生态平衡,保护资源环境,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6.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档案数字化整理,健全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使档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档案的开发利用效果更加显著。计划文书档案整理(包含卷宗)25000件、工程项目档案整理200卷、会计档案整理100卷、行政执法卷宗整理200卷、退企、实物、规划文本整理420卷、会计档案整理100卷、目录录入20000条,最终实现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我局档案管理规范化。
7.“三湖”保护条例宣传月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在每年11月“三湖”保护条例宣传月中集中进行条例宣传活动、制作专题节目、举办在线竞答活动,将“三湖”保护条例学习与“湖泊革命”工作有机结合,引导沿湖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学习“三湖”保护条例,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增强湖泊治理的能力,并积极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形成多级联动、部门协作、全面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依法治湖、科学治湖水平,不断推动“三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8.“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29万元,与媒体合作并签订协议,依托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融合媒体力量,宣传报道好“三湖”保护治理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效,形成立体宣传态势,扩大传播面与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对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的关注及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为0.00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项目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17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6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更新购置16.2万元、办公耗材购置9万元、土著鱼增殖放流鱼苗采购98.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主要是机关购买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55万元减少1.94万元,下降11.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2万元,比上年预算5.76万元减少1.94万,下降33.6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计划40次,较上年预算预计减少10次,预计共计接待540人次,较上年预算预计减少1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接待次数,预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33.68%。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79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是9辆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9万元,与上年持平。
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抚仙湖管理局项目支出分八项,预算绩效目标分别是:
(一)水上安全监管资金3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开展应急演练1次,印制宣传册3200张,制作宣传牌42块,制作警示牌16块。在沿湖重点地段、景区、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旅游旺季到来时(每年3—10月)制作各类宣传牌、警示牌,发放宣传单,开展应急演练,时刻提醒入湖人员注意安全,加强水上安全自我防范意识,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克服麻痹思想,防范遏制重大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从源头上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率,当年无水上重特大事故。
(二)“三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经费98.43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2023年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计划增殖放流土著鱼215万尾,其中,抗浪鱼100万尾、抚仙湖金线鲃10万尾、云南光唇鱼5万尾、大头鲤50万尾、杞麓鲤50万尾。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三湖”土著渔业资源中低、幼龄鱼类数量,扩大群体规模,有效恢复土著鱼种群,维持水生态平衡,保护资源环境,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三)抚仙湖封湖禁渔渔船归港专项经费2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全面落实珠江禁渔制度,实行禁渔期渔船集中停放,专人管理,原则上实现“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的工作目标。将抚仙湖全部渔船集中归入沿岸16个渔船归港点停放,为抚仙湖水生生物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繁育环境,提高水生生物的繁育能力,提供稳定的渔业产量,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抚仙湖水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四)“三湖”水量调度计划编制专项经费2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保障湖周居民用水需求。“三湖”2023 年取用水满足“三湖”湖周居民生产生活需要,极大程度保障了湖周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控制总量减少取水。预计控制2023年度“三湖”调度水量,比2022年减少共12万立方米,抚仙湖减少5万立方米,星云湖减少4万立方米,杞麓湖减少3万立方米。专项用于编制形成《玉溪市抚仙湖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玉溪市星云湖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玉溪市杞麓湖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文本,明确“三湖”年度可调度水量,核定年度可取水量。优化三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保障生态、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促进湖泊周边及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水资 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五)星云湖捕捞专项经费15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星云湖定期开展开湖捕捞,能促进渔业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持水生态平衡,保护资源环境,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增加渔民收入,近年来渔民满意度达85%以上,实现了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通过开湖捕捞,重新投放小的鲢、鳙鱼,达到以渔控藻、以渔净水、以渔保水,减缓水体富营化的目的,确保2023年星云湖开湖捕捞顺利进行。
(六)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2023年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文书档案整理(包含卷宗)25000件、工程项目档案整理200卷、会计档案整理100卷、行政执法卷宗整理200卷、退企、实物、规划文本整理420卷、会计档案整理100卷、目录录入20000条,使我局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提升档案管理水平。顺利移交各类档案,完成市政府相关部门2023年档案管理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档案使用便利性,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七)“三湖”保护条例宣传月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是按照“三湖”保护条例及三定方案中明确的部门职能职责,市抚仙湖管理局承担“三湖”保护条例宣传工作职责,实施“三湖”保护条例宣传月项目,2023年预计总投资约56万元,实际费用以招投标和审计决算费用为准,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集中整治及集中宣传活动、制作专题节目、举办在线竞答活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完成我局宣传条例本职工作的同时,将“三湖”保护条例学习与“湖泊革命”工作有机结合,既能够引导沿湖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学习“三湖”保护条例,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增强湖泊治理的能力,又能够积极营造全体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形成多级联动、部门协作、全面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依法治湖、科学治湖水平,不断推动“三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八)“三湖”保护宣传项目专项资金29万元,预算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协议的签订,依托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融合媒体力量,宣传报道好“三湖”保护治理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效,形成立体宣传态势,扩大传播面与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对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的关注及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2023-2024年度达到电视台播出新闻数量不少于60条,电视台播公益广告次数每周不少于1500期,玉溪网发布新闻数量不少于60条,玉溪日报发布稿件不少于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期数每周不少于5条,达到三湖知晓率不低于80%,社会公众满意不低于80%。三是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与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并较好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政治建设、文化弘扬、社会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全市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是指市抚仙湖管理局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是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是指市抚仙湖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三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从2023年起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的基本支出从原来使用的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调到该类款项反映。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是指市抚仙湖管理局用于反映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主要为土著鱼增殖放流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3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包含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公用经费分行政和事业两部分,行政公用经费按人均13446元分不同经济科目安排,事业公用经费按人均10530元分不同经济科目安排。全年公用经费预算178.37万元,比上年预算199.39万元减21.02万元,下降10.54%,公用经费下降除在职人员减少外,主要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市财政按10%比例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全年公用经费预算中:行政139.84万元,比上年预算160.72万元减20.88万元,下降12.99%,主要为公用经费压减及人员减少,2023年行政人员较上年减6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62万元,与上年预算1.26万元增0.36万元,增长28.57%,增加6名退休人员;事业公用经费36.91万元,比上年预算38.67万元减1.76万元,下降4.55%,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压减,而事业在职人员增加2人、退休1人。工作业务经费预算118万元,比上年111.54万元增6.46万元,增长5.8%,工作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执法船艇燃修经费50万元、“三湖”党建工作及老干部工作信息经费15万元、“三湖”保护管理综合执法经费38.5万元、因公受伤协管员甸自军生活补助3.5万元、乡村振兴及挂钩村工作经费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抚仙湖管理局资产总额2967.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188.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16.89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88万元,下降4.5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0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14.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200111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doc
附件1: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预算公开表20230203115851051.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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