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4976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30 |
峨山县医共体基层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户申办慢性病、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给予费用减免工作
峨山县医共体基层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户申办慢性病、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给予费用减免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市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峨山建设,防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贯彻执行峨山县医共体〈关于下发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给予费用减免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经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认真摸底筛查,共筛查出长期服药,药品费用支出较大的需要审办慢性病的1097人,经峨山县医共体理事会议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申办慢性病证辅助检查及服治疗给予优惠相关资料审核。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办理慢性病证为自愿原则,建档立贫困户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发育迟滞精神障碍)。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办慢性病症辅助检查费是指办理高血压所需的胸片、、心电图、动态血压、心脏彩超、血生化(小血脂、血糖、肝功、肾功)、颈动脉动B超;其他与本病无关的检查费用不在减免的范围内,以上检查费用减免一半为一次性,即每个人能享受一次;其他与本病无关的检查费用不在减免的范围内。建档立贫困户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经县级医院医生诊断,需要服药治疗的,在未
取得慢性病证前给予3个月的降血压、降血糖治疗药品费用减免,在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自费部分减免一半,其他与本病无关的药品费用不在减免范围内,取得慢性病证后按相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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