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929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2-13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科、两反科、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科、质量发展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科、食品流通监督科、餐饮食品监督科、药品监督科、疫苗监督科、化妆品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督科、产品抽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科、财务科、人事科。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内设机构6个和党建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知识产权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股、消费环境建设与信用广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党建办公室在中共玉溪高新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
2.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
3.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展现新作为。持续加大改革力度,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等行动,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机制,提升执法合力。
2.聚焦维护公平竞争,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实现新突破。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和“扫码入企”要求,持续开展“守护消费”铁拳、“打假护牌”等专项行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任务细化措施及责任清单》落细落实,探索遏制恶意投诉协同应对机制,深化智慧监管与维权应用。
3.聚焦守住安全底线,在保障民生福祉上体现新担当。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优化落实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机制,强化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管控,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地图及风险池建设,持续扎实推进“药剑”“清源”行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督导检查,坚决守稳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4.聚焦推动两个强市,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持续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帮扶优秀企业梯次申报政府质量奖。围绕重点产业链,制定“一链一策”质量提升方案,探索培育质量强县(市、区)的特色路径模式。持续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5.聚焦转型监管方式,在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上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预防与治理、处罚与教育、执法与普法“三结合”。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差异化管理,推动分类结果在更多监管场景中应用。探索“扫码监管”“移动执法”等智慧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
6.聚焦提升监管效能,在夯实市场监管基础上实现新提升。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综合执法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5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545,043.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896,189.48元,政府性基金7,987,5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819,465.6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148,077.29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25,577.73元,其中:本年收入49,883,689.48元,上年结转收入841,888.2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96,189.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987,5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17,501.45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545,043.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725,577.73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2,899.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110.1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105,178.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0,108.65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71,278.90元,其中:
(1)2011450事业运行1,014,526.18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一般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等相关支出。
(2)2011499其他知识产权事务500,000.00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补助。
(3)2013801行政运行23,269,906.98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奖金、津贴支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一般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等相关支出。
(4)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1,047,905.00元,主要用于查办行政违法案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相关法律顾问费、第三方咨询服务费、培训费、监管执法及办案办公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等支出。
(5)2013810质量基础61,490.00元,主要用于制式服装配发和执法装备购置相关支出。
(6)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125,0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强链和质量体系建设、质量月宣传活动、开展省政府质量奖帮扶及质量强链培育相关支出。
(7)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320,6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上级食品监督抽检相关支出。
(8)2013850事业运行2,710,167.49元,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一般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等相关支出。
(9)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221,623.25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市场监管规划发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公平竞争工作,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0,113.80元,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929,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1,000.00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3,084.80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5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57,029.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发放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2,941,750.63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10,197.77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8,339.97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22,736.6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476.29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4.212城乡社区支出7,987,500.00元,其中:
213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987,5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支出。
5.221住房保障支出2,354,400.00元,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2,292,636.00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2210203购房补贴61,764.00元,主要用于发放购房补贴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8,300,00元,较上年减少29,700.00万元,下降8.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300.00元,较上年减少29,700.00元,下降10.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300.00元,较上年减少29,700.00元,下降10.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9,700.00元,下降10.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2,066,255.60元,涉及12个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一)营业执照印制和行政许可服务经费99,000.00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文件,计划采购营业执照正本芯、副本芯各3万张,保障市经营主体新设、变更所需营业执照。通过统一、规范地印制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解决因证照供应不及时、格式不统一可能导致的玉溪市经营主体开办延迟、经营活动受阻等问题;保障经营主体登记工作高效顺畅,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是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增强政府公信力,确保证照供应链条稳定可靠,为经营主体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二)制式服装配发和执法装备购置经费310,990.00元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4号)等文件,进行执法制式服装换装,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形象,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促进玉溪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采购计量标准砝码43套并配发到各县(市、区)局和各市场监管所,用于各县(市、区)局计量执法人员日常开展电子秤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电子秤贸易结算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市场缺斤短两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电子秤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资金7,987,500.00元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4〕18号)文件,建立市场主体储备库信息联动平台和纳规升规培育库,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引导促进一批,推动“个转企、小升规”。预计共347户企业需兑现奖励,建立纳规升规企业培育库,加强对培育企业在扶持政策、企业管理等方面培训,促进其规范发展,上规模、上水平,尽快进入规模企业行列。
(四)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900,000.00元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49号)文件,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全年完成计划案件的查处,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计划实现罚没收入250万元以上;组织开展培训1次,培训人员120人以上,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更好的开展市场监管工作;通过对投诉举报人员的奖励,实现全方位、多层次掌握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保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市场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五)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363,3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计划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持续符合药品GSP要求;及时控制、依法查处药品抽检检出的不合格药品,配合依法公开抽检结果;稳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及时提示药品使用风险;配合完成对收集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关联性评价、报告、调查核实和分析评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药品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辨识、用药常识。
(六)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工作经费1,315,465.60元
根据《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力,质量生产许可检查30次以上,质量生产许可检查企业40家,特种设备安全检查120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创文固卫、日常监管和文明执法三者有效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在监管中注重发挥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手段,辖区市场主体满意度达85%以上。
(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10,000.00元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一是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培训2天,培训人数为60人。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学习和业务交流,提升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打造业务精湛、勇于担当、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二是救助凡在玉溪市辖区内发生的因食用野生菌中毒及其他食物中毒(不含食用草乌、附片中毒)的人口,避免困难群体发生食物中毒后因经济困难不及时就医,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甚至死亡等事件。切实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经济补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和社会矛盾,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百姓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八)市场监管规划发展项目经费130,000.00元
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任务细化措施及责任清单》(云市监发〔2025〕1号),开展市市场监管局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工作,做好玉溪市经营主体培育协同暨大数据应用平台优化升级暨运行维护,保障玉溪市经营主体培育协同暨大数据应用平台稳定运行,实现全市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纵横联动、信息协同共享应用。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助力智慧监管建设。
(九)优化营商环境及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经费60,000.00元
根据《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文件,一是计划市政府召开5次调度会,机制办召开5次调度会,参会人员20人,适时外出调研学习1次。多维培育经营主体,促进量质齐升,梯度培育壮大企业规模,创新赋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经营主体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的根本转变,构建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产业链深度融通的现代产业生态体系。二是计划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全市基层工作人员开展2期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培训时间1天,主会场参训人员34人,各县区设分会场,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同步培训。达到市场执法监管效率大幅度提升,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企业合法经营规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种子库企业负责人做强做大企业的信心和升规纳限的积极性,为玉溪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十)市场监管“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经费170,000.00元
根据《玉溪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是组织1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以提升监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与企业自防自救水平,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完成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180批次,及时掌握抽检产品的质量状况,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处理,保障玉溪市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集中启动仪式1次。通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300余批次产品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问题,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十一)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经费120,000.00元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玉溪日报》刊登宣传专版≥4个,广播电视台正面宣传报道市场监督方面新闻≥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30篇,抖音作品≥12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全程跟踪采访、报道,拍摄视频新闻≥6条。专人及时监测分析应对舆情,预期全年“玉溪网”新媒体关注量达2000人以上,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领域舆论宣传力度,增加企业及个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十二)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自有资金经费500,000.00元
根据《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做好面向区域政府部门、创新创业主体、社会公众等提供免费的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完成基础性检索查询和分析、知识产权文献传递、知识产权专业检索和分析、信息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更好地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运用能力;通过整合线上服务平台、线下服务窗口,确保各项服务精准化、高效化,最终形成覆盖“政府决策支撑—企业创新赋能—公众素养提升”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生态,为玉溪市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08,374.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082.56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298,805.00元,其中,流动资产624,911.89元,固定资产8,865,605.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08,287.57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5,888.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7,201.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2项,账面原值744,035.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923.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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