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81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6 |
2025年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曝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2025年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曝光违法违规
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本期选取3例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例曝光,涉及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隐瞒因工受伤原因报销医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受到严肃处理,以此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一、澄江市参保人李某某冒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购药案
澄江市医保局在开展专项核查时发现:李某某于2023年4月8日使用其父亲李某某(已故)的医保凭证购药,供其母亲使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4.1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责令李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34.1元(已退回),暂停医保联网结算3个月,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倍罚款,即罚款268.2元(已收缴)。
二、易门县参保人欧阳某某冒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案
易门县医保局在开展专项核查时发现:欧阳某某于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先后六次使用其家属陈某某(已故)的医保凭证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277.2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责令欧阳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277.28元(已退回),暂停医保联网结算3个月,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倍罚款,即罚款6554.56元(已收缴)。
三、红塔区参保人袁某某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15日,红塔区医保局收到红塔区医保中心移送的《红塔区医疗保险中心违法案件移送书》,参保人袁某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经核查,参保人袁某某于2023年2月至3月接受诊疗时隐瞒因工受伤事实,虚构受伤原因填写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承诺书,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330.9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的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袁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8330.95元(已退回),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即罚款8330.95元(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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