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58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2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201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安排部署。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二是配合编制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工作预案。三是开展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负责管辖区域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及放射源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五是监督实施管辖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自行检测制度;监督检查管辖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管辖区域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六是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初步核实、认定、报告。七是负责管辖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转办)件调查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工作;组织或协调解决管辖区域或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八是负责管辖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初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申报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及建筑夜间施工作业登记等工作。九是负责管辖区域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十是组织开展管辖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公开管辖区域环境质量、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管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各项制度。十一是负责本部门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监管工作。十二是负责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及督促整改。十三是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作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为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环境质量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精准施策,切实促进了高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高新分局以党建为引领,抓思想从严、组织从严、纪律从严、作风从严、廉洁从严;突出污染防治攻坚,蓝天保卫战扎实有序,碧水保卫战取得实效,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聚焦重点,全力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贯彻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监管有力,服务企业有为;加大宣传,氛围营造绘声绘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强化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不断健全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力拓展全局党建理论武装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推进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党内集中教育相结合。
2.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关于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内容27项,组织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抓好市局分管领导廉政谈话和督导工作落实。
3.大力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对照省生态环境厅集中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机关建设惠民行动整治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开展高新分局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问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召开玉溪高新区2024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与39家企业签订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责任目标。
5.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积极开展玉溪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百日攻坚,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对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排查35家次。二是严控建筑道路扬尘。全面实施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定期对城区周边道路机械化清扫。三是强化禁燃禁放管控。召开2024年度春节期间空气污染防范工作推进部署会议,对中心城区安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6.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完成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工程7#监测井地下水污染物减量化处理项目,并通过了工程验收。加强高龙潭出水口周边环境卫生管控和周边居民劝导,做好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处理后的水质达到预期目标。开展长江经济带云南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做实做细“河长制”各项工作。
7.加强土壤污染管控。编制完成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原位风险管控项目成效分析报告。为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玉溪高新智慧城项目一期8号、9号地块、玉溪高新区数字农业科研示范园和农业技术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会议。
8.聚焦重点,协同作战,督察整改高频高效。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接工作各项任务。制定印发《玉溪高新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专题会等会议3次;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高新区未收到督查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转办件。认真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高新区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玉溪高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及《20240222巡视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对标对表督察整改。
9.提升效能,监管有力,服务企业有为。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二是排查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辖区内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单位落实雨污分流制度落实和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是督促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四是开展高新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范化管理检查。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43,882.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882.08元,占总收入的72.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7.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13,431.30元,下降7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5,144.52元,增长377.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338,575.82元,下降91.56%。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2024年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财政实拨项目资金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资金同比上年下降比例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73,446.32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82.08元,占总支出的15.42%;项目支出1,584,564.24元,占总支出的84.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63,671.70元,下降57.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144.52元,增长32.07%;项目支出减少2,633,816.22元,下降62.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新增1人,基本支出随之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玉溪高新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882.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196.87元,占基本支出的9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85.21元,占基本支出的8.89%。(人均情况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4,564.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185.20元; 2.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各项费用支出;3.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3,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财务管理及绩效管理委托业无技术服务费支出;4.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8,000.00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无人机维修维护费和高新区环保技术服务费支出;5.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技术支持服务费支出;6.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144,600.00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服务费支出;7.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9,000.00元,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策划服务费支出;8.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75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玉溪自强玉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软包装材料生产线VOCs深度治理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9.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420,929.04元,主要用于支付玉溪高龙潭7#井地下水减量化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882.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2%。与上年相比增加825,144.52元,增长377.23%,完成年初预算的442.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9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生态环境高新分局新增1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51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生态环境高新分局新增1人,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72,01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完成年初预算的547.13%。主要用于其他对企业补助项目支出共计755,000.00元;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共21,014.21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91,329.00元、公用经费25,685.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企业补助的项目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生态环境高新分局新增1人,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85.21元,比上年增加13,301.02元,增长107.4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1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3,301.0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1,081.45元,用于公务交通补贴费用共计12,000.00元,用于工会经费支出共计1,603.7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资产总额768,936.24元,其中,流动资产91,066.17元,固定资产677,870.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201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9200253234482025092201090744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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