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48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0401000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采录、汇总、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负责组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协调;承担个体私营经济服务、教育、宣传、协调;提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消费教育警示等有关信息;负责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开展电梯应急指导宣传工作;承担电梯困人快速处置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广告协会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系统化教育。牵头组织全市“315系列活动”,市级30余家联席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制发30余类共12.92万份宣传资料,集中报道20次,发布消费提示34条。活动现场接受咨询2600人次,受理投诉65件,挽回经济损失28.21万元。针对热点投诉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0次,每月发布维权简讯8期,数据分析报告1期,微课视频8个。
2.畅通维权渠道。依托全国平台畅通线上线下七个投诉举报途径,与12345热线紧密衔接联动。全市在共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11个”,制定下发《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溪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玉市监通〔2022〕7号文件,在“建管用”环节同步发力,不断推动消费维权机制扁平化运行、消费投诉便捷化处理。
3.提升投诉处理效率。截至10月12日,全市共接到消费者咨询14386件,已全部即时答复;投诉3507件,已办结3355件,当前办结率为95.6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6.75万元。举报1202件,已办结1116件,当前办结率为92.84%。指导县区积极应对处置“职业打假”、群体性投诉。消费纠纷在线和解(ODR)企业省局年度新增指导数10家,玉溪市已超额完成新增24家,完成率为240%,通过此途径化解消费纠纷122件。7月初,组织全市消费维权业务培训1期,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综合业务能力。
4.做好“贷免扶补”。2022年目标任务数146户,已完成150户,超额4户。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员109人,完成率为103%,带动就业313人,发放贷款203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员41人,完成率为103%,带动就业116人,发放贷款625.00万元。
5.其他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数据分析报告、微课评选活动,“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各项工作得到省局相关部门肯定。负责联系指导相关协会工作,其中:协助市个私协会推选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先进个私协、个私协先进工作者各1名。协助市食品安全协会做换届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为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类别:国家机构;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组,负责财务、办公室公文处理、对外协调等工作;外勤组,负责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受理、解答消费者在生活消费中发生的消费纠纷调解及分送处理工作。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266,20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6,204.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4,940.59元,下降6.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940.59元,下降6.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经费收入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收入受财政支付控制影响较往年有所下降,所以全年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266,204.73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317.73元,占总支出的99.65%;项目支出7,887.00元,占总支出的0.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5,198.59元,下降6.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985.59元,下降6.23%;项目支出减少5,213.00元,下降39.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经费支出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支出受财政支付控制影响较往年有所下降,所以全年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8,317.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6,256.99元,占基本支出的8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2,060.74元,占基本支出的1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8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业务经费7,887.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办公费、印刷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6,204.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4,940.59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经费支出每年按财政要求比率压缩,支出受财政支付控制影响较往年有所下降,所以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0,91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62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35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8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社会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发动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4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9.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资产总额158,751.20元,其中,流动资产1.20元,固定资产158,7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4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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