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300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2-06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0600000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科、两反科、价格监督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科、质量发展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科、食品流通监督科、餐饮食品监督科、药品监督科、疫苗监督科、化妆品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督科、产品抽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科、财务科、人事科。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内设机构6个和党建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知识产权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股、消费环境建设与信用广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党建办公室在中共玉溪高新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工作安排,持续深化“玉溪之变”,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和“两转一强一题”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调度抓市场主体倍增,强基础抓质量强市建设,促创新推知识产权强市,守牢“四大安全”底线,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4年-2026年,完成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等的监督抽检(抽查)和监管工作,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树立市场意识抓主体、赋能意识抓产业、精准意识抓调度、服务意识抓典型、协同意识抓推进。到2026年,玉溪市市场监管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智慧监管平台建成,监管理念更加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合理、监管方式更加智能、监管效率显著提高、监管法治更加健全、监管格局更加多元化、监管环境更加优化、消费维权体系更加便捷有效的市场监管现代化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有效提升,以高标准为引领,推动习惯标准化、质量标准化,构建市场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5G、区块链等技术把市场监管的业务数字化、把数字网络化、把网络智能化,实现科技、能力的转化,达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的发展要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2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3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84.5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47.05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72.61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纳入年初预算,市场监管高新区分局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部门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84.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84.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44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减少,工作业务经费按预算编制要求压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31.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8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33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减少,工作业务经费按预算编制要求压减;项目支出30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89万元,增长81.0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根据部门重点工作安排需要,新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项目经费、法治建设业务培训资金、换发满使用年限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经营主体培育专项工作经费、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经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专项资金、营业执照印制服务经费、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经费、质量发展监督工作经费,市场监管高新区分局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2.88万元,其中:
(1)2013801行政运行2,543.15万元,主要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工资、奖金、津贴支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一般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等相关支出。
(2)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75.0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行政违法案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费环境、安全环境、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质量安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支出。
(3)2013812药品事务12.8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抽检,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相关支出。
(4)2013814化妆品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抽检,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的相关支出。
(5)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33.25万元,主要用于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对全市流通领域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4大类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换)证培训及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培训的相关支出。
(6)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88.7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相关支出。
(7)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6.9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开展法治建设业务培训的相关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96万元,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9.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273.27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9.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8.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239.40万元,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233.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2210203购房补贴5.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购房补贴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90万元,较上年增加9.19万元,增长38.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43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60万元,较上年增加9.19万元,增长47.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0万元,较上年增加9.19万元,增长47.3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确保市场主体倍增,质量强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监督抽检(抽查)和监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守牢“四大安全”底线,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加上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车辆老化,维修、保养、油费开支增大,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难以保障部门日常工作开展,因此,2024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1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经费5.00万元:完成有机产品监督抽查10批次。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专项资金6.04万元:组织完成270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采购相关证书2,000本,组织开展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计量标准考核共10户。
3.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宣传经费17.00万元:加强与玉溪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玉溪网的宣传合作,在开展监管执法、宣传培训时联系相关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玉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的关注度,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在市级各类媒体上的曝光程度,每年在《玉溪日报》上至少刊登12个宣传专版,广播电视台每年正面宣传报道市场监督方面新闻不少于50条,玉溪网负责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每个工作日发布一条或按需求进行信息发布,每月至少创作拍摄4条抖音作品,当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全程跟踪采访、报道,拍摄视频新闻,每月不少于2条。玉溪网安排专人及时检测分析应对舆情,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药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费15.80万元:完成药品抽检160批次,化妆品抽检30批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妆安全。
5.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5.60万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换)证培训及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培训520人次。
6.经营主体培育专项工作经费12.00万元:召开6次调度会,召开1次半年工作推进会,聘请第三方做相应课题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到县区进行调研。
7.质量发展监督工作经费12.65万元:对全市流通领域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头盔4大类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检产品38批次以上,及时掌握4类产品的质量状况,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处理,保障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1期,培训企业人员40人次,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8.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78.78万元:组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演练,建立5个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着力从食品安全基础工作、监管能力建设、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等方面入手,强基固本、补齐短板,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通过省级初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验收。
9.食用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保险经费10.00万元:投入10.00万元经费,用于救助凡在玉溪市辖区内发生的因食用野生菌中毒及其他食物中毒(不含食用草乌、附片中毒)的人口(含玉溪市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员),避免困难群体发生食物中毒后因经济困难不及时就医,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甚至死亡等事件发生。
10.换发满使用年限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8.71万元: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35号)、《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玉财行〔2021〕330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集中采购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等文件要求,2024年换发121人使用满2年的制服短袖衬衣、单裤和单皮鞋。
11.营业执照印制服务经费11.00万元:计划采购营业执照2.00万套,保障市本级及高新区分局经营主体新设、变更所需营业执照。
12.“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项目经费5.40万元:对全市消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培训,统一部署,培训到各市场监管所,拟培训60人次。
13.法治建设业务培训资金3.00万元:组织为期2天50人次的法治建设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培训,结合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讨论和剖析研判、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等方式,实现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培训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
14.文明城市创建项目经费21.50万元: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活动4次,在宣传活动期间,开展系列执法活动4次,印刷发放宣传材料23,000份,报社版面宣传4次,宣传背景墙制作4次,宣传场地、设备租赁4次,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微视频制作、媒体发布4次,宣传展架制作4套。开展中心城区27个市场创文公益广告、制度牌完善工作。
15.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75.00万元: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市本级计划完成案件查办数量88件,全市案件查办数量800件以上,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计划实现罚没收入250.00万元以上;组织170人次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更好的开展市场监管工作;聘请单位法律顾问服务3家;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项目1,200项。
16.遗属生活补助经费3.84万元:保障2024年度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17.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工作经费147.05万元:用于市场监管高新区分局外聘人员20人工资及管理费支出,办公用房租金支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及演练1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费1次,开展质量培训1次,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检15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3.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97万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减少,工作业务经费按预算编制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64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41万元,固定资产1,243.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50.8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0.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8.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7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70.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0600111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玉溪市市场监管局(本级)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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