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365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3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46800000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直接管理“三湖”,制定“三湖”保护管理措施,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对提请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的“三湖”保护管理、试验区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等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管。负责审查“三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直接负责“三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大案要案查处、执法监督、执法巡查。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的监管执法;负责监督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涉湖保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三湖”水资源、水产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周边的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名木古树和渔沟、渔洞的保护工作,维护“三湖”生态系统。负责“三湖”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负责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制度;负责在“三湖”一级保护区设置界桩、标识标牌。负责制定水量年度调度计划,按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负责执行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实施取水许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资源保护费。负责制定渔业发展规划、捕捞控制计划,登记、检验渔业船舶,发放捕捞许可证、垂钓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负责非机动船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发放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负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专项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和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试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机构规格副厅级,以玉溪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保留云南省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直接管理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以下简称“三湖”),设4个内设机构(副处级),分别是综合处、抚仙湖管理处、星云湖管理处、杞麓湖管理处;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55人。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均为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编制在职职工142人,离退休人员21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抚仙湖管理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思路,有力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在更高节点上取得新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径流区规划与建设项目审查程序》,认真开展径流区规划与建设项目前置审查,全面加大建设项目巡查监管力度。二是继续开展“三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及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后续工作,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国家和省级考核验收顺利完成;督促指导沿湖三县(市、区)制定“十四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方案,制定“十四五”规划项目任务分解方案,逐项制定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三是严格执行“三湖”保护条例,加快出台“三湖”一级保护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则,加大“三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创新渔政、环保、水政管理方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快制定完善“三湖”取水许可制度、渔政管理制度、水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船舶管理制度和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制度,推动“三湖”保护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三湖”水量调度计划,严格取水总量控制,规范星云湖、杞麓湖取水许可审批;继续推进“三湖”增殖放流,完成100万尾土著鱼增殖放流任务。五是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交流合作,以玉溪湖泊研究创新中心为依托,开展湖泊沉积与环境演变、湖泊生物与生态、物理湖泊与水文、湖泊环境与工程、湖泊流域过程与调控、流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等“三湖”基础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六是深入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结构,建立符合单位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三湖”保护治理打牢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5人。在职实有1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5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财务总收入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3545.88万元,增长63.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收入增加,而基本支出收入略有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及业务经费下降10%,项目收入增加原因:一是2021年主要将“三湖”退田还湖土地租金市级承担部分2242.13万元纳入了预算,形成增加;二是历年项目未完工还需继续建设,结转资金1064.31万元纳入2021年预算;三是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收入增加,主要是星云湖、杞麓湖水资源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上划市级征收,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05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5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54.4万元(本级财力7984.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70.0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3545.88万元,增长63.79%,增减原因同上述财务总收入增减情况,主要是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5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671.06万元,下降16.07%,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业务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049.69万元,比上年预算1382.75万元增3666.94万元,增长2.65倍,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主要将“三湖”退田还湖土地租金市级承担部分2242.13万元纳入了预算,形成增加;二是历年项目未完工还需继续建设,结转资金1064.31万元纳入2021年预算;三是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星云湖、杞麓湖水资源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上划市级征收,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科学技术支出8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97.8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805.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78万元、其他支出16.6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84.96万元,专项用于星云湖、杞麓湖规划编制,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成果报批通过之后支付,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实施,2021年全面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94.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及公用经费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7万元,预计2021年有1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97.9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今年预算编制95.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今年预算编制2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今年预算编制77.38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797.89万元,主要用于三湖保护治理支出,其中:抚仙湖径流区休耕轮作农业面源污染检测及效果评估357.21万元;杞麓湖“四退三还”租地补助经费990万元; 抚仙湖星云湖退田还湖土地补助资金1252.13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对下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98.55万元。
5.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主要用于人员正常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抚仙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今年预算编制4805.2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个项级支出科目。行政运行支出(项)主要用于市抚仙湖管理局行政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今年预算编制1994.29万元,比上年预算2131.95万元减137.66万元,下降6.46%,主要为人员减少,2021年预算人数比2020年预算人数减5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是正常工作业务费支出及执法协管员最低工资保障支出、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今年预算编制2315.43万元,比上年预算2167.25万元,增148.18万元,增长6.8%,增长主要原因是星云湖、杞麓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水资源费上划市级征收,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23.93万元,比上年137.7万元减13.77万元,下降10%;执法协管员经费646.8万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1544.7万元,比上年1382.75万元增161.95万元,增长11.71%。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项)主要用于三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工程管理中心机构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今年预算编制495.49万元,比上年预算494.51万元增0.98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增长。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支出605.54万元,主要用于抚仙湖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实施,计划于2021年全面完工。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2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今年预算编制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251.7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34.19万元、购房补贴17.59万元。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项)16.6万元,主要用于原江川抚仙湖管理局(现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办公场所改造尾款经费的支付,该项目已完工,主要是质量保证金和后期整改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004.71万元,项目支出5049.6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4004.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5.71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67.97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租金等日常公用及工作业务开展所需经费的支出。
项目支出5049.69万元,比上年预算1382.75万元增3666.94万元,增长2.65倍。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81万元、资本性支出756.2万元,其他支出2440.68万元。项目支出涉及八项,分别是:
1.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预算84.96万元,专项用于星云湖、杞麓湖规划编制,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成果报批通过之后支付,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实施,2021年全面完成。
2.抚仙湖径流区休耕轮作农业面源污染检测及效果评估项目经费预算357.22万元,专项用于对抚仙湖径流区内坝区常年种植蔬菜的5.85万亩耕地(农业面源污染核心区)实施休耕轮作后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该项目从2018年开始实施,计划于2022年完成。
3.江川抚仙湖管理局办公场所改造项目预算16.6万元,专项用于原江川抚仙湖管理局(现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办公场所改造尾款经费的支付,该项目已完工,主要是质量保证金和后期整改经费。
4.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605.53万元,专项用于抚仙湖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该项目于2019年开始实施,计划于2021年全面完工。
5.“三湖”执法协管项目经费预算673.2万元,专项用于“三湖”执法协管人员经费,为加大执法管理,经批准使用“三湖”执法协管人员220人。
6.“三湖”退田还湖土地租金补助2242.13万元,专项用于三湖退田还湖土地租金补助,市级按实际退田还湖面积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抚仙湖补助资金895.02万元、星云湖补助资金357.11万元、杞麓湖补助资金990万元。
7.非税收入安排本级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871.5万元,按“取之于湖、用之于湖”及非税收支管理办法专项用于湖泊保护,具体用于土著鱼增殖放流、水政渔政航政管理及加大湖泊保护宣传,改善综合执法环境等支出。
8.非税收入安排对下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98.55万元,在确保非税收入完成的情况下,对入湖河道管护、环境卫生整治给予对下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为2440.68万元,列入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项目预算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2242.13万元,主要用于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四退三还”土地租金支付,市级财政按实际退出面积每亩给予1500元的补助,其中:抚仙湖补助895.02万元,星云湖补助357.11万元、杞麓湖补助99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198.55万元,主要用非税收入安排对下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在确保非税收入完成的情况下,对入湖河道管护、环境卫生整治给予对下补助,其中;湖泊入湖河道管护90万元,沿湖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108.55万元,主要用于禄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采购预算资金196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6.3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更新购置66.47万元、按计划更新渔政执法服装257.54万元、办公耗材等购置22.37万元、土著鱼增殖放流鱼苗采购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9.34万元,主要是执法协管服务;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5.53万元,主要是渔政码头建设。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55万元减5.42万元,下降26.37%,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暂无安排出国(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58万元,比上年预算14万元减5.42万,下降38.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计划为60次,预计共计接待900人次。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接待次数,预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数减5.4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55万元,与上年6.55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5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是5辆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市抚仙湖管理局项目支出分八项,预算绩效目标分别是:
1.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预算84.96万元,绩效目标是根据玉发改投资(2019)116号、玉财建(2019)151号文件规定,完成星云湖保护治理规划编制(2018-2035)、杞麓湖保护治理规划编制(2018-2035)、星云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为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活动提供管理依据。
2.抚仙湖径流区休耕轮作农业面源污染检测及效果评估项目经费预算357.22万元,绩效目标是按照《抚仙湖径流区耕地休耕轮作工作方案》相关内容,抚仙湖径流区自2018年开始对径流区内坝区常年种植蔬菜的5.85万亩耕地(农业面源污染核心区)实施休耕轮作,完成对休耕轮作取得的成效开展跟踪监测评估。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及实施,一标段为抚仙湖流域水文站项目,由市水文局负责招标、实施及后期运行维护;二标段为抚仙湖流域气象雨量站项目,由市气象局负责招标、实施及后期运行维护;三标段为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项目,由市抚管局负责招标及实施。
3.江川抚仙湖管理局办公场所改造项目预算16.6万元,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完成后期质保金和验收后整改工程的费用支出。
4.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605.53万元,绩效目标是根据《玉溪市抚仙湖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方案》,完在后期项目扫尾、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渔港码头对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抚仙湖渔业资源管理的促进作用。
5.“三湖”执法协管项目经费预算673.2万元,绩效目标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为“三湖”派遣220名执法协管员,做好湖泊保护综合执法协管工作。执法协管员作为“三湖”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积极协助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三湖”保护条例,向沿湖周边村民和游客宣传“三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决议;协助市抚管局执法队员开展“三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三湖”水政、渔政、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卫生、水上安全等各项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对违反“三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督促其改正等,为保护“三湖”生态环境安全和推进玉溪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6.“三湖”退田还湖土地租金补助2242.13万元,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退田、退房、退塘原还湖面积5966.81亩、星云湖一级保护区退田还湖面积2380.7047亩、杞麓湖“四退三还”退出面积6600亩,市级按每亩1500元进行补助,巩固“退调保”战略,保护湖泊良好生态环境。
7.非税收入安排本级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871.5万元,按“取之于湖、用之于湖”及非税收支管理办法专项用于湖泊保护,完成土著鱼增殖放流、水政渔政航政管理及湖泊保护宣传,改善综合执法环境等,持续保持抚仙湖总体I类水质,改善星云湖、杞麓湖水质的绩效目标。
8.非税收入安排对下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98.55万元,在确保非税收入完成的情况下,完成入湖河道管护、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减少入湖污染物100吨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是指市抚仙湖管理局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是指市抚仙湖管理局退休人员慰问金及公用经费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是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是指反映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是指市抚仙湖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三湖保护管理活动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3个项级支出科目。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6.“四退三还”是指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6.46万元,比上年预算203.77万元减7.31万元,下降3.59%。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公用经费分行政和事业两部分,行政公用经费按人均14611元分不同经济科目安排,事业公用经费按人均11371元分不同经济科目安排。全年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下降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2021年在职行政人员比上年减5人。全年公用经费预算中:行政157.79万元,比上年预算165.1万元减7.31万元,下降4.43%,主要为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6万元,比上年预算1.32万元减600元,减少1名退休人员;事业公用经费38.67万元,与上年持平。工作业务经费预算123.93万元,比上年137.7万元减13.77万元,下降10%,工作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三湖”保护宣传经费10万元、执法船艇燃修经费40万元、“三湖”党建工作及老干部工作信息经费10万元、“抚仙湖保护日”经费5万元、“三湖”保护管理综合执法经费30万元、推进“三湖”保护工作经费18.93万元、乡村振兴及挂钩村工作经费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46800111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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