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292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7-12 |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受天气持续干旱及东南亚大面积火灾等因素影响,加上华宁县地处滇中高原湖盆区,四面环山,空气流动性较差,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长时间停留在县城上方难以扩散,近年来华宁县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为改善空气质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华宁县从细节处着手,开展多项专项行动,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一、开展油烟净化器安装专项整治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牵头制定《华宁县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合整治组,确定整治范围和整治标准。紧接着联合整治组挨家挨户上门摸排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及使用、烟道设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发放《关于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告知书》,要求餐饮单位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后续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多轮次“回头看”督促工作,确保油烟净化器安装实现餐饮饭店全覆盖。
二、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华宁县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针对县城周边在建施工场地,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组织人员与县住建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根据建筑工地实际情况,重点对施工场地裸地、砂石料、土方苫盖,现场洒水、清扫保洁、场内运输降尘措施进行检查,要求各建筑施工工地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扬尘控制措施,全面做到“六个百分百”,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方要积极采用各种降尘设施,切实担负起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有效防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三、开展青砖青瓦落后产能整治专项行动
华宁县青砖青瓦行业落后产能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为淘汰落后产能,减轻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华宁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华宁县青砖青瓦生产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整治时限。2023年以来,华宁县组织对所有青砖瓦企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目前需淘汰拆除的82座土窑全部拆除完毕。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积极引导相关企业按规定报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支持帮助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生产工艺转型升级。
通过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华宁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2024年1-6月华宁县空气质量一级天数97天,二级天数84天,轻度污染1天,空气优良率99.5%,优良率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下一步,华宁县将从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秸秆禁烧、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多处细节抓手,继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通过监管加码,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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