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668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7-01 |
万和家园公租房2020年续租政策解读
万和家园公租房2020年续租政策解读
1、万和家园公租房续租工作延迟开展的原因?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虑万和家园承租人外省籍人员较多等实际情况。因此,续租工作较往年有所延迟。
2、万和家园公租房续租工作办理时间?
从续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具体办理时间以物业公司通知时间为准。
3、万和家园公租房续租工作办理地点?
万和家园公租房溪苑(溪苑住户)、翠苑物业办公室(翠、玉苑住户)。
4、万和家园公租房续租准入条件的依据?
按照《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玉政办发〔2014〕162号)的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万和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
5、万和家园公租房准入条件是什么?
(一)红塔区户籍。在红塔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2020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6280元。
(二)非红塔区户籍。在红塔区有稳定工作且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6280元。
6、红塔区户籍的住房在申请续租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提供《玉溪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审核表》、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7、非红塔区籍的住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非红塔区户籍除提供《玉溪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审核表》、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免税证明)等相关证明。
8、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是否每个成员都需要提供收入和工作证明?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的住户在续租时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年人的收入证明;至少一方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免税证明)等材料作为有稳定工作的证明。
9、不符合万和家园公租房续租准入条件,且一时难以退出公租房,怎么办?
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承租人不符合准入条件,在本地确无其他无住房,一时难于退租的,应当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项目运营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其签订市场租金租赁合同,执行市场租金标准。承租人不符合准入条件,在本地有其他住房的,必须腾退公租房,项目运营单位给予最长6个月的腾退期。若隐瞒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查实,勒令腾退公租房,不得采用市场租金标准租住公租房。
10、万和家园公租房项目租金如何收取?
根据《关于玉溪市中心城区“万裕小区”和“万和家园”公租房项目分级定租的通知》,万和家园公租房项目两室户型租金为6.5元/月.平方米、一室户型租金为4元/月.平方米,并根据楼层、朝向不同实行租金差价。
11、万和家园公租房项目市场租金标准?
根据市场租金调查报告,2020年市场租金为:两室户型为9.5元/月.平方米、一室户型为5.5元/月.平方米,并根据楼层、朝向不同实行租金差价。市场租金将根据周边同等建筑面积房屋的市场租金标准,综合考虑项目出租率、基础配套设施配备情况及房屋装修、结构等差异情况分片区、分项目调整市场租金标准,定期公布。
12、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续租政策是否有优惠措施?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充分考虑租户的实际情况,对原租赁合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因不再符合公租房续租条件,在本地确无其他住房,一时难以退租而转为市场租金的住户,2020年12月31日前的市场租金按照原合同租金执行,2021年1月1日起,按公布的市场租金标准执行。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腾退公租房的,腾退之前的租金按原合同标准执行。
13、万和家园公租房项目采取市场化租赁的方式租住公租房的住户最长可以租住几年?
对于按照准入条件进行保障的承租人合同一年一签,每年一审。
对于不符合公租房续租准入条件、按市场租金租赁的承租人租住时间最长累计不得超过5年,起始时间以市场租金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在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租赁期满,因租住未满5年需续租的,如遇市场租金调整,按调整后的市场租金标准执行。租住满5年的,合同到期后须无条件腾退房屋。
14、为何万和家园公租房项目和万裕小区公租房项目续租政策和市场租金方面差别较大?
高新区龙泽苑、万和家园、万裕小区、研和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都属于市级公租房项目,但是由于房源情况、地理位置、室内装修、户型结构、功能定位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在续租政策、市场租金、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侧重点不同,但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公租房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民生属性。
15、按市场化租赁的方式承租的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按照市场化租赁的方式承租的公租房并未改变房屋保障房的属性,同其他公租房一并按照我公租房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玉政办发[2014]162号)第三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调换、闲置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因此,此类行为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将责令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欢迎广大住户监督举报。
16、按照市场化租赁方式承租公租房的特殊人群可以享受租金减免吗?如残疾人、退役军人。
按照市场租金租住公租房不属于公租房保障人群,不能享受公租房的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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