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133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7-2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把好行政检查“五关”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2025年4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整治重点,全面清理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加强内部融合和条线统筹,严把检查“五关”全力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把好检查“统筹关”。全面清理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制定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报备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市统一规范行政检查审批、抽样(采样)及现场检查(勘察)、调查询问等7类涉企行政检查文书。加强内部融合和条线统筹,落实一次进门“一查清”和“综合查一次”要求,整治频繁检查问题,减少对合规企业的打扰。自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16人次,比2024年同期下降38%;检查企业296家次(非现场检查71家次),同比下降26%;6月份,出动执法人员777人次,比2024年同期下降25%。
二、把好检查“规范关”。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检查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入企检查“四告知”和行政处罚“五书送达”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公信力,明确企业权利义务减少违法成本,推进执法公平和企业合规“双向促进”;从主体责任引导、执法标准统一和企业风险防控三个维度,创新推行“一提醒两清单”执法监管机制,在实施现场检查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和违法风险提醒,通过正向引导与明晰权责,规范刚性标准与柔性引导应用,规范涉企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三、把好检查“入门关”。规范行政检查启动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严格执行入企行政检查审批、通知、记录全流程管控,明确入企前必须完成审批备案、出示检查通知书、扫码登记全程留痕;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录入系统后,数据将自动同步至司法部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时接受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司法局的多层级监督。同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截至7月10日,已排查并整改行政执法不科学、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23个,有效筑牢规范执法的第一道防线。
四、把好检查“主体关”。全面加强对检查主体的管理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检查主体不合法问题。组织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共95名执法人员签订“承诺书”,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健全线索闭环管理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研判、移送流程,明确专人核查线索并建立专项台账。通过“提醒谈话”抓早抓小,截至7月5日已约谈3个分局6名相关人员,以“小切口”整改推动源头治理,严防问题拖延扩大。
五、把好检查“廉洁关”。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聚焦落实“五个严禁”和“八个不得”要求,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违规吃喝、违规饮酒、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95名一线执法人员“廉政台账”,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整改会,通过剖析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违规人员“现身说法”、分管领导表态发言等方式,坚持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案例进行检视反思,压实以案促改促治责任,持续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学习教育和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将以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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