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83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7号建议的答复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8个问题,其中涉及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问题1个,制定了《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2016年第一轮督察指出,玉溪市九龙国际会议中心违规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酒店、别墅等建筑物。云南省整改方案明确,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但玉溪市始终没有拿出有效的处置方案,违法建筑侵占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问题久拖未决。现场督察发现,九龙国际会议中心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酒店和景观公寓建筑仍未完成整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责任单位:澄江市、江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林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整体拆除复绿工作,积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措施:
1.2021年7月底前,对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和 B栋公寓3栋建筑实施整体拆除。
2.2021年8月底前,对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拆除地块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完成拆除区域复绿工作。
3.审慎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购房户签约、重点人员稳控、舆情监测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整改情况
1.截至2021年8月31日,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和B栋公寓3栋建筑全面完成整体拆除、地块复绿。共拆除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
2.对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拆除地块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清运建筑垃圾6.07万立方米,回填土方量约7万立方米,移栽各类树木1800余棵,移植草坪约4.5公顷,地块复绿面积约4.5公顷。
3.拆除整改过程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集体规模信访上访和较大网络舆情。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和验收。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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