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093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03 |
玉溪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十四五”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关心指导下,扎实推进全市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依法用权意识。坚持抓党员干部广泛学,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7册,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学习、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下设2个党支部5个党小组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场次、集中开展专题辅导讲座1场次。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市民政局发表有关新闻媒体稿件1篇、编发简报信息3份、投放电子屏宣传标语3条、悬挂条幅1副,努力营造学习氛围。通过一系列行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增强法治学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领域落地落实。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转变
(一)厘清权责边界。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年内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完成3批次市级党政机关职责边界清理。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彩票发行销售、殡葬设施建设2个事项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严格执行,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一是持续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凡属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规范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并同步调整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等清单目录,确保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市本级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22项,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18项实现零跑动,网上可办事项22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18项,全程网办率81.8%。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承诺办结等服务制度。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好评率达100%。大力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低保”,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帮助指导困难对象在线上申请低保,实现了网上申请、受理、核查、审批,救助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推动“互联网+救助”工作迈上更高水平。三是积极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将“高龄补贴”、“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以“全程网办”方式在开展全市范围内“省内通办”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试点工作。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云南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持续优化简政放权,新平县、易门县在全市探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推行居住地申办救助、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形成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做到民政部门清晰晒权、企业和群众明白办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公布证明事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两张清单目录,没有纳入清单范围的,不得索取证明材料。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殡葬等领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养老机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依法行政制度落实
(一)探索民政领域立法。按照《云南省民政领域“十四五”时期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聚焦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领域立法探索力度,加快推进民政领域立法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规划(计划)项目。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执行工作情况调研。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查机构职责,严把审核关口,坚持从政策、法律、权限、程序、内容等五个方面看好门、把好关,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规违法文件的出台。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审核台账,对已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和统一编号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年内新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备。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持续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半篇文章”。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3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备市政府。组织法律顾问对《玉溪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撤销登记决定书》等41件合同、协议、决策事项等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其中,合格106家、基本合格36家、不合格0家。严格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于清理规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行政审批需使用的中介服务。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抽查检查、信用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从严从快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全面清理违规收取的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评比表彰收费等。
(二)大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民政领域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市委政法委、市专项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市范围内深入排查整治“黑机构”,排查已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58家,梳理涉及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179家,摸排、检查、督查全覆盖。
(三)抓实殡葬管理执法。开展2021年度经营性公墓检查工作,印发《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提高经营性公墓依法依规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关要求,对玉溪福寿世博园等5个经营性公墓进行2021年度检查,并按程序将年检结果报省民政厅备案。
六、推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学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化解条例》,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提高业务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纠纷事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排查,紧盯边界管理、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婚姻登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等重点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防范民政系统内各类矛盾纠纷升级扩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抓实信访维稳工作。出台《玉溪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办理信访事项相关程序,压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制定《玉溪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群众来访制度》。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及时处理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共收到上级民政部门、市信访局转交信访件4件,已办结4件,办结率100%;办结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交件9件,办结率100%。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玉溪市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玉溪民政”微信公众号按规定开通上线运营,民政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实现多渠道,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捷、快速。建立《玉溪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方案》,将全年工作任务按科室、单位分解到月,按月通报推进情况,倒逼全年任务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日常运维,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处理错敏词、错误链接等问题,保证政务信息准确、有效。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和网民留言回复,办结回复率100%,未出现逾期回复或未回复的情况。
(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专题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17人免试换发新式行政执法证,4人通过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项目20件,建议提案办复满意率达100%,交出人民满意答卷。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92条,完善制度8项,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全力做好纪检监察部门发出的监督提醒事项整改,进一步堵住管理漏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督促、指导涉及科室(单位)认真对照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仓。全力配合完成国务院大督查、生态环保督察和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等事项,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落地。
八、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聚焦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建设,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开展集体宪法宣誓。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年内新任职、新入职人员,集中开展宪法宣誓,通过宣誓仪式,强化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增加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观看庭审视频。充分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信息资源,组织全局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庭审视频,用庄严神圣的庭审现场画面,身临其境体会法治的神圣尊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增强法律敬畏。进行年度专题述法。强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组织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专题述法,形成督促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依法办事,切实提升下属单位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集中收看法治宣讲。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50余人通过直播的方式集中收看云南大学仇永胜副教授所作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宣讲。组织开展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宪法在身边”云南省2022年宪法知识在线答题、“宪法、国歌法每日一答”有奖在线答题活动,通过以考促学,不断推进宪法宣传深入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及时安排部署全市“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号召各级基层组织围绕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在文化广场、老旧小区改造片区、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等广泛开展宪法和法律集中宣传,在峨山、新平、元江等民族自治县的村(社区)用“大广播”开展法律知识少数民族语言音译宣传录音,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章等党内法规,将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干部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好2022年全省民政系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动员号召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答题,依法履行好婚姻、收养、社会组织和基层管理服务等各项职责。组织开展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维护国家安全意识,营造长治久安良好社会氛围。配合做好第20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强化公民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三)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玉溪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解读讲座,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助力推进民政事业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组织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学习宣传,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依托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新《条例》学习宣传相关内容,利用LED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开展民政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治宣传,全市民政系统发布宣传信息60余篇,组织活动122场次,投放电子屏、悬挂布标、张贴标语2126条次,制发有关宣传册(单)106790份,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揭露诈骗套路和惯用手法,提高群众对养老诈骗的知晓率,提高养老机构内和社会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安全意识。
九、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化组织领导。强化党组学法,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年内党组开展学法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党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3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同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落实《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规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撰写专题述法报告,党组其他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并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述法。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到《2022年玉溪市民政工作要点》、《玉溪市民政局2022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中,实现统一计划、统一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内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讲座2次。强化法治专题脱产培训,组织全市民政系统150余人参加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工作培训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2022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综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法治建设基础仍比较薄弱,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尚未杜绝。三是“放管服”改革原创性不足,“双随机、一公开”等协同执法改革力度还不够。
今后工作中,玉溪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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