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1633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1-30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本委中心工作,狠抓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全面完成我委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现将2018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在委三楼会议室学习讲解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基本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适应中央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
2、扎实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全员培训。组织2期7名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开展的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1期2名法制督察培训。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电力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委4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系统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 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 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6〕32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的通知》(玉发〔2016〕39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结合我委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并实施《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法 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玉溪市工信委2018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和审查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贯彻执行《玉溪市工信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监督
1、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并实施《玉溪市工业化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上半年,我委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件。于每月20日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办、法制办、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
2、健全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复杂事项进行决策时,要按照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玉政发 〔2015〕 84号)、《玉溪市工信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玉溪市工信委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玉溪市工信委委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会前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继续聘请玉溪市滇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者文滨担任委常年法律顾问,安排委行政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专人负责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大无线电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玉溪市重大行政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并实施《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面履行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有关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对2018年度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案卷评查范围、方式、程序,提高案卷评查能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组织2期7名执法人员参加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1期2名法制督察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及备案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落实培训考试规定,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
5、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清理精简情况,结合我委实际,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上半年,我委共办结行政审批项目8件,管理服务事项0件,各种咨询件500件,所有事项全部在规定和承诺时限内办理、办结完毕。
(六)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支持法制督察和特邀法制督察对行政执法实行综合督察。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健全完善并落实各项配套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统计报表等工作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效果,做到行政职责明晰,执法
责任明确,责任追究严格到位。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引入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公正地作出复议决定,并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落实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我委共产生行政复议案件0件。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履行法定的应诉义务,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18年,我委共产生行政应诉案件0件。
3、做好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玉溪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履行行政调解职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我委共产生行政调解案件0件。
二、举措成效
(一)成效:一年来,我委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法治工信氛围日渐浓厚,依法行政贯穿于我委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等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制度建设质量切实提高。四是行政审批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五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二)举措:一是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二是进一步依法做好工信权责清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 范化。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五是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执法。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是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及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法制机构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匹配”。各县区工信局没有法制机构设置,没有配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业人员,影响了全市工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影响了要求较高、日益繁重的法制工作的优质
完成。
四、下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2、进一步依法做好工信权责清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5、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执法。
6、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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