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549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1-20 |
严抓共管压实责任 共同守护玉溪蓝天 ——玉溪市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警示教育大会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压实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6年1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警示教育大会,全市5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聚焦当前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突出问题,通报违法典型案例,重申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压实主体责任和防范违法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机动车污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守护空气质量的“一线把关人”,出具的每一份检验报告既是车辆上路的“通行证”,更是面向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承诺书”,各机构必须坚守法底线,规范检验流程。
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及处罚情况。2018年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累计约谈检验机构50家次,暂停32家次机构的网络连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移交执法部门处罚款共计318.2万元。2025年,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市57家检验机构开展检查139家次,对12家违法违规检测机构处罚款12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75万元。
会议重点通报了2起典型违法案例。峨山县某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至7月间,未按国家标准开展外观检验,纵容24辆柴油皮卡车以“挂吊瓶”方式通过检验,出具25份虚假合格报告,且在2025年4月8日后出具的虚假报告达17份,符合“情节严重”法定情形,移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取消检验资格。通海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2025年1月至4月期间,存在拆除篡改污染控制装置、使用OBD作弊器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涉及74份虚假检验报告,且该机构两年内曾两次因虚假检测被处罚,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同时移交至市市场监管局取消检验资格。2025年取消2家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属我市首次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
会议强调,处罚不是目的,旨在以严厉震慑倒逼行业规范发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检验机构作为“第一道哨兵”,肩负重要责任。各检验机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守法教育,认清替车替检、数据造假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要深刻以案为戒,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把检验质量关口,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下一步,玉溪市将持续保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高压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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