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4445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5-10 |
跨区联合执法 共护一江碧水
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饮用水水源地是盘溪镇近3万人的饮用水源、近万亩耕地的灌溉水源,也是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供水水源。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共划定保护区35.712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0.637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0平方公里,准保护区35.075平方公里(其中弥勒市辖区内面积27.644平方公里),属跨州市界水源保护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确保大龙潭水源地水质安全,按照《玉溪市与红河州关于南盘江跨界区域、曲江跨界区域、元江——红河跨界区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文件要求,玉溪市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华宁县大龙潭水源保护地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人员一行到大龙潭水源保护地(盘溪镇与弥勒市交界处)进行实地检查,听取盘溪镇大龙潭管理所负责人介绍保护区治理情况。执法人员以无人机侦察辅助现场检查的方式,共检查企业4家,排查出环境问题6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盘溪镇、弥勒市境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检查组强调:要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持续做好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管理和输水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此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既有效促进玉溪市、红河州两地执法经验交流学习,强化协同执法作战能力,又有效健全环境监管机制,促进南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共同筑牢跨界区域生态屏障,守护好一江碧水。
相关阅读: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 2025-05-16
- 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裁量清单(2024年修订版) 2024-09-14
- 玉溪市审计局开展“心系基层·清河护湖”主题实践活动 2025-05-14
- 全市广电系统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025-05-14
- 玉溪市召开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2025-05-14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5-13
-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玉溪市财政局等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的通告 2025-05-07
- 玉溪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 2025-05-06
- 300余名教育工作者齐聚玉溪 共探改革创新路径 共谋教育发展新篇 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