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393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19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负责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可参见我局编制的《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DepartmentContentds.jspx?path=yxszfxxgk&channelId=16447&pageNo=1)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15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我局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局受理部门为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15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2661400
传真号码:0877-2661400
邮政编码:653100
邮 箱:yxsgdj@126.com
(二)申请受理渠道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提供信函方式申请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玉溪市广播电视局(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xxgkzn9116/20240407/1524529.html)信息公开专栏,在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注意事项:
1.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玉溪市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的处理流程
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承办部门应当提供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承办部门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公开范围的,承办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或者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涉事项属于本局公开范围,但本局未制作、未获取,或者未依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并说明理由;
7.申请的政府信息所涉事项不属于局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同一申请人重复提出公开申请,且本局已经依法答复的,可告知申请人不重复办理。
9.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10.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阐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我办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877-2661400,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15号,邮编:653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云南) 2023-10-23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