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3215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3-03 |
关于溪泽华庭1幢16层1609号商品房合同备案号的作废公告
关于溪泽华庭1幢16层1609号商品房合同备案号的作废公告
依据《玉溪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2020)玉仲裁字第31号〕裁决:解除申请人玉溪市溪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江于2014年12月16日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2020年12月8日)发生法律效力。
因我机关无法如数收回该《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ZHT-1-1609),现依据玉溪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决定将该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号(登记号:Y·XZ141217356号)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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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