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878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17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4.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2. 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3. 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玉溪正在加速构建。
1. 始终做到强化政治引领。时刻谨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生态文明“国之大者”和“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的重要指示。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找准结合点狠抓贯彻落实,坚持规划计划先行。
2.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二是强化监督问效抓整改。严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监督和责任追究。三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制定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市级督办领导。四是强化闭环管理抓整改。
3.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稳中有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持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预警;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完成红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开展红塔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核查工作。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用好监测、分析、研判等手段,发布三湖水质分析研判报告11期,发布抚仙湖加密监测快报17期,发布《玉溪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预警通报》7期。完成乡镇级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核实工作;组织做好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和华宁大龙潭调水到东风水库水质应急加密监测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废水处理排查整治等水固定源治理百日攻坚。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三是土壤生态环境方面。动态更新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25户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重点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制定“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度任务清单,量化44项三级指标工作任务。开展江川区大龙潭水源地和廖家营水源地2个地下水型水源地补给区划分项目实施工作。完成3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部通过省级部门验收。
4.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全力支持和服务重点项目。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强化污染源“千里眼”监管。五是在“三湖”流域建成61个水质自动站,并于2023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六是强化科研分析,提供技术支撑。七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八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严监管”与“强服务”并重的理念。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392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950家次;受理办理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75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7件,办理配套办法案件11件,下达整改通知书493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9份。全市未出现放射源失控、丢失、被盗和辐射污染事故,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生态安全屏障加速构建。
5.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澄江市获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增加至4个;迎接了省级对华宁县、峨山县、新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现场复核。二是完成“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牵头制定《玉溪市“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修订)》,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三湖”流域GEP核算工作。三是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出良好氛围。
6. 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逐步形成党建引领工作大格局。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队伍建设有了新成效。顺利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配齐分局党组班子成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安全与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3.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4.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5.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6.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7.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8.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9.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1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3.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4.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5.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6.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7.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8.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9.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1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纳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9人(离休0人,退休89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实有车辆数大于车辆编制数主要原因是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县(市、区)分局部分公务用车编制未上划至市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537,83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510,360.94元,占总收入的86.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27,472.02元,占总收入的13.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670,671.61元,增长24.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67,756.14元,增长20.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302,915.47元,增长67.78%。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增加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和运维费、玉溪环球彩纸盒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玉溪环球彩纸盒有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等项目资金收入;二是澄江分局增加澄江财政拨入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项目经费收入;三是高新分局增加玉溪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资金收入;四是江川分局增加江川区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项目经费和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经费收入;五是通海分局增加财政下达上年通海县杨广镇山区村落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云南通印股份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等项目经费收入;六是新平分局增加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项目技改工程款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818,789.85元。其中:基本支出89,308,193.07元,占总支出的52.28%;项目支出81,510,596.78元,占总支出的47.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323,108.40元,增长25.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15,300.19元,增长5.82%;项目支出增加29,407,808.21元,增长56.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具体主要为: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增加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和运维费、玉溪环球彩纸盒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玉溪环球彩纸盒有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等项目支出;二是澄江分局增加澄江财政拨入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项目经费支出;三是高新分局增加玉溪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支出;四是江川分局增加江川区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项目经费和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经费支出;五是通海分局增加财政下达上年通海县杨广镇山区村落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云南通印股份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六是新平分局增加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项目技改工程款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08,193.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548,358.53元,占基本支出的86.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59,834.54元,占基本支出的13.17%。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人均日常支出为232,573.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510,596.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28,039.5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支出数(元) | 开展情况 |
1 | 玉溪市高龙潭、研和石头村国控较差点位地下水污染成因调查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586,400.00 | 组织专家对《玉溪市高龙潭、研和石头村国控较差点位地下水污染成因调查报告》进行审查,明确高龙潭、研和石头村国控较差点位超标原因,为高龙潭、研和石头村的国控点的达标治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
2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609,357.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3 | 玉溪市中心城区片区大气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业源污染防控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283,160.00 | 玉溪市中心城区包装印刷、医药、工业涂装等行业至少8户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数据连入在线监管系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督管理。 |
4 | 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与监管服务项目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584,200.00 |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现场端监控设施连续、稳定、正常运行,监控数据真实、准确上传各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平台。 |
5 |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22,046.40 | 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采购、配发,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树立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
6 |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748,000.00 | 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到对全市196个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综合评价并梳理企业土壤、水体、大气法定责任履职情况;对全市14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技术帮扶,做好土壤隐患排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结合中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提出技术意见。 |
7 | 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14,900.00 | 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为第一批能力提升项目,主要为红塔区、澄江市、通海县、元江县和易门县监测站更换和新购置仪器设备。 |
8 | 玉溪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867,500.00 | 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 |
9 | 玉溪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09,500.00 | 本项目旨在对玉溪市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情况及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各地区的分布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玉溪市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 |
10 | 玉溪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4,920.00 | 玉溪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购置辐射监测设备,并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初步完成辐射事故应急和现场监测能力建设,完成玉溪市电磁辐射市控点位监测工作。 |
11 | 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8,816,897.82 | 在星云湖、杞麓湖省级地表水监测4个断面、“三湖”39条主要入湖河流入湖口以及24个调蓄带点位建设6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
12 |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63,986.80 | 完成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接待、会议等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
13 | 玉溪市2021年黑烟车抓拍点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346,000.00 | 建成黑烟车抓拍点位,及时高效筛查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遏制机动车辆的超标排污行为,为下一步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证据链条。 |
14 | 玉溪市智慧环保“生态大脑”一期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3,255,167.00 | 依托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构建智慧环保决策平台的方式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生态环境管理深度融合,将生态环境状况、研判分析结果、预警调度情况等通过电脑、大屏、移动端设备集中展示,帮助生态环境监管部门高效便捷做出决策,为环境管理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
15 | 玉溪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987,440.00 | 以科学和实用为导向,合理、科学增补符合工作实际的装备,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
16 | 玉溪市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400,317.34 | 用于补助玉溪市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服务收集处置费。 |
17 | 云南省玉溪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调查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984,000.00 | 通过资料收集、影像分析、现场踏勘等方法,建立玉溪市“南阳实践”河流基础信息清单,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市“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将成果信息化,最后对相关成果进行检验性演练。 |
18 | COP15环保政务新媒体平台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50,000.00 | 通过专业的策、采、编、发流程再造,策划制作适应新媒体传播方式的产品,促进“双微”平台建设,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 |
19 | 玉溪市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及隐患排查报告质量核查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327,250.00 | 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24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抽审。依次完成了《玉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技术帮扶专题报告》《玉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质量核查专题报告》《玉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化专题报告》《玉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专题报告》《玉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自行监测情况专题报告》等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会。 |
20 | 云南省玉溪市2022年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及月巡视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5,891.25 | 用于保障云南省玉溪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及月巡视相关工作开展。 |
21 | 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167,560.00 |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能够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以科学和实用为导向,合理、科学增补符合工作实际的装备,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
22 | 玉溪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26,940.00 | 用于 玉溪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 |
23 | 玉溪市中心城区包装印刷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1,677,600.00 | 通过对玉溪市中心城区包装印刷行业重点企业环球彩印、红创包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新增加两家印刷企业的VOCs治理设备,使2家重点企业VOCs排放总量下降。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合计 | 36,749,033.61 | |||
24 | 环境保护管理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862,350.00 | 用于支付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尾款、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和红塔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费用。 |
25 | 红塔区2022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1,531,000.00 | 在红塔区大营街道、洛河乡、小石桥乡、北城街道、春和街道、研和街道、高仓街道共七个乡镇 (街道)拆除老旧燃煤(燃生物质)烤房并新建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 |
26 | 玉溪市地下水国考点IV类水质污染排查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118,800.00 | 完成地下水国考点Ⅳ类水质点位所在片区资料收集分析工作。 |
27 | 环境监测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100,00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相关费用。 |
28 | 环境空气自动站专项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587,286.07 | 保障环境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切实落实大气监测质量管理措施,做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监管工作。 |
29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187,973.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合计 | 3,387,409.07 | |||
30 | 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3,027,582.77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31 | 抚仙湖流域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负荷研究与示范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1,048,880.00 | 完成再生水综合利用和雨水冲击性负荷研究与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确保方案实施后示范区暴雨冲击性负荷得到有效削减,以期为高原湖泊雨季冲击负荷联合调度综合防控提供示范。 |
32 | 抚仙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评估项目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146,700.00 | 项目采用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从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和景观格局变化评估三个方面,建立抚仙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抚仙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评估,探究影响抚仙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的主要因素,提出维持抚仙湖流域生态系统长期健康稳定的建议。 |
33 | 抚仙湖流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138,900.00 | 本项目在流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基础上,结合流域生态环境演变历史分析流域景观格局变化,提出流域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议,编制完成《抚仙湖流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研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
34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62,178.6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35 | 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 45,876.00 | 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合计 | 4,470,117.37 | |||
36 | 环保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431,448.91 | 用于开支环境监管人员劳务费。 |
37 | 环境质量、执法、应急监测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100,00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38 | 江川区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3,104,000.00 | 开展江川区重点示范县级2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及保护项目。 |
39 |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及环保专项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63,992.19 | 加强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从源头上控制和减轻星云湖入湖污染物负荷;做好2022年度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的环评审批和验收,环境监测和日常环境监察等工作。 |
40 | 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170,000.00 | 完成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 |
41 | 江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等3个项目前期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 555,000.00 | 项目资金用于支付《星云湖流域截污治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星云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及《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合计 | 4,424,441.10 | |||
42 | 杞麓湖流域杨广、四街、河西片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3,000,000.00 | 通过对污水的有效管控,杜绝其直排地表水体,实现全部污水的资源化利用,改善杞麓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及村容村貌,从源头上削减村庄污水污染,减少进入杞麓湖的污染物总量,促进杞麓湖水质的不断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恢复。 |
43 | 爱国卫生县复审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25,000.00 | 用于支付爱国卫生县复审相关费用。 |
44 | 云南通印股份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479,124.25 | 项目拟拆除原有3套5t/台活性炭箱后统一建设一套VOCs治理设施,对印刷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治理 |
45 | 杞麓湖流域村落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524,000.00 | 采取管网建设、新建化粪池等综合治理措施,对杞麓湖流域村落污水进行收集治理。 |
46 | 曲江流域通海县重点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5,950,000.00 | 完成曲江流域通海县重点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中王官田、陶茂村、大寨、代办、阿板村、刘家坝6个自然村建设内容。 |
47 | 2017年全市重点项目杞麓湖沿湖截污治污工程前期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80.00 | 用于支付2017年全市重点项目杞麓湖沿湖截污治污工程前期经费。 |
48 | 通海县杨广镇山区村落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3,000,000.00 | 通过对污水的有效管控,杜绝其直排入地表水体,并实现全部污水的资源化利用,改善杞麓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及村容村貌。 |
49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270,181.64 | 拟拆除原有2套UV+活性炭箱后统一建设一套VOCs治理设施,对印刷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治理。 |
50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3,170.00 | 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
51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10,900.00 | 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
52 | 环境监测工作业务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95,948.89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53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 225,100.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合计 | 15,593,604.78 | |||
54 | 第二轮第一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19,634.40 | 主要用于支付第二轮第一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费用。 |
55 |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100,00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56 | 青龙镇整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800,000.00 | 用于华宁县青龙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57 | 曲江九甸大桥华溪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300,000.00 | 用于曲江九甸大桥华溪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
58 | 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200,000.00 | 用于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
59 | 华宁县宁州街道碗窑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1,128,039.59 | 用于华宁县宁州街道碗窑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
60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 143,035.1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合计 | 2,690,709.09 | |||
61 | 峨山县环境监测运行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 153,76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62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 211,820.08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合计 | 365,580.08 | |||
63 | 新平县居民环境健康素养监测项目技术服务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70,000.00 | 用于支付新平县居民环境健康素养监测项目技术服务费。 |
64 | 新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复核技术服务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200,000.00 | 用于支付新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复核技术服务费。 |
65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3,180,000.00 |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
66 | 新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复核技术服务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50,000.00 | 用于支付新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复核技术服务费。 |
67 | 新平县2023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155,600.00 | 用于支付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费用。 |
68 | 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项目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200,000.00 | 编制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和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工作报告,并顺利通过技术审查。 |
69 | 环境监测运行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99,87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70 | 环境监测业务用房租用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80,000.00 | 租用监测业务用房,开展水质和空气实验室分析,出具环境监测数据,编制水、气、声环境质量报告及污染源达标情况报告。 |
71 | 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8㎡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项目技改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1,600,000.00 | 完成循环槽、循环槽配套风机、水泵、循环泵、事故应急系统、喷淋塔、除雾器等工程内容的安转调试。 |
72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 197,114.5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合计 | 5,832,584.50 | |||
73 | “3.25”污染环境案军哨山场(矿区)生态损害司法鉴定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40,000.00 | 支付“3.25”污染环境案军哨山场(矿区)生态损害司法鉴定费。 |
74 |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8,383.52 | 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
7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评估专项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09,000.00 | 保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评估工作。 |
76 | 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房租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40,000.00 | 用于支付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房租。 |
77 | 2017年中央财政土壤防治专项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2,019,555.30 | 用于支付易门县芦潭冷水箐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款。 |
78 | 易门县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调查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58,000.00 | 支付易门县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调查相关费用。 |
79 | 易门县十街“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40,000.00 | 用于支付易门县十街“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款。 |
80 | 小街歪头山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款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50,000.00 | 用于支付小街歪头山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款。 |
81 | 易门县大龙口水源径流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120,000.00 | 用于支付易门县大龙口水源径流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款。 |
8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47,000.00 | 用于支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 |
83 | 生态环境监测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270,000.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84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 327,591.9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合计 | 3,339,530.72 | |||
85 | 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工作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100,000.00 | 用于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启动工作相关开支。 |
86 | 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150,000.00 | 用于元江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相关开支。 |
87 | 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12,852.00 | 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
88 | 元江县环境监测运行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99,984.00 | 主要用于支付环境监测药剂、设备等各项监测相关费用。 |
89 |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 76,370.00 | 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合计 | 439,206.00 | |||
90 | 政府采购项目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 317,800.00 |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等。 |
91 | 高龙潭公租房地下水源头减量化处理项目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 2,295,409.34 | 通过新建废水处理站1座,使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官网,达到可用于绿化浇灌的目标。 |
92 | 高新区管委会拨付项目资金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 1,605,171.12 | 主要用于支付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评估费、高新区环境保护咨询服务费、高新分局办公空间修缮费等。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合计 | 4,218,380.46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732,58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4%。与上年对比增加25,692,333.94元,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增加玉溪市“三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和运维费、玉溪环球彩纸盒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玉溪环球彩纸盒有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等项目资金;二是澄江分局增加澄江财政拨入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项目经费;三是高新分局增加玉溪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资金;四是江川分局增加江川区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项目经费和星云湖渔村河、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经费;五是通海分局增加财政下达上年通海县杨广镇山区村落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云南通印股份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VOCs深度治理项目等项目经费;六是新平分局增加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竖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项目技改工程款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07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74.4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80.00元;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3,20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24,22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43,797.63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80,079.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5,031.30元、2080801死亡抚恤90,078.4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6,268,50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91,919.0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52,463.4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07,652.39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6,468.83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27,887,08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4%。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42,215,817.53元、2110103机关服务1,813,221.71元、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50,000.00元、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126,940.00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245,539.09元、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170,000.00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457,988.82元、2110301大气支出9,296,565.89元、2110302水体支出6,449,780.00元、2110306辐射支出14,920.00元、2110307土壤支出327,250.00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767,555.30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8,997,000.00元、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138,900.00元、2110406自然保护地支出200,000.00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33,782,084.35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7,633,517.92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528,54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84,906.00元、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343,636.08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191.00元,决算为692,057.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943.00元,决算为433,45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63%,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248.00元,决算为258,600.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7%,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60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191.00元,支出决算为692,057.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943.00元,决算为433,45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248.00元,决算为258,60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3,766.48元,增长1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6.88元,增长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3,049.60元,增长39.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公务接待费中包含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9,834.54元,比上年增加1,971,065.70元,增长20.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支付上年度未能成功支付公用经费;二是本年支付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相关费用;三是根据本年业务工作安排增加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行政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1,314,597.39元、印刷费190,874.00元、咨询费23,000.00元、水费64,577.14元、电费208,874.49元、邮电费159,281.50元、物业管理费470,888.00元、差旅费1,047,203.80元、维修(护)费161,082.55元、租赁费540,000.00元、会议费72,882.00元、培训费134,015.00元、公务接待费166,680.60元、专用材料费20,247.00元、劳务费42,044.82元、委托业务费1,998,484.54元、工会经费887,206.49元、福利费807,269.0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947.99元、其他交通费用2,755,317.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5,530.57元、办公设备购置40,8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240,196,165.14元,其中,流动资产103,553,130.76元,固定资产70,786,972.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863,428.74元,无形资产22,273,716.61元,其他资产9,718,916.3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35,50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9,181.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5项,账面原值1,360,172.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561.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32,636.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3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48,282.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54,134.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690.4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1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010483633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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