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3024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5-08 |
玉溪市江川区持续强化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用水安全,2023年以来,江川区持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做好水源地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全年稳定达标。
一是牵头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质量工作要求,牵头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其中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于2013年由玉溪市人民政府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川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的批复》(玉政复〔2013〕13号)批复保护区划分方案,4个乡镇级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于2020年11月5日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玉溪市易门县浦贝彝族乡石莲寺等5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函》(云环函〔2020〕637号)批复保护区划分方案,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为了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管理能力,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牵头编制了《玉溪市江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由江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工作组、专家组等组成的玉溪市江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形成应急联动体系。
三是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保障用水安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名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推进整治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江川区大龙潭井群水源地建立了1套自动视频监控设施,监测范围为江川区大龙潭取水口,监测时段为全时段。取水口安装了在线计量设施及11块警示标志的安装工作,两个水源点周围按要求定界设置“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标示牌,职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取水口均有围墙围挡,并加装了电子围栏。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按照技术要求推进建设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63家次,未发现涉饮用水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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