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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6-08 |
玉溪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
为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了解掌握今年以来成员单位在工作打算、线索排查、案例实践等方面的情况,6月2日上午,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等15家成员联络员、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分管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等30人参加了会议。玉溪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春文出席会议并作工作要求。
会议通报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和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依据改革方案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提出今年改革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各成员单位通报了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改革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在听取参会单位发言后,李春文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今天的调度会就是要以存在问题和不足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具体实践。省级已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将纳入云南省对玉溪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内容,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充分学习其他州市改革先进经验,加快我市改革步伐,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当前玉溪市改革工作面临的短板和挑战。对照全国先进地区已经办理上万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我们已有的成绩是不亮眼的,差距是突出的。为此,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推进规范办案、生态修复和效果评估等工作,推动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更大成效。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本系统的针对性培训,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确保修复率和结案率。对新发现的造成环境损害的案件线索,全部启动损害赔偿。三是全面压实责任,一要开展案件线索筛查。二要加快推进案件办理。三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四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在各成员单位鼎力支持下,全面开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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