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73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000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经济体制改革,调节经济运行,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结构调控目标和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工作落实,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等职能职责,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发展改革委的关心支持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三是大力抓项目促投资;四是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五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五是着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六是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七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八是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九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十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综合科、体制改革和经济与调节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易地扶贫搬迁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能源科、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和成本监审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储备军供科、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安全仓储发展科、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人事科、国防动员一科、国防动员二科、国防动员三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市公共信用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市节能中心)、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3.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市公共信用中心)。
4.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市节能中心)。
5.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6.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7.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8.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其中: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市公共信用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市节能中心)、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并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进行核算;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并入二级预算单位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进行核算;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3个,即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4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其中:市发展改革委1辆、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辆、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665,56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65,569.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4,359,053.95元,增长19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359,053.95元,增长192.17%。
本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收到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导致收入大幅增加,如2023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3,000,000.00元、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39,270,000.00元、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665,569.84元。其中:基本支出37,789,115.25元,占总支出的23.82%;项目支出120,876,454.59元,占总支出的76.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132,925.52元,增长190.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24,292.38元,增长20.87%;项目支出增加97,608,633.14元,增长419.50%。
本年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机构改革,市国动办于2023年并入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从市住建局划转至市发展改革委,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本年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拨2023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3,000,000.00元、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39,270,000.00元、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0,0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89,115.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51,491.57元,占基本支出的8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37,623.68元,占基本支出的1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876,454.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7,27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玉溪市2021年“兴玉产业领军人才”和“支持总部经济企业培养经营管理人才”两个项目奖励专项资金250,000.00元;
2.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00.00元;
3.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业务经费103,764.00元;
4.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20,000.00元;
5.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资金39,270,000.00元;
6.110千伏李棋输变电工程项目土地划拨价款资金1,467,690.00元;
7.2021年度玉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技术性审查服务专项经费44,400.00元;
8.2022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估专项资金164,000.00元;
9.2022年度全市移民干部培训工作专项经费225,215.00元;
10.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66,480.00元;
11.2021年度玉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稽查、绩效评价和监测评估服务专项经费60,000.00元;
12.(市本级)玉溪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移民专项资金1,328,780.00元;
13.“4420”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14.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2021年市级奖补兑现资金500,000.00元;
15.中老铁路云南玉溪国际物流港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经费79,898.00元;
16.“特定项目发改2023001”专项资金4,000,000.00元;
17.玉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法律服务、移民政策法规宣传、突发性应急处置专项经费65,000.00元;
18.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后勤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97,000.00元;
19.2023年诚信宣传活动经费20,000.00元;
20.2022年度玉溪市后期扶持项目审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服务等专项经费147,720.00元;
21.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资金43,000,000.00元;
22.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70,000.00元;
23.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经费60,200.00元;
24.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3,648,433.78元;
25.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129,869.68元;
26.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297,571.33元;
27.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70,432.80元;
28.2023年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4,560,000.00元;
29.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94,454.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15,507.95元,增长192.25%,主要原因是下拨2023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3,000,000.00元、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39,270,000.00元、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77,04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8%。主要用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涉及国动办相关项目建设方面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安排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56,56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9,40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0%。主要用于拨付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9,96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9,2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3%。主要用于拨付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7,6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4,816,81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7%。主要用于下达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资金43,000,000.00元和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773,00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70,000.00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3,648,433.78元;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129,869.68元;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297,571.33元;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70,432.80元;2023年市级缺口救灾物资采购经费4,560,000.00元;下达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资金43,00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20.00元,决算为136,199.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5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9%;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20.00元,决算为62,257.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71%,完成年初预算的9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100.00元,决算为67,4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50%,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4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20.00元,支出决算为136,199.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524.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20.00元,决算为62257.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100.00元,决算为67,4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领导于2023年12月10日-12日参加云南省代表团,赴老挝参加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三次会议,在外停留3天,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6,524.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087.79元,增长5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524.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805.79元,增长11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758.00元,增长9.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市国动办公务接待费从市住建局划转至市发展改革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二是由于2023年委领导随团赴老挝参加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三次会议,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三是由于部门现有车辆老化,养护成本提高;四是机构改革前,下属事业单位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3辆公车经费预算统一在市住建局进行核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车年初预算数为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随团赴老挝参加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十三次会议。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市发展改革系统到我市调研、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来我委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9,173.98元,比上年增加948,014.58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国动办从市住建局划转至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费304,386.70元,印刷费14,002.00元,水费24,000.00元,电费57,712.50元,邮电费32,239.03元,物业管理费842,710.00元,差旅费508,442.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524.00元,维修维护费48,085.00元,租赁费1,560,000.00元,会议费116,130.00元,培训费10,439.00元,公务接待费66,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9,9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62.40元,其他交通费用1,074,066.97元,劳务费3,700.00元,委托业务费465,307.30元,工会费261,761.28元,福利费258,625.80元,其他费用支出151,9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07,240,025.95元,其中,流动资产216,109.87元,固定资产30,216,524.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291,851.00元,无形资产10,422,800.12元(净值),其他资产7,092,740.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236,792.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40,345.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237,946.0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1.00元;出租房屋1,255.46平方米,账面原值7,656,411.4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7,057.6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9,136.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5,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48,433.7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5,39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1,30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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