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31053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6-18 |
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法治环境。按照《玉溪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玉政办通〔2019〕45号)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市民政系统要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民政服务窗口及办事大厅,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应当出示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应当主动及时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民政系统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要建立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加强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对现场检查、行政强制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民政系统要严格落实《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7〕7号),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主体,注重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聘请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鉴别审核范围,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和目录清单。严格审核内容和程序,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二、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民政部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2.加强建设。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加强音像记录设备建设。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7月-8月)
1.完善制度。根据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县(区)实际,在8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级民政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并将相关文件报市民政局办公室备案。
2.统筹推进。在市、县(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将相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做好执法依据、程序的衔接。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9年9月开始)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9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2.优化提升。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断改进和完善,注重总结,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的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二)做好保障措施。落实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培训,确保三项制度的顺利推行。
(三)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
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方建华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杨思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伟 党组成员、市社区办副主任
戴吉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洪旺 办公室主任
普志林 区划地名科科长
李海年 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 昭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李琼华 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黄建伟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周 纯 养老服务科副科长
李俊锋 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 呈 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
饶 亚 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
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思荣同志兼任,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相关阅读: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
- 玉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2024-11-29
- 搬迁复建玉溪高龙潭公园东5G基站项目规划审批公示 2025-05-19
- 玉溪市人社局机关行政科室业务办理流程 2025-05-1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14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5-05-14
-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公示 2025-05-16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