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43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22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0601000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正科级)、高新区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科、两反科、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科、质量发展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科、食品流通监督科、餐饮食品监督科、药品监督科、疫苗监督科、化妆品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督科、产品抽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科、财务科、人事科。本单位派出机构1个,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分局内设机构6个和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知识产权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股、消费环境建设与信用广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党建办公室,在中共玉溪高新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本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作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本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9人(离休0人,退休14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优化存量、提升增量,“四上”企业培育成效明显。一是定奖励,压责任。全省首家推动政府印发《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对2024至2026年新纳规纳限企业进行奖励。成立乡镇(街道)党政“双组长”领导小组,把党管经济责任压实压细压具体。二是优机制,强措施。明确160户培育任务,并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市级整合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关键数据,建立准“四上”企业库;县乡摸底研判,建立临规临限培育库。三是重联动,强调度。将平台数据信息和使用端口开放至乡镇,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通报、调度、考核。
2.聚力改革创新、启发思路,野生菌中毒防治成效肯定。一是摸清深层逻辑,分析背后原因。玉溪近年来家庭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呈多点频发态势,经过深入分析案例,发现中毒死亡背后的原因在于大部分中毒人群为农村留守老人,大多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主观上治疗不积极,有的甚至放弃治疗。二是健全防控机制,创新“保险+监管+宣传”方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盯食品安全治理痛点难点,积极探索食物中毒防控机制,率先在全省购买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以保险兜治疗、以保险促宣传,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化解体系。三是积极汇报争取,获政府支持及省局认可。2022年至2024年玉溪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连续3年先后支出30.00万元购买食物中毒防控责任保险,撬动保险资金900.00万元,完成7次共9人的救助,赔付金额共计9.58万元,切实发挥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经济补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了困难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和社会矛盾,形成了“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百姓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改革创新做法得到省局认可和推广。
3.聚力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信用监管工作成效突出。一是梳理清单,规范工作开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律法规清单及操作规程。梳理出8个领域、45种违法情形和法律法规依据条款200余条,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操作流程进行规范,极大方便了执法办案部门对列入情形和标准的把握,提升了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运用,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归集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和“黑名单”等失信信息,记于经营主体名下进行公示,树立失信“警示牌”,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促使经营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不断提升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
4.聚力学用贯通、专业服务,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斐然。玉溪市作为全省首批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州市,强化“大统筹”,狠抓“大项目”,展现“大作为”。一是高质量创造取得新突破。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动科技及县区,以培训强意识,从源头抓保护;依托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深入园区、企业,指导企业挖掘创新成果,合理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提升专利授权可能性;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方案,以园区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项目为引领,实施高质量创造。到2023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75件,提前完成了2025年预期性目标2.55件/万人。二是高效益运用取得新成效。以项目促提升,争取省级惠企资金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2024年1月,红塔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太标太阳能的“太标”及水松纸厂的“思源”2个中国驰名商标入选国家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取得新提升,向金融监管部门推送中小企业有效知识产权清单,银行引导实施质押融资。2024年,全市共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22个,融资规模2.20亿元;向上争取知识产权惠企资金217.77万元,为玉溪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提供了有力的要素保障。三是高水平服务取得新提升。以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为主体,形成“一拖九”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格局。中心主动提升专业水平,以考促学,4人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2人获得法律职业,1人获得中级知识产权师。今年2月,市知识产权中心入选全省唯一一家全国第二期第一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名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2,537,41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75,361.27元,占总收入的96.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62,056.60元,占总收入的3.4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5,997.00元,下降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6,582.20元,下降4.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20,585.20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收入不断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4年高新区财政拨入市场监管高新区分局工作业务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2,399,639.67元。其中:基本支出36,618,262.11元,占总支出的86.36%;项目支出5,781,377.56元,占总支出的13.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6,123.40元,下降3.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92,340.88元,下降10.05%;项目支出增加2,436,217.48元,增长72.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收入不断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基本支出减少。根据市场监管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预算批复项目经费增加,本年度收到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618,262.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028,767.51元,占基本支出的8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89,494.60元,占基本支出的1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81,377.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经营主体培育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9,714.00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经营主体培育相关会议11次,开展课题研究1期,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支出253,633.00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去世职工1人死亡抚恤金发放及保障7人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3.营业执照印制服务经费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营业执照正本芯33,000本、副本芯34,000本,以保障市本级及高新区分局经营主体新设、变更所需营业执照。
4.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支出511,776.5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相关支出,2024年市局查办案件115件,全市查办案件2,313件;举办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业务培训1次;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与2家考试机构签订委托考试协议,组织开展了1,241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发证工作。
5.(超年初预算完成部分)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文化墙建设相关支出,营造良好的机关文化氛围。
6.药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51,436.19元,主要用于市级药品监督抽检16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30批次相关支出。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89,5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玉溪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换)证培训1次,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
8.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经费支出95,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推动食物中毒责任保险落地生效,最大限度减少因无力支付治疗费用而导致中毒患者死亡人数。
9.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支出13,49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演练1次,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培训1次,办理食品安全宣传5G视信及云MAS业务1期。
10.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经费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玉溪网的宣传合作委托业务费,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等市场监管领域活动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11.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支出1,267,004.56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购样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食品“三小”综合治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支出。
12.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14,315.91元(本年度资金),主要用于省级药品抽检140批次,国家级化妆品抽样44批次,省级医疗器械抽样44批次,省级药包材抽样10批次,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培训1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印刷费、差旅费支出。
13.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280,000.00元,主要用于上年度市本级食品、食用农产品、有机产品3,060批次抽检费支出。
14.食用农产品及有机认证产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支出225,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427批次支出。
15.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的专利转化项目资金补助。
16.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项目经费支出166,169.00元,主要用于完成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7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累计达3.56万件。提高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9个项目,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获得认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1家,获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2次,组织培训8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1个,通过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2人、知识产权师6人。
17.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工作经费支出1,324,278.40元,主要用于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检15批,开展质量强区战略推进会暨质量培训1次,联合市局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次,支付高新分局办公用房租金1年,保障外聘人员19人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力,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75,361.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8%。与上年相比减少1,876,582.20元,下降4.37%,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30,80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9%,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人员经费支出及市场监管重点业务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收入不断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89,61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0%。主要用于退休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退休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3,75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1,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完成年初预算的91.1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住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000.00元,决算为460,50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63.17元,增长7.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4,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0元,决算为244,550.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10%,完成年初预算的8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41,0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2%,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00.00元,下降7.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406.17元,增长2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3.00元,下降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43.00元,下降4.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0,507.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563.17元,增长7.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4,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0元,决算为244,55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41,0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财政审批年内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74,9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4,900.00元,下降7.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406.17元,增长2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3.00元,下降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43.00元,下降4.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同意年内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74,9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各项重点工作,本单位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公车使用频繁,加上公车车辆老化、报废,现有车辆难以保障日常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新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走访调研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进行工作检查、调研、指导及县区局人员到玉溪进行工作汇报、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9,494.60元,比上年减少2,118,675.94元,下降27.49%,主要原因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收入不断缩减,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局机关办公费315,124.16元、印刷费56,028.97元、手续费772.01元、水费23,025.35元、电费68,202.40元、邮电费56,542.40元、物业管理费417,244.00元、差旅费61,655.00元、维修(护)费114,954.15元、租赁费60,450.00元、会议费19,504.00元、培训费90,040.00元、公务接待费41,057.00元、专用材料费7,800.00元、被装购置费11,977.00元、劳务费802,664.00元、委托业务费1,111,240.00元、工会经费320,858.40元、福利费12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550.17元、其他交通费用1,144,98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116.1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526.40元、办公设备购置226,18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3,818,231.86元,其中,流动资产608,937.52元,固定资产10,216,156.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93,137.7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0,23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9,294.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报废1辆,无偿划转1辆),账面原值715,77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2项,账面原值744,035.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93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8,122.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9,96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8,160.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8,83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8,83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0601111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0917055132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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