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58788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2-0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2.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13.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执法监督科)、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安全与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玉溪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3.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
派出机构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5.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6.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7.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8.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9.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10.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1.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力求最大限度提供惠及人民群众的生态福利,确保可持续的环境公平与正义。二是按照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主要的职责,支持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最主要的任务这一“双重定位”来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绿色发展为核心,砥砺前行、久久为功,全力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能力,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二是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三是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划分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编制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3.紧盯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扎实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提前谋划、准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督察工作有序开展。4.强化环境监管,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己任。一是严把环评准入关。按照坚守底线和创新调优、提前介入和主动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服务,以生态环境部门一流的营商环境,助推玉溪十大全产业链高速优质发展,为实现工业倍增计划,努力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发挥积极作用。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让环境执法既有温度,又有深度,更有力度。三是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四是加大环保项目投入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五是持续做好垂改“后半篇”文章,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强化省市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全市形成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六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让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人人共享。5.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是持之以恒加强学习。二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三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是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95人。在职实有3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7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7辆。其中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实有车辆数大于车辆编制数主要由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县(市、区)分局部分公务用车编制未上划至市级。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8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79.0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
按单位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总收入2,627.18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总收入1,039.71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总收入823.96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总收入689.15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总收入927.86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总收入649.49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总收入851.28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总收入722.61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总收入916.47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总收入908.84万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总收入23.97万元。
按类型分:基本支出收入8,976.08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204.4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1.37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收入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023年比2022年增加基本支出收入554.48万元;二是2023年压减项目支出收入,项目支出收入比2022年减少433.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7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79.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79.02万元(本级财力9,200.7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78.2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9.8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收入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023年比2022年增加基本支出收入554.48万元;二是2023年压减项目支出收入,项目支出收入比2022年减少434.6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8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1.37万元,增长1.2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7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4.48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分析:2032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23年比2022年增加基本支出554.48万元;项目支出1,202.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4.61万元,下降26.54%,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压减项目支出收入,项目支出收入比2022年减少434.61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云南省玉溪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及月巡视自有资金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79.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8,976.08万元,项目支出1,202.94万元。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所属事业单位、10个县(市、区)分局等机构正常运转。主要为: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50万元,为高新分局工作业务经费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万元,用于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的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9.00万元,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2.90万元,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2.1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20万元,用于退休或调动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5.3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25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9.05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70万元,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4,294.23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等方面的支出;2110103机关服务191.21万元,用于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12.05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业务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08.18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905.98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52.25万元,用于编外用工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1.8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38.56万元,用于部分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所属事业单位、10个县(市、区)分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主要为:2080801死亡抚恤2.35万元,用于支付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4.50万元,用于澄江分局遗属补助;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14.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面支出;2110107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30.00万元,用于玉溪市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项目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0.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5.30万元,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20.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896.79万元,用于执法办案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89万元,比上年减少529.42万元,下降64.8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52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下降1.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2022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30%,2023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0次,共计接待27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2023年工作安排不同,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79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2.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9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2.5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减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重点项目6个,项目金额404.61万元,其中:
(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项目4个,支出334.61万元,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 玉溪市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经费3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审视和谋划环评技术评估工作,将依法依规、有效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提升评估质量和效率,为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 云南省玉溪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绩效目标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提升臭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任务。保障自动监测系统年度高效运转,发挥应有的效用。确保监测系统正常工作,监测天数365天,确保监测指标的数量和质量,数据客观及时有效反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时率达90.00%以上,完善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监管能力,确保年度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和数据传输、上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经费执行,不超支。
3.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99.31万元。绩效目标为持续推进联合执法检查,达到9个县(市、区)全覆盖,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监管率达到100.00%,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0.00%;聚焦各类专项行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等办结率达到100.00%;持续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7.70%以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家次大于等于150家;开展1期50人次左右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培训合格率达100.00%。
4.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补助资金75.30万元。绩效目标为通过政府采购技术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组建一支不少于11人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对全市219户重点排污单位情况进行梳理;对全市14户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技术帮扶,完成350户企业环境统计技术审查工作,做好土壤隐患排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结合中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提出技术意见,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标;保障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稳定。
(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项目1个,支出60.00万元,为环境空气自动站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为红塔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切实落实大气监测质量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监管工作,全面、客观、准确掌握研和、大营街、北城PM2.5、PM10、SO2、NO2、CO、O3、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相对湿度全天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全区环境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发挥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
(三)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项目1个,支出10.00万元,为环境监测运行经费。绩效目标为:按照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真准全。完成全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执法监测;完成实验室优化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实验室布局,提升监测站监测能力,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要求,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在用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率100.00%,检定、校准合格率100.00%,确保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确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99.70%,永昌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
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指针对玉溪市重点污染源提出技术性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管理和环境统计等技术服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9.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9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实有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行政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楼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21,44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20.89万元,固定资产7,259.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38.62万元,无形资产3,059.62万元,其他资产968.7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4.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4.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5项,账面原值136.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0202115532553.xls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玉溪市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经费).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云南省玉溪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专项资金).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3(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4(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服务项目).doc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