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5724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6-1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认真落实、立即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根据平安华宁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华宁县“四个行动”任务清单》(便签〔2022〕22号)的通知要求,华宁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生态环境领域的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针对近期群众投诉居多的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周边群众反映生产过程中排污气味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尽量降低对周围群众的影响。2022年1月18日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开展一季度双随机监察,下达《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要求企业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管理,确保环境安全。2022年3月10日起,华宁分局组成工作专班不定期在白天和夜间对新庄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专项排查,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5月9日,华宁分局对华宁县裕发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对该公司提出如下整改要求:1、严肃开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臭气味环节进行科学处理,减少酸臭气味的飘散,降低对周围居民住户的影响;2、对企业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规范性问题开展及时有效整改,强化环境管理。2022年5月30日就华宁县裕发纸业有限公司恶臭扰民这一问题下达《整改存在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于2022年6月2日前将详细的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华宁分局,并于2022年7月9日前完成整改工作。2022年6月1日,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向华宁分局提交《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气味整改计划》书面报告,从生产源头、工艺、运输等方面改善存在的环境问题。
下一步华宁分局将会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依法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到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如发现未按要求整改,华宁分局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全力化解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矛盾的环境问题,杜绝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众聚集上访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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