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6766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8-02 |
关于做好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
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有关科室和单位,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2022】81号)(附件1)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全面做好玉溪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好我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技术优势作用,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和单位,有关企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鼓励本单位(企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积极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发挥注册执业人员技术优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为基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
二、服务内容。协助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过程中的初判、复核评估、鉴定和隐患整治提供现场指导和专业支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方案进行技术指导。注册执业人员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其它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三、鼓励政策。对参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注册执业人员,根据参与服务工作情况,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出具相关有效证明,作为继续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学时(1天最多不超过10学时)。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注册执业人员及其派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供在本地区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参考使用。
四、多渠道设置报名方式,做好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并公布微信、电话、网络、电子邮箱等多渠道报名方式,对报名参与的执业人员在开展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前,各级住建部门要组织集中培训,让参与的执业人员知晓并掌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整治内容、技术规范等相关知识,更好的做好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做好服务人员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做好活动报名、工作分配、组织协调、成果确认等工作,在开展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末月底前将参加本辖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注册执业人员情况(附件3)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OA邮箱,联系人:张迪,电话:0877-2666250。
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名方式:
电话:0877-2666250,联系人:张迪,电子邮箱:yxzjjzak@163.com,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动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服务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玉溪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注册执业人员参与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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