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7969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坚持党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住建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中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等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热潮。11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6期,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研究制定法治住建规划计划,强化工作统筹。制定印发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内设法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兼有法律顾问专业支撑的法治工作队伍,推动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协同有序运转。一年来,局党组听取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四位一体”考核制度》,述法与述职同步进行。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动城乡建设管理规范化建设
1.积极推动住建立法工作。将《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列入2024年市人民政府预备类立法项目,经2024年第5次局务会决定,按照要求依法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由城市管理科牵头启动《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2024年9月30日市人大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报告了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2025年继续作为预备项目,2024年10月12日,市人大同意将《条例》立法继续作为2025年预备项目,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争取资金,努力推进。
2.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继制定出台了《玉溪市绿色建筑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执行,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合法。
(三)严格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拟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各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服务作用。聘请1个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担任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参与14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合同等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参与研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民事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3项事权下放红塔区管理有关工作。根据园区自主选择,配合省厅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子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子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等3项事权赋予高新区等8个园区,并完成赋权协议签订工作。
2.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深化工程项目“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牵头研究制定《玉溪市城市更新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试行)》,根据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项目,将审批工作大致分为策划生成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对应阶段审批事项清单实现各阶段“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大幅提速、手续大幅精简、工作更加规范。
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办理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做到系统外无审批。2024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31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83件、商品房预售13件、初步设计评审4件、抗震设防专项审查26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205件。全市共核发施工许可证50件,办理竣工验收81件。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了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网联合报装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扎实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地落实。设立水电气网联办综合窗口,从报装申请、受理、审查、反馈、告知等全过程实现线上办理。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做好水电气网接入方案设计、连通获得等全过程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由水电气网企业作出承诺后即可开挖,给予用户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获得水电气网除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联合窗口“一站式”报装办理外,还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线上报装,实现“零材料”“无纸化”“零跑腿”报装办理,实现电气网联合报装服务更有力度更有深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提升执法监管能力。认真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执法力度;积极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培训与试用推广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8日进行系统培训,目前,涉及行政执法、检查的科室、单位尝试运用系统。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2024年以来,共计开展培训25次,培训学时94个(其中公共法律知识28个课时、执法业务知识66个课时。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评查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5卷,其中行政许可案卷3卷,行政处罚案卷2卷,经评查,行政许可优秀2件,合格1件,行政处罚优秀2件,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玉溪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等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实现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时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并按规定在信用信息等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4.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制定印发了(〔2024〕-273号)《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住建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负有行政执法的科室(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开展排查梳理,经排查,2024年以来未发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5.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印发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2020年12月份进行了修订。制定印发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不予处罚事项6项、从轻处罚事项5项,减轻处罚事项4项。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撤销后,为落实新一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局党组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事宜,明确了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责任。
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监督公开透明,合理公正。完成检查实施清单认领、审核,编制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确定14项部门抽查计划和6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24年10月30日已完成检查工作。
8.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梳理市本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线索,按照主管部门安排指派人员参与承办领域内行政处罚案件10起,办结10起。
(六)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1.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6期,举办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将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采用户外大屏、LED显示屏、布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2024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条例、城市节水、城镇燃气、建筑节能、安全生产(“安全月”、“质量月”)、市政工程招投标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并做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社会面宣传活动。撰写法治信息,被玉溪法宣在线采用4篇。举办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培训6期培训1000余人。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七)依法有效化解纠纷,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4年,全局信访总量340件,其中,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32件(办结223件,正在办理9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6.12%,满意率87.5%。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受理108件(办结104件,正在办理4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6.30%,满意率87.8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相比,与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访案件数量较多,矛盾纠纷化解压力大。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城乡建设管理立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为城乡建设与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备和动态清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尽快明确执法办案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科室、单位职能和职责边界,理顺各方面关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建立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妥善处置线索。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渡期间,按照“谁监管、谁执法”原则和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由职能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牵头研判,职能科室或单位作为案件承办机构,法规科技科作为案件审核机构,统筹调度执法人员力量,依法受案并办理,确保线索清零。三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规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全国全省营商环境最优水平,围绕持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和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任务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认真补短板、强弱项,以更细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推动审批制度改革。
(五)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的示范作用,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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