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73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18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信息摘要(玉抚管罚决字〔2021〕31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玉抚管罚决字〔2021〕3122号 |
被处罚人 | 云南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名称 | 云南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在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倾倒建筑垃圾案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日间,云南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玉溪市江川区周官河入湖口湿地南边的石埂上倾倒约10.8立方米的建筑垃圾。经调查,该区域位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 |
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 | 云南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在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倾倒生产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九)项之规定,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责令云南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云南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专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7日 |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