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64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的分析统计,编制报送各类环境质量分析报告;
2.负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3.承担湖泊保护治理、区域污染防治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4.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以及全市辐射环境管理和现场安全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5.参与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以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各类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与预判工作。
先后完成《玉溪市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报告(2019年度)》、《杞麓湖浮游植物状况分析报告》、《盘溪大龙潭水质情况分析报告》、《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绩效评估——抚仙湖、星云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分析报告》、《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贺彬副市长2020年6月16日批示要求的专题报告——抚仙湖水质总氮变化分析报告》、《杞麓湖水质异常专家会诊会——杞麓湖水质报告》、《高龙潭片区地下水水质情况分析报告》等专题报告。
2.做好三湖水质分析、研判工作,形成月度、年度报告。
根据当月三湖水质监测评价结果,对照分析湖泊水质历年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当月及截止当月年度内湖心水质“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达标情况、全湖水质脱劣情况、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情况;对湖泊水质进行分析研判和预测,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水质改善和提升的对策建议,及时形成湖泊月度水质分析研判报告,为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3.组织编制《玉溪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在玉溪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下,2020年5月全面启动玉溪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该项工作中,由我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牵头与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玉溪市水利电力设计院、玉溪市水文水资源局四个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编制技术组,为玉溪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材料和技术力量,并完成了《玉溪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编写及上报工作。经国家及省级十二位评审领导、专家审查后指出,我市规划资料详实,内容丰富,亮点突出,专业性较强,编制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达到了预期目标。
4.组织编制玉溪市环境质量报告及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1)编制完成《玉溪市环境质量报告(2019年度)》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50号)、《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环〔2019〕68号),玉溪市统筹调度全市监测力量,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2019年玉溪市对中心城区环境空气、降水、声环境,全市主要湖库、南盘江、元江以及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进行了例行监测。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排,由驻玉监测站和分析中心人员共同编写完成《玉溪市环境质量报告(2019年度)》,主要对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市声环境、大气沉降等环境要素进行了深入系统分析,总结出年度主要环境问题和提出了措施建议。
(2)编制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度)》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50号)、《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环〔2019〕68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做好<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工作的通知》(总站综字〔2020〕109号)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HJ641-2012),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联合主编《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度)》。
根据任务安排,以驻玉监测站和分析中心为主的技术人员组成课题组,积极开展报告书编制工作。2020年3月中旬完成大纲编制、任务分解及资料收集与初步分析;按照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报时限要求,2020年4月20日编制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度)》初稿并上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5.完成玉溪市一市二区六县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0〕152号)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组成课题组对玉溪市一市二区六县水环境进行承载力评价工作,范围包括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东风水库、飞井水库、化念水库及南盘江、元江流域。课题组经过综合分析研判,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10个国控地表水断面、16个省控地表水断面作为评价的范围,通过对水环境承载力指数的计算,评价区域水环境承载力现状,判定水环境承载状态,识别水环境污染的重点区域和时段,编制报告并上报环境厅,为进一步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提供服务和指导。
6.做好政府部门决策参谋工作
(1)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定期参加三湖雷霆行动问题责任清单验收销号、现场指导和材料编写等工作。
(2)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科研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编制提交“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科研工作现状调查资料”。
(3)2020年9月应市抚仙湖管理局邀请,参与对“整改取缔江川区花椒树提水站每年约400万立方米提水工程”、“将星云湖处理净化后水质较好的水通过玉带河补入抚仙湖,稳步增加抚仙湖入湖水量,着力解决长期低水位运行带来的水生态风险”两项建议进行论证。
(4)按照2020年10月10日“中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0年第30次(扩大)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工作安排,参与编写完成《贯彻落实“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工作计划》。
7.协助生态环境局做好日常事务工作。
(1)一年来,中心按生态环境局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除完成日常财务管理、预算、费用报销,物资及服务采购,工资绩效发放,行政公文收发,办公文档起草外,先后组织完成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保护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的申报工作。
(2)环保垂改县区上划市管理后,中心负责各县区工资、人事等各项管理工作。
(3)参与澄江红石岩水质自动站、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后续的建设工作。启动玉溪市VOC自动监测系统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污染源监控中心完成了人员招聘,事业单位注册登记、财务系统账号的申请注册、职称结构比例的申请及核准和人事工资等工作。
(5)协助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做好县级监测站上划后的人事、工资、职称聘用、绩效分配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83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9年单位未成立没有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6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19万元,占总支出的79.81%;项目支出139.90万元,占总支出的2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单位未成立没有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19万元。2019年单位未成立没有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90万元。2019年本单位未成立没有对比数据。项目有:环境空气VOCs组分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9.90万元,项目实施已过半,经过公开招标等合规手续,购入专用仪器设备,待仪器到齐且安装完毕,试运行仪器正常工作后付合同尾款。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 | 开展情况 |
1 | 环境空气VOCs组分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 139.90万元 | 用于支付环境空气VOCs组分监测系统设备购买。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19年本单位未成立没有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4.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8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3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2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7%。主要用于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528.61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6.79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2.0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5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5.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完成2020年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2019年压减30%以上的任务。且全面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三公”经费大幅度减少。2020年单位刚成立且上半年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共同办公,接待情况较少且年底疫情爆发减少人群聚集,接待减少,更多通过线上办公。编制内车辆一辆,年代久远,故障频率较高,大部分出行自行解决,公车使用频率低,所以三公经费使用较少,完成预算不足。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41万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1万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单位未成立没有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占91.55%;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8.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评审职称材料,与县区分局监测站联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公经费情况 | ||
支出事项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03 | 2.21 |
公务接待费 | 3.93 | 0.20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资产总额216.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50万元,固定资产71.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6.55 | 145.50 | 71.05 | 0 | 32.04 | 0 | 39.01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本年度有环境空气VOCs组分监测系统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为上级资金拨款项目,项目支出139.90万元,未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云财建〔2014〕150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玉市环〔2019〕129号)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规程》的基础上,制定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按照市级财政的要求结合单位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等实际制定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同时根据玉溪市财政局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2020年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自评项目0个,项目金额0.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各项职能目标,年度职能目标任务考核为满分。
2020年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纳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为0个,资金合计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万元。公务用车车均运行维护费较高的原因是:车辆年限较长,已进入车辆维修期高峰期,维修费用较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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