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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4-25 |
玉溪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专题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水平,4月19日,玉溪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专题培训在中共玉溪市委党校举办。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或法治机构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培训。
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玉溪师范学院、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方面进行授课交流。玉溪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杨勇同志受邀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概述解读》的专题教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相关立法取得重大突破、工作机制初步健全、工作方法不断创新、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案例实践有了质的飞跃。此次授课,杨勇同志从五个方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作了详细解读:一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背景(以下简称“生损”改革);二是“生损”改革涉及的相关文件、政策依据;三是案例实践介绍:1.重庆“莽子”鱼偷盗案;2.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的案件;3.市抚仙湖管理局办理的案件;四是玉溪市改革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五是全面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案例实践为抓手(办案),推动“生损”改革工作在全市深入开展。
杨勇同志表示作为成员单位,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抓紧抓好该项改革在本系统的落实工作,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为抓手,以生态环境损害者承担应有责任为核心,以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为目标,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全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好成员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继续大力开展案例实践,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推动将改革成果纳入法律,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逐步实现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全体学员纷纷表示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充分认识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正视改革及案件办理中的困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联系、协同推进,通过信息共享、交流案例、专题调研、通报进展等方式,扎扎实实开展好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及生态修复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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