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5979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5-26 |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环保帮扶指导工作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既做到严格执法,又不断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实现对恶意违法企业依法严惩重罚,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轻微违法,无心之过或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
一是分类帮扶,推行差异化监管。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督促其认真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帮助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因环境保护问题未复工复产的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予以指导帮助帮扶,确保复工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帮扶期间发现的污染防治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完成。在整改期限内的问题,特别是近期集中复工复产出现的污染隐患,一般不作为违法问题处罚,防止以罚代改,以停代改等“一刀切”行为。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涉疫情医疗废物,工业危废,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案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二是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紧盯区域内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项目,特别是水泥、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督促企业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推动生产绿色化、清洁化。同时,强化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行。
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对已复工复产的企业,坚持差别化管控。强化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充分利用好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的平台进行远程数据监控和视频监控,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涵盖污染源企业842家。2019年,通过“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3072家次,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01个,逐步实现对排污企业差异化监管。实行抽查、抽检,合理安排执法频次,最大程度减少无谓干扰。同时,统筹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的帮扶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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